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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全市2019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11337151/2019-1703819 文       号 : 咸审综发〔2019〕13号

主题分类: 审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咸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全市2019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咸审综发〔2019〕13号

咸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9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局:

《咸宁市2019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审计局2019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请于4下旬前报市审计局综合科备案;各县市区和局机关业务部门在项目执行中要严格审计执法,确保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成果,及时向市审计局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和审计结果。

      咸宁市审计局

                             2019年4月24日


咸宁市2019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2019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涵盖的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已提请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一、2019年度审计计划安排的编制依据

    (一)审计署统一安排的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扶贫审计、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一卡通”惠农资金专项审计。

    (二)省厅统一安排的项目。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市县农村饮水安全审计、金融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三)省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管理使用、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和绩效、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招投标管理等。

    (四)法定审计项目。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五)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高标准农田建设、医保基金等民生资金项目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交办、委托审计事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纪委等领导机关交办审计事项以及市委组织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等。

       二、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

       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各项审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着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大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密切关注乡村振兴、“一卡通”惠农资金、“十大补短板工程”、土地出让金、重大项目招投标、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方面政策、项目、资金和责任,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促进提高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绩效。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加大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等情况的审计力度。

     (二)着力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围绕财税、金融、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密切关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科技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情况,揭示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在宏观管理中的作用。

      (三)着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重大改革事项推进、重大经济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

     (四)着力促进反腐倡廉。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产管理、公共工程建设的审计监督,揭示重大违纪违法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小官巨贪”“优亲厚友”等问题。深入研究分析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及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促进健全完善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三、具体审计项目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继续以推动中央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按照审计署总体安排,分阶段有重点地持续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进行跟踪审计。第一季度: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关注“一卡通”惠农资金,以及农业绿色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围绕惠民政策落实,重点关注民生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围绕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重点关注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的安排决策程序、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围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地生效,重点关注各地各部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实情况;围绕落实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第二季度: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债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方面。第三季度: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政府融资性担保公司政策落实情况;围绕高质量发展,重点关注重点项目推进实施、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重大项目招投标程序等方面。第四季度: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关注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组织方式】“上审下”“同级审”。

“上审下”:从咸安区、嘉鱼县分别抽3人、7人,参加省厅“上审下”,对汉川市、黄石大冶市的乡村振兴、县域调度资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行审计,与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同步进行。我市本级和嘉鱼县由省厅安排的潜江市、谷城县审计组审计。

“同级审”:市局财政科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实施,审计范围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市局财政科明确各季度审计范围和审计要点,汇总各季度政策跟踪审计情况。各项目牵头科室负责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列出重点事项和问题清单,汇总审计结果。同时各市县审计机关每季度组织对本级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上审下”。2018年12月18日开始,2019年3月5日前结束现场审计,3月10日前向省厅上报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3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19年人大报告。

“同级审”时间:围绕政策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内容和地方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各县(市、区)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市局上报审计情况,市局汇总后于25日前向省厅财政审计处上报本季度审计情况。

(二)财政审计

2.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全面掌握2018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相关总体情况,重点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完整、科学、合理,从源头上促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科学化、精细化;通过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分析预算追加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通过开展财政代编预算、收回结余资金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审计,逐步推进财政预算安排的合法合规;通过加强非税收入和涉企收费审计,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关注存量资金,分析影响资金长期闲置的因素,盘活资金存量,合理调动使用资金;关注资金分配环节,实行市本级支出审计与转移支付审计并重;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保增长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提前告知的资金余额、资金分配依据等;关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掌握政府债务增减变化情况,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促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局统一组织,对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相关内容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9年4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6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7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19年人大报告。

3.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市直部门预算收支的完整性、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专项资金统筹整合、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减税降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重要领域国产密码应用、网络安全建设资金使用和绩效、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撤并单位资金、资产管理等情况,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六条意见”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局统一组织,财政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参加,信息科采集分析数据,对126家市直部门及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和6个县市区所有预算单位2018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实现数据分析全覆盖,重点对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残联、市群艺馆、原市人防办、原市法制办等8家市直预算单位2018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开展现场审计;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并适当延伸部分财政资金、预算拨款规模大的二级单位。由财政科组织6个县(市、区)审计局开展上下联动审计,负责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报告模板,汇总审计情况,出具审计综合报告。

【审计时间】2019年4月2日开始实施审计,6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7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涉及招投标有关情况报投资局汇总)。财政科8月上旬出具综合报告,汇总情况进入2019年人大报告。跟踪、督促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年底前提交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三)专项审计

4.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农民利益为目标,在摸清地方政府2017-2018年在农业绿色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四个板块投入资金的总体规模,以及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任务安排以及“一卡”通惠农资金情况等。

