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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37151/2022-0347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审计;财政 发布机构: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咸宁市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0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咸宁市审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部门、县(市、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地方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市、县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

市审计局局机关有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审理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经贸金融外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党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设在综合科。市审计局下辖2个直属单位: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和市政府投资审计局,由审计局机关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初步安排9大类,14个计划,69个项目,其中:全国统一组织审计项目19个(包括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农村环境整治审计、高标准农田项目审计、国外援贷款、援疆资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等),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个(包括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涉企发展环境审计等),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46个(包括市本级财政审计、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民生资金项目审计、国有企业审计等)。上述审计项目将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所属二级单位与局机关统一核算)

2022年市审计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565.80万元,比上年增加230.33万元,增长9.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4.14万元,社保基金321.66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正常人员工资、公积金增长、审计业务费等增加。

2022年市审计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565.80万元(所属二级单位与局机关统一核算),比上年增加230.33万元,增长9.86%,其中:基本保障支出1942.8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623万元; 增长主要原因:人员正常工资福利、公积金增长、审计业务费等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3.57万元,其中:办公费24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9.75万元、福利费1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93%,比上年增加10.85万元,增长5.63%。增长原因:主要为工会经费、差旅费等增加。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43%,与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

减少原因: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不断降低行政成本,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9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6万元。比上年增加13.85万元,增长3.38%。增长原因:信息化设备采购预算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保有车辆共有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1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七)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2年市审计局部门项目支出623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2022年预算项目资金5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有2个,分别是审计业务费100万元,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经费400万元。

1、审计业务费项目绩效情况

审计业务费绩效总目标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有重点、有深度、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使审计监督对象更加完整、审计监督内容更加宏观。

目标2: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做到"零容忍"。

目标3:审计工作立足于促进完善国家治理,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审计业务费年度绩效目标体系。

(1)数量指标:

①审计项目数

指标解释:2022年度实际完成审计项目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反映完成计划审计项目的个数。

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指标解释:2022年度实际完成审计报告和专项调查报告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执行审计项目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篇数。

③审计领导干部人数

指标解释:2022年度实际审计领导干部的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审计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进行经责审计的领导干部的人数。

④提出审计建议

指标解释:2022年度实际完成审计建议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条数,促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情况。

⑤提交审计信息

指标解释:2022年度实际完成审计信息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信息简报的篇数。

(2)质量指标:

①设置了审计监督对象的完整性

指标解释:审计过程中审计监督对象所覆盖的范围。实际审计中是否按照计划覆盖的范围进行审计。

指标说明:审计监督对象的覆盖率=审计监督已覆盖的对象/审计监督应该覆盖的对象*100%。

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万元)

指标解释:审计计程中,发现的违规金额、损失浪费金额及管理不规范金额,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反映查出违规金额、损失浪费金额、管理不规范金额。

③被审计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问题金额(万元)

指标解释:审计计程中,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问题金额,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所查出的应由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

④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万元)

指标解释:审计计程中,发现的违规金额、损失浪费金额及管理不规范金额,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反映查出违规金额、损失浪费金额、管理不规范金额。

⑤被审计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问题金额(万元)

指标解释:审计计程中,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问题金额,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所查出的应由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

(3)时效指标:审计项目按时办结率

指标解释: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审计项目是否按计划时间及时完成,按时办结率=按时办结工作项数/应按时办结项数*100%

(4)成本指标:预算执行率

指标解释:用以反映预算执行的完成程度。

指标说明: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项目预算数*100%。

(5)经济效益指标:

①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成果(万元)

指标解释:项目实施后,审计处理结果落实资金额,包括: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审计促进拨付资金到位、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核减投资额等,从而评价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指标说明: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包括:增收节支、已缴纳其他资金、已调账处理金额)、审计促进拨付资金到位、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核减投资额等。

②投入产出比

指标解释:项目实施后,审计业务经费投入资金与审计处理结果落实资金额之比,用以评价投入的审计经费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指标说明:投入产出比=审计投入/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成果。

③移送处理金额

指标解释:项目实施后,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的金额,用以评价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

指标说明:移送处理金额统计数。

2、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绩效情况

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绩效总目标。

目标:在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中,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制度建设,规范和指导全市依法开展投资审计工作,为防范审计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全过程跟踪审计。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依法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统筹安排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审计;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关键环节,确定审计重点,揭露重大损失浪费、重大质量安全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推进工程领域反腐倡廉。

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体系。

(1)数量指标:

①审计项目数

指标解释:2022年度完成审计项目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反映完成计划审计项目的个数。

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指标解释:2022年度实际完成审计报告和专项调查报告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执行审计项目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篇数。

③提出审计建议

指标解释:2022年度实际完成审计建议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条数,促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情况。

④提交审计信息

指标解释:2022年度实际完成审计信息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信息简报的篇数。

(2)质量指标:

①设置了审计监督对象的完整性

指标解释:审计过程中审计监督对象所覆盖的范围。实际审计中是否按照计划覆盖的范围进行审计。

指标说明:审计监督对象的覆盖率=审计监督已覆盖的对象/审计监督应该覆盖的对象*100%。

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万元)

指标解释:审计计程中,发现的违规金额、损失浪费金额及管理不规范金额,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反映查出违规金额、损失浪费金额、管理不规范金额。

③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万元)

指标解释:审计计程中,发现的违规金额、损失浪费金额及管理不规范金额,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反映查出违规金额、损失浪费金额、管理不规范金额。

(3)时效指标:审计项目按时办结率

指标解释: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说明:审计项目是否按计划时间及时完成,按时办结率=按时办结工作项数/应按时办结项数*100%

(4)成本指标:预算执行率

指标解释:用以反映预算执行的完成程度。

指标说明: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项目预算数*100%。

(5)经济效益指标:

①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成果(万元)

指标解释:项目实施后,审计处理结果落实资金额,包括: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审计促进拨付资金到位、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核减投资额等,从而评价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指标说明: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包括:增收节支、已缴纳其他资金、已调账处理金额)、审计促进拨付资金到位、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核减投资额等。

②投入产出比

指标解释:项目实施后,审计业务经费投入资金与审计处理结果落实资金额之比,用以评价投入的审计经费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指标说明:投入产出比=审计投入/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成果。

③移送处理金额

指标解释:项目实施后,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的金额,用以评价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

指标说明:移送处理金额统计数。

④被采纳审计建议

指标解释:项目实施后,提出的审计建议并被审计单位采纳的数量,用以评价项目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

指标说明:提出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已采纳的条数。

⑤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

指标解释:项目实施后,提出的审计建议促使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的数量,用以评价项目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

指标说明:根据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项数。

⑥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指标解释:项目实施后,提出的审计建议促使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数量,用以评价项目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

指标说明:根据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项数。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审计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审计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审计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审计业务: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支出。

(十 一)信息化建设:反映审计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二)其他审计事务支出:指开展其他审计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包括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咸宁市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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