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三公经费

咸宁市审计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索引号 : 11337151/2014-1046720 文       号 :

主题分类: 审计;财政 发布机构: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咸宁市审计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发布日期: 2014年05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咸宁市审计局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12.0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4.00

  3.公务用车费

8.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注: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 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