【组织方式】“上审下”和“结合审”。此项审计与民生资金大数据、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和扶贫资金审计同时进点结合进行。从咸安区、嘉鱼县抽调组成的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组代表省厅对汉川市和大冶市进行审计。我市嘉鱼县由省厅安排的审计组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12月18日开始,2019年3月5日前结束现场审计,3月8日前向省审计厅上报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3月15日前提交审计报告。汇总情况进入2019年人大报告。

5.扶贫审计(署定、省定、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为目标,重点关注精准扶贫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情况等,突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一卡通”惠农资金审计专题,揭露发生在贫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打赢脱贫攻坚战。

【组织方式】“上审下”“同级审”“结合审”。分三个阶段审计。第一阶段从通山县审计局抽8人代表省厅对国定贫困县蕲春县开展扶贫、“一卡通”惠农、民生资金审计。此项审计与民生资金审计结合进行,同时进点,同步实施。第二阶段由市局副局长余梅枝负责,农业科牵头,从咸安区审计局抽4人配合组成审计组,代表省厅对咸丰县进行审计;我市通城县由省厅安排的仙桃市审计局审计,崇阳县、通山县由省厅安排的鄂州市审计局审计。第三阶段由市局副局长余梅枝负责,农业科牵头,按照扶贫审计全覆盖的要求,从咸安区抽4人组成审计组对市本级进行同级审、对咸安区进行上审下;其他5个县市实施同级审。

【审计时间】审计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8年12月开始实施,3月1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3月20日前向省厅上报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第二阶段:2019年3月5日开始,4月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第三阶段:5月5日开始,6月30 日前结束现场审计,7月10日前上报审计报告(涉及招投标有关情况报投资局汇总)。审计情况进入2019年人大报告。

农业科形成全市扶贫审计情况专报和综合报告。

6.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审计署“坚持科技强审,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的要求,通过数据集中分析,疑点核查及现场审计,扩大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覆盖面,不断探索大数据审计的方法路子,促进惠民政策落地为目标,重点关注民生资金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省厅“上审下”“结合审”,市州“上审下”。对市县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采取“1+N”的方式进行,并与乡村振兴、县域经济调度资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同时进点,同步实施。

第一种方式:省厅“上审下”“结合审”。从咸安区、嘉鱼县分别抽3人、7人,参加省厅“上审下”,对汉川市、黄石市本级及大冶市进行审计,分别按要求完成核查疑点、拓展审计、乡村振兴以及县域调度资金专项审计任务。我市本级和嘉鱼县由省厅安排的审计组审计。

第二种方式:市州“上审下”,由市局副局长付冬负责,财政科牵头,老干科抽1人提供技术支持;从行政事业科、赤壁市审计局分别抽2人、4人配合组成审计组,对咸安区进行审计;从崇阳县、咸安区审计局分别抽5人、3人配合组成审计组,对赤壁市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审计分二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现场核查,2018年12月18日开始,2019年3月5日完成;第二阶段审计取证报告,2019年3月5日开始,3月20日完成;审计情况进入2019年人大报告。

财政科形成全市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情况专报和综合报告。

7.市县农村饮水安全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服务民生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使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为目标,重点关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核实项目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等。

【组织方式】“交叉审”。由市局副局长余梅枝负责,市局农业科牵头,组成审计组代表省厅进行审计。我市咸安区由省厅派出审计组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9年9月5日开始实施审计,2019年10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11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8.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全面落实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居有所居为目标。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历年目标任务为主轴,以具体项目为依托,以资金运动轨迹为主线,重点关注历年目标任务完成、采购和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使用绩效、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改项目建设、保障绩效、资金使用、领导经济责任、项目招投标程序、棚改范围和标准、棚改货币化安置、建设用地等政策落实情况。此外,对以前年度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组织方式】省厅“上审下”和市州“上审下”。由市局副局长王三国负责,社保科牵头,分别抽投资科、赤壁市审计局1人、5人组成审计组代表省厅对武汉市黄陂区进行审计;投资科2人和通城县审计局4人组成审计组对崇阳县进行审计。我市赤壁市由省厅安排的审计组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12月下旬开始实施,2019年3月1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3月20日前提交报告代拟稿,2019年3月29日前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报表等(涉及招投标有关情况报投资局汇总)。审计情况进入2019年人大报告。

9.5家金融企业201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提高资产运营的效率为目标,重点关注5家金融企业总体资产负债及国有资本投向、布局,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金融业务开展、减税降费、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情况等。

【组织方式】省厅“上审下”。从市局经贸科抽1人,参加省厅审计组对湖北银行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9年3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6月10日结束现场审计,6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10.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建设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为目标,摸清地方政府2014年以来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重点关注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使用绩效。

