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索引号 : 11337151/2016-104671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审计;财政 发布机构: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咸宁市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咸宁市审计局是咸宁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湖北省审计厅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市的审计工作。主要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市政府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领导和监督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等审计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设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财政审计科、金融外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人事教育科等11个职能科室、设计算机中心、监察室、工会、老干科、审计学会、内审协会、机关党委等7个内设机构,下辖2个二级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局和政府投资审计局,由审计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年度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的审计工作安排,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确定2016年全局审计工作。2016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共安排财政、金融、行政事业、农业、社会保障、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审计事项8大类,共14个计划,104个项目。另外,完成以联网审计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开展党建、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普法依法治理、新农村建设、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机关管理、后勤服务、精准扶贫、“三万”等日常中心工作。
三、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经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市财政局批复下达,市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1579.7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514.2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10.5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5万元。
2016年全局预算支出1579.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审计业务、审计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审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等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36.4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47.75万元,其中:
①50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用于支付社会中介购买服务支出490万元,购置更新专业硬软件设备35万元,政府投资审计长期聘请专业人员支付劳务费75万元;
②特定业务费120万元,其中:审计署、省审计厅交办审计项目55万元,市州交叉审计项目15万元,部门预算执行审计10万元,经济责任审计20万元,审计专业培训2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0.28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
5、其他支出(不可预见费)15.26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附件:1. 2016年咸宁市审计局收支预算总表
2. 2016年咸宁市审计局支出预算表
3. 2016年咸宁市审计局基本保障支出明细表
4、2016年咸宁市审计局 “三公”经费预算表
咸宁市审计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