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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11337151/2019-1839054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审计 发布机构: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咸宁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咸宁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0

第三部分: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三)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变化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为

(五)“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四、名词解释


咸宁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咸宁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部门、县(市、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地方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市、县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市审计局设内设机构14个: 办公室、综合科、 法规审理科、 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经贸金融外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 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共14个科室,2个直属单位,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政府投资审计局,由局机关统一核算。核定编制73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6人,退休44人。

二、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公开01-08表)详见附件1。

三、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市审计局2018年决算收入合计198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8.87万元,其它收入183.37万元(财政往来资金拨款84万元,省审计厅补助经费99.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为0。年初结转和结余1.04万元。决算支出合计183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1.8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3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3.96万元。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决算收支分布情况:2018年支出合计183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93万元,项目支出461.39万元。

2、决算收支安排与上年变化情况:2018年决算收入合计1982.2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4万元,决算支出合计1839.32万元。与2017年决算支出1945.45万元相比,减少106.13万元,下降5.45%。主要原因是:2017年6月后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发放,2018年不含退休人员工资。

(三)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变化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年初预算收入2346.37万元,实际收入1983.28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1.04万元),收入短预算363.09万元,主要为棚改办公楼搬迁资金未到位,人员异动增资、项目资金追加等。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2346.37万元。实际支出合计1839.32万元,较预算支出2346.37万元减少507.05万元,主要为棚改办公楼搬迁资金未到位。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为0

(五)“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2.8万元,较年初预算13.4万元减少0.6万元(因公出国(境)调整为8万元),减幅4.4%。分别是:

1.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因公出国(境)参加2个团2人次,决算支出7.2万元,较预算8万元,减少0.8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公务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1台,决算支出为4.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为4.78万元);较年初预算4万元,超支0.78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1台公务用车为2009年购置,已到报废使用年限,维修费用成本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成本超支,另我局经市政府同意,从公务用车平台借用一台车,用于政府投资审计现场跟踪审计使用。

3. 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决算支出0.8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次共46人,较预算1.4万元,减少0.58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59万元,其中:办公费6.9万元,印刷费4.17万元,水费6.54万元,电费8.56万元,邮电费7.23万元,物业管理费2.17万元,差旅费0.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2万元,会议费1.27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工会经费10.88万元,福利费9.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38万元(车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5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180.38万元减少40.79万元,减幅22.61%。

(七)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1.89万元。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2%,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市公车平台长期借用车1辆,为政府投资审计局现场跟踪审计、勘查等用车,费用由我单位自理)。

2018年年末账面资产578.68万元,其中:房屋158.87万元,通用设备346.16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资产),车辆24.43万元,专用设备12.95万元,家俱用具19.30万元,无形资产16.97 万元。2018年经市财政批复,处置下账一批固定266.08万元,包括4栋职工宿舍249.39万元,通用设备等16.68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42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461.39万元的91.15%。具体包括:审计业务费、审计专业培训费、金审三期工程、办公楼运维费、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经费。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年初项目安排,我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规范,资金使用基本规范,年度工作按计划完成,绩效目标内容完整、指标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设置指标体现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经济性要求。

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市审计局编报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了范围、级次、内容三个“全覆盖”。产出成本、产出时效、产出质量等指标均按时间进度达到绩效目标,项目有序推进,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详见附件2:2018年度市审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实施完整、合法、合规,项目管理操作规范,日常检查督导工作较为全面。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资金使用按照预算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14万元,执行数为461.39万元,完成预算45.5 %,因2018年棚改办公楼搬迁资金未实施,导致项目资金未完全执行到位。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的目标基本完成,项目质量可控,较好完成了年初安排的审计任务。项目实施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二是各项经费的实施取得较为可观的经济效益,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项目符合国家政策,项目管理有效,产出高效。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导向,效果显著。项目实施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和制度保障,能够形成可持续的影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审计全覆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纪检等部门临时安排的任务比较多,人员力量难以配备齐全;三是审计内控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审计人员培训力度,建立完善审计干部继续教育制度,开展分类、分层次、分岗位培训制度,积极培养一批专家型、复合型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审计人员技能;二是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平台,不断创新和推广数字化审计思维,提高审计效率。三是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有效地预防、避免和控制审计组的廉政风险,加强审计组廉政教育,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审计透明度。详见附件3: 2018年度市审计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积极落实反馈整改制度。及时将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给项目实施科室,要求针对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提出建议,积极整改,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项目管理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建立审计系统内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科学规划,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优化支出预算结构,立足预算编制与资金分配的科学化、精细化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四: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二)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五)行政运行支出: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审计业务支出:指单位用于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八)审计管理支出:指单位用于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审计宣传与调研、审计法制建设、审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九)信息化建设支出:指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1:咸宁市审计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18年市审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2018年市审计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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