【组织方式】“上审下”。市局副局长余梅枝负责,农业科牵头,从咸安区审计局抽4人配合组成审计组,对咸安区进行试点审计,根据时间安排再全面铺开。

【审计时间】2019年7月1日开始,2019年8月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8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涉及招投标有关情况报投资局汇总)。审计情况进入2020年人大报告。

11.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推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目标,摸清医疗保险基金底数,重点关注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规模结构和管理使用情况,关注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局副局长王三国同志负责,社保科牵头,从相关科室抽人组成审计组,对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实施同级审。

【审计时间】2019年4月30日前做好调查摸底和数据采集分析,5月2开始实施审计,7月中旬结束现场审计,7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19年人大报告。

社保科形成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专报和综合报告。

(四)外资审计

12.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绩效情况等。

【组织方式】“交叉审”。由市局经责局局长陈卫军负责,金融科牵头,分别抽投资局、崇阳县审计局1人、3人组成审计组代表省厅对世行贷款武汉城市圈交通一体化项目2018年度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9年3月5日开始实施审计,5月31日前结束现场审计,6月30日前提交公证审计报告。

(五)经济责任审计

13.省厅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厅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和高校科学发展及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重点关注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出借)、地方政府性债务、精准脱贫、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对所属单位监管、国有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况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为基础,以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以地理信息技术等大数据审计方法为支撑,重点审计和评价领导干部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管理、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情况,并对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专题审计。

【组织方式】“上审下”。由市局经责局长陈卫军负责,第一批抽调自然科、咸安区审计局、通城县审计局2人、1人、2人,外聘专家1人,组成复合型审计组,代表省厅到黄梅县、江陵县、新洲区进行审计。第二批具体任务待定。

【审计时间】第一批2019年4月1日开始,5月底完成现场审计。

14.市直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单位)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减税降费、对所属单位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人员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结合审”。由市局经责局长陈卫军负责,市本级重点审计10个市直部门领导,实施审计项目10个,授权六个县(市、区)审计局对乡镇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共10个。市直部门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结合进行。

【审计时间】4月上旬开始实施,11月20日前完成现场审计,11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15.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为基础,以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以地理信息技术等大数据审计方法为支撑,重点审计和评价领导干部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管理、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情况,并对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专题审计。

【组织方式】“结合审”。授权六个县(市、区)审计局对乡镇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共10个,乡镇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合进行。

【审计时间】4月上旬开始实施,11月20日前完成现场审计,11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六)政府投审计

16.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市人大的总体要求及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统一组织、突出重点、注重效果”的原则,以监管项目资金为主线,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为重点,以评价项目投资效益为目标,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切实加强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遏制建设领域中腐败行为,推动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和廉洁高效。重点关注环境保护和建设用地、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程序、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建设项目效益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政府投资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法定程序与人大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一起实施审计,同步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情况专项审计,并汇总其他审计项目中招投标审计情况。

【审计时间】结合实际情况,开展15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全年分批次安排。每个项目原则上审计时间2个月左右出具审计报告。涉及招投标有关情况由投资局汇总审计情况进入2020年人大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审计机关要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湖北省审计委员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努力开创新时代审计工作新局面。

(二)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和实施时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业务科编制的审计工作方案应及时报计划管理部门备案,审计现场结束后,如确需继续核查重大问题线索的,应报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重大事项必须报局长审批。计划管理部门对审计项目执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严格人员抽调管理,预留一定人力,确保圆满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临时交办或委托事项,确保留有一定时间为审计干部充电。

(三)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坚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规范现场取证、资料获取、银行账户查询、延伸调查等行为,全面落实分层级质量控制责任,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坚持文明审计,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和省厅《指导意见》的要求,历史全面客观看待问题,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加强廉政、保密和安全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切实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四)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坚持全市审计“一盘棋”,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对县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的衔接,避免交叉重复,更好发挥监督合力。积极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加大政策跟踪、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领域审计项目的融合力度,加强审计成果共享,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

(五)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积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坚持科技强审,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各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应聚焦审计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按计划安排时间节点完成审计任务。审计现场结束后,审计组应当及时撤离审计现场,如需继续核查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经批准在现场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核查工作。

(六)确保审计成果质量和效果。2019年审计工作必须坚持结果导向,原则上每个计划项目要提供一个专报,分别由各牵头科室负责。在此基础上,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要求,提供8个方面的专报和综合分析报告。一是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综合分析报告;二是扶贫审计情况专报;三是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综合分析报告;四是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情况专报;五是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综合分析报告;六是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审计结果情况专报。七是经济责任审计综合分析报告;八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综合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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