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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全市201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11337151/2015-1046699 文       号 : 咸审综发【2015】13号

主题分类: 审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咸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全市201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局:

根据市政府要求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部署,现将《全市201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要严格审计执法,确保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成果,及时向市审计局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和审计结果。

                            咸宁市审计局

                                      2015年2月12日

咸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全市

201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草案)

2015年,全市审计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央、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会议精神,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总体原则:一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审计项目的安排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服务改革发展,服务改善民生,促进政策落实,促进社会公正,为建设廉洁政府、俭朴政府、法治政府提供有力支撑。在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全覆盖基础上,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深化财政审计、深入开展民生审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探索资源环境审计。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依法治国、促进深化改革、推动政策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反腐倡廉贯彻始终,努力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二是统筹管理,发挥合力。注重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力度,立足全市审计“一盘棋”,对审计本地区的重大审计项目,统一组织、上下联动、整体作战,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利用好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两个平台,加大项目统筹,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深化不同专业人员的融合,集中力量对重点问题、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突破。充分利用大数据的思维、技术和方法,着力提高审计效率和扩大审计覆盖面。三是综合平衡,留有余地。全年审计工作安排更加注重均衡合理。在计划下达上,要注重计划下达的严肃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增或调减的项目,必须严格遵守项目计划变更审批流程;在项目安排和执行上,合理控制和压缩审计项目数量,集中力量对重大事项查深查透,确保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强度,从严把握现场实施时间,着力提高现场审计效率;在审计任务分配上,坚持审计项目数量和审计任务强度与审计机关力量相匹配,不盲目为扩大审计覆盖面而不顾审计质量,坚持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与考核制度,重视审计项目后续整改工作,严谨细致控制好每一个细节,加大审计风险防控力度,力求提高审计项目计划工作的科学性。

2015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共安排财政、金融、行政事业、经贸、农业、社保、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审计事项8大类,共14个计划,62个项目。

一、财政审计

    (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国务院要求,以加大对增强市场活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提质增效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为目标,全面持续跟踪检查2013年以来各级地方政府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包括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养老和健康服务业、信息消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企业投资自主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对外贸易稳定增长、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现代农业发展、2014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重点抓住政策措施落实的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内容,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落实各环节的具体责任,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组织方式] 由市局财政科为主,金融科、嘉鱼县审计局参加,完成政策跟踪审计;其中:财政科(主审)、嘉鱼县审计局参加实施交叉审计;金融科(主审)、财政科参加实施同级审计。

[审计时间]2015年3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4月底结束现场审计,5月中旬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资金预算体系加快建立为目标,全面掌握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重点审查收支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合理,揭示指标预留不细化等问题;通过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分析预算追加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关注存量资金,分析影响资金长期闲置的因素,盘活资金存量,合理调动使用资金;关注资金分配环节,重点揭示资金分配周期长,资金使用低下的问题;加大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力度,实行市本级支出审计与转移支付审计并重;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保增长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提前告知的资金余额、资金分配依据等,把握整体性、宏观性,注重效益性、建设性,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市局财政科实施

 [审计时间]2015年5月中旬开始实施审计,7月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7月底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和促进市级预算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推进和加大预算刚性约束为目标,组织对10个市直部门及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2014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和重点:一是收支预算执行结果及差异。重点审计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差异,部门资金存量情况。二是项目预算编制专项审计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审查。重点揭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损失浪费等问题。三是项目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专项分析。对项目预算编制结构和执行结构进行分析,重点关注资金使用进度和效益,促进财政资金公平、合理、有效分配;对部门预算资金结余和结转进行重点分析,揭示项目资金闲置的突出问题。四是预算执行与决算数据差异。重点审查总收总支数据、非税收入数据(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和“三公”经费、会议费(简称“四费”)以及公车改革情况。通过向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效果“两头延伸”,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揭示和反映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提高审计的层次和影响力,发挥审计的建设性和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组织方式]由市局财政科组织,其他业务科室参加,实施对10个市直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5年4月开始实施审计,7月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7月底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

二、金融审计

(四)22家农商行(农信社)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厅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农商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管理,科学发展,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目标,组织对省农村信用联社及全省21家农商行(农信社)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农商行(农信社)贯彻落实宏观经济政策以及资产质量、风险管控和公司治理情况,调查贷款投向是否符合宏观经济政策的内在要求,核实资产质量的真实状况,检查不良资产率、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拨备率等风险控制指标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审计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财政收支是否真实合规,查处违规融资、违规放贷、违规处置抵贷资产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从以上几个方面揭示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情况,发现普遍性、体制机制性问题,剖析根源,从宏观管理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为地方政府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提供决策参考。

[组织方式]由金融科为主,财政科、通山县审计局、咸安区审计局、赤壁市审计局参加,完成农商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5年8月上旬开始全面实施审计,11月上旬结束现场审计,11月底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三、行政事业审计

(五)30个县(市、区)社会抚养费专项审计(厅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管理,增强社会抚养费收支公开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全面摸清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现状和基本情况,重点审计少报、瞒报计划外生育人口、社会抚养费底数不清、征收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重点查处执收单位和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违规减免以及乡镇村等部门及个人收取抚养费未上交国库、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贪污私分等违纪违规问题;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及财政、卫计委等部门未将社会抚养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以及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市局行政事业科为主,咸安区审计局参加,完成抚养费审计;赤壁市审计局独立完成1个抚养费审计。

