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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151/2020-06268 文       号 : 咸审综发〔2020〕3号

主题分类: 审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咸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各县、市、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

《咸宁市202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审计局202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请于5月8日前报市审计局综合科备案;各县市区审计局和局机关各科室在项目执行中要严格审计执法,确保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成果,及时向市审计局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和审计结果。

咸宁市审计局

2020年4月29日

咸宁市202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部署,紧扣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心,围绕“六稳”要求,以提升审计整体效能为目标,以深化审计工作“两统筹”为手段,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编制依据

(一)法定审计项目。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项目1个、重点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0个。

(二)审计署统一安排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项目7个,扶贫审计项目7个,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项目7个。

(三)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项目。省厅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各1个,政府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审计项目1个。

(四)市委审计委员会安排项目。市直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0个、市直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1个、咸安经济开发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各1个、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各12个、县市区审计局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审计项目1个、县(市、区)开发区财政收支审计2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15个。

三、具体审计项目

(一)政策跟踪审计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7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审计署关于政策跟踪审计、“三促进”专项审计、扶贫和乡村振兴审计总体安排,围绕贯彻“六稳”要求,重点关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地方金融机构风险政策执行、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政策执行情况,关注乡村振兴政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职业教育发展和就业政策、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和使用、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情况等,持续关注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农村厕所革命等政策落实落地情况。

【组织方式】市局“上审下”与市县“同级审”相结合。

市局“上审下”:由市局副局长付冬负责,财政审计科牵头,选取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农村厕所革命三项政策,与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开展专题审计,不单独立项。

县市区“同级审”:由市局副局长付冬负责,财政审计科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按季度下发工作要点,及时对政策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作出安排。各项审计都与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接,市局财政审计科汇总各季度政策跟踪审计情况。各项目牵头科室负责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列出重点事项和问题清单,汇总审计结果。同时各县市区审计局每季度组织对本级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市局“上审下”时间:分批次审计6个县市区各1个乡镇。

县市区“同级审”时间:4月至12月。各县(市、区)审计局于对应季度后一个月10日前向市局上报审计情况,市局汇总后于15日前向省厅财政审计处上报上季度审计情况。上半年审计情况进入2020年人大报告,下半年审计情况进入2021年人大报告。

县市区“同级审”,由各县市区审计局按市局要求自行组织。

财政审计科9月30日前完成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二)财政审计

2.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执行、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绩效、非税收入和涉企收费情况,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关注存量资金,分析影响资金长期闲置的因素,盘活用好存量资金;关注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使用,促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促进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局副局长付冬负责,财政审计科牵头,电子数据审计科参加,对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以及本级年度决算草案相关内容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3月中旬开始审计,6月30日完成。审计情况进入2020年人大报告。

3.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含10个重点部门)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财政财务收支、部门绩效管理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科技资金分配使用、降费政策落实、正版软件、网络安全建设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六条意见”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市局统一组织,由市局副局长付冬负责,财政审计科牵头,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老干部科、各业务科局参加,电子数据审计科采集分析数据,对80家市直部门及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实现数据分析全覆盖,对其中10个重点部门开展现场审计,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并适当延伸部分财政资金、预算拨款规模大的二级单位。由财政审计科负责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报告模板,汇总审计情况,出具审计综合报告。同时与5个市直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并进点实施。

【审计时间】3月中旬开始,6月30日前完成,汇总情况进入2020年人大报告。跟踪、督促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年底前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三)专项审计

4.全市扶贫审计(7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收官和圆满完成为目标,按照省审计厅扶贫审计方案统一要求,结合咸宁实行,重点关注精准扶贫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局“同级审”“上审下”和县市“同级审”相结合。由市局副局长王三国负责,农业农村审计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参加,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和报告模板,进行审前培训、审中指导督导和审后汇总等。分两个部分:一是市局“上审下”“同级审”,从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各抽5人参加市本级(高新区)“同级审”和北三县“上审下”。二是县市“同级审”,通城县、崇阳县和通山县实施“同级审”。

【审计时间】县市“同级审”:4月上旬至5月30日完成,审计情况进入2020年人大报告。市局“同级审”“上审下”:6月1日至8月10日完成,10月20日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21年人大报告。

农业农村审计科8月31日前完成全市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5.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防范担保公司及政府风险,规范担保公司管理及担保行为,促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目标,重点关注担保公司主业开展、风险管控、担保费收取,以及政府促进担保公司发展相关政策和资金落实、企业担保贷款利率情况等。

【组织方式】市局“上审下”。由市局副局长王三国负责,经贸金融外资审计科牵头,抽县市区审计局5人参加,对崇阳县进行审计。我市本级由省厅派出审计组审计。

【审计时间】7月1日开始,9月5日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21年人大报告。

经贸金融外资审计科9月20日前完成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6.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7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以及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为目标,重点关注各县、市、区用于疫情防控的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规模、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情况,以及复工复产推进、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县“同级审”。市局副局长王三国负责,社保审计科牵头,统筹财政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内审指导监督科、人事科人员对市本级进行审计;各县市区审计局按照省厅要求实施“同级审”。

【审计时间】4月1日开始,各县市区审计局于4月24日前向市局提交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报告、复工复产情况审计调查报告及有关表格。市局社保审计科4月25日前向省厅报送汇总审计情况。审计情况进入2020年人大报告。

社保审计科于4月30日前完成全市应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综合报告;人事科完成全市复工复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综合报告。

7.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增强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企国资改革、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性、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及国有企业开展经营管理情况等。

【组织方式】市局“同级审”。市局副局长王三国负责,综合科、社保科对咸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6月1日开始,8月31日完成。审计情况进入2021年人大报告

8.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收支审计(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资产负债规模、结构和变化趋势,重点关注2017至2019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情况。

【组织方式】“上审下”“同级审”。一是“上审下”: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陈卫局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对通山县进行“上审下”;二是“同级审”:赤壁市审计局自行组织“同级审”。

【审计时间】“上审下”:9月至10月对通山县开展审计,赤壁市审计局于12月20日前向市局经济责任审计科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21年人大报告。

(四)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方式】 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原则,对市直部门负责人、乡(镇、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行同步审计;推行嵌入式审计方式,以经济责任审计为载体,嵌入自然资源资产、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等审计项目,减少审计频次,提高审计效率;增加审计科技含量,推行大数据审计,按照部门、乡镇两大类分别建立大数据审计分析模型,采集分析数据,提高审计质量。

9.省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省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精准脱贫