咸宁市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索引号 : 11337151/2015-104671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审计;财政 发布机构: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咸宁市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咸宁市审计局是咸宁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湖北省审计厅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市的审计工作。主要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市政府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领导和监督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等审计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设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财政审计科、金融外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计算机中心、工会、老干科、内审协会、审计学会等17个职能科室,另设有经济责任审计局和政府投资审计局。
二、年度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的审计工作安排,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确定2015年全局审计工作。计划完成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0个、专项资金审计项目9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政府投资决算审计项目60个、政府投资跟踪审计项目40个、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项目10个,合计实施完成各类审计项目141个。另外,完成以联网审计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开展党建、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普法依法治理、新农村建设、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机关管理、后勤服务、扶贫帮困等工作。
三、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经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市财政局批复下达,市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1318.0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02.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10.5 万元。
2015年全局预算支出1318.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审计业务、审计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审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4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咸宁市审计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