[审计时间]2015年6月上旬开始全面实施审计,7月底结束现场审计,8月10日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四、经贸审计

(六)省储备粮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厅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储备粮管理,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粮食安全为目标,在全面摸清全省地方储备粮调运、储藏、购销以及专项资金来源、管理、使用的基础上,重点调查和了解粮食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和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地方储备粮管理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财政收支、资产负债、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储备粮轮换体系是否健全、数量是否真实、质量是否合格以及储存费用、轮换费用补贴是否足额到位,重点检查储备粮油收购、储存、销售、轮换、动员等环节制度执行情况和会计核算情况,重点审计各地粮食系统储备粮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资本性投入列作企业收益、多计补贴收入、超范围支付职工款项、多列多付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不准、多提多摊费用、虚报冒领以及挤占挪用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经贸科为主,行政科、咸安区审计局参加,完成储备粮审计;其中:经贸科(主审)、行政科、咸安区审计局实施市直审计;行政科(主审)、咸安区审计局实施(对咸安)上审下审计。

[审计时间]2015年3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4月底结束现场审计,5月10日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五、农业审计

(七)25个县(市、区)种粮补贴专项资金审计(厅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加强和规范种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惠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为目标,在全面摸清我省种粮补贴专项资金计划、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审计种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按规定进行资金管理、核算、拨付,是否按实际的耕种面积分配核拨补贴资金,是否将各项种粮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种粮农户;有无多报虚报面积套取骗取补贴资金以及有无抵扣、克扣、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审计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市局农业科为主,投资科、崇阳县审计局、通山县审计局参加,完成种粮补贴审计。

[审计时间]2015年3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6月10日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八)20个县(市、区)退耕还林资金审计(厅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管好用好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确保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保护林地和森林资源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按照“全面审计、摸清情况,揭示问题、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提高效益”的工作思路,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在全面摸清退耕还林专项资金计划、拨付、管理使用以及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审计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按规定进行资金存储、核算、拨付,是否将各项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发放给退耕农户,是否严格管理使用退耕还林钱粮现金补助资金,以及有关部门有无抵扣、克扣、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转移、贪污私分、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审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有关部门是否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严格按照省下达的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退耕农民培训、补植补造等项目建设任务编制《实施方案》,将计划任务分解到退耕区域内的乡镇、村及退耕农户;有无随意变更项目建设任务规模、范围以及农村能源建设的设备和重要材料有无实行公开招投标,中央补助资金形成资产的权益有无向承包大户集中;有无将项目资金用于购建非退耕户的沼气、太阳能、生物质炉或节柴灶以及超范围使用后续产业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等。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市局农业科为主,投资科参加,完成退耕还林审计。

[审计时间]2015年9月10日开始实施审计,11月1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11月底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六、社保审计

(九)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厅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医疗保险政策制度的执行和完善,推进医疗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标,在全面掌握2014年度各项医疗保险基金编制和预算执行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医疗保险基金制度的建立和运行以及医疗保险基金基数核定、征收、管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医疗保险基金是否按规定建立和计入统筹基金账户和个人账户,是否按规定确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医疗保险主管部门是否按规定确定缴费比例,税务机关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缴费基数是否真实、准确,医疗保险基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等。严肃查处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管理、支出各环节中出现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贪污私分等违纪违规问题,深入揭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从政策、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加强医疗保险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促进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审计建议。

[组织方式] 由市局社保科为主,崇阳县审计局、通山县审计局参加,完成医保基金审计。

[审计时间]2015年3月15日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结束现场审计,6月15日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十)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养老保险基金总体情况,促进养老保险政策全面落实,推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为目标。了解和掌握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等情况,重点审查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等情况;反映养老保险在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重点审查养老保险保障、基金统筹层次情况以及符合条件的是否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等;揭示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审计养老保险基金是否实行了税务征收、基数核定是否规范、是否纳入专户管理和专账核算及预算管理、是否实行了社会化发放等;严肃查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超范围、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虚列支出等违纪违规问题;从政策、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深入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促进经办机构建设完善等审计建议。

[组织方式]由市局社保科为主,经贸科参加,完成养老基金审计;各县市区审计局完成养老基金同级审计。

[审计时间]2015年8月1日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十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督促2013年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促进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目标,全面摸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规模和结构、安居房分配、棚户区改造等情况,重点关注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情况,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和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行情况。全面掌握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保障水平、保障规划、准入退出、分配运行等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执行情况等,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经济案件线索。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组织方式]由市局社保科组织6个县市区审计局实施同级审计,其中:由社保科为主,投资科参加,完成市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2014年12月中旬开始实施审计,2015年2月中旬结束现场审计,2月28日前结束,并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七、经济责任审计

(十二)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客观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履行,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任期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市局经济责任审计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实施审计,其中:由市局经责局为主,赤壁市审计局、通城县审计局参加,完成全省30个县市区党政主职经责审计;由市局经责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参加,完成2个乡镇经责审计,11个市直经责审计。

[审计时间]2015年1—12月实施审计。

八、政府投资审计

(十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投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为目标,在全面摸清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揭示违背国家产业、土地和环保政策,严重铺张浪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突出关注宏观政策落实情况,关注工程质量和效益情况,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对策建议,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和有关政策的落实。

[组织方式]由市局政府投资审计局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5年1—12月实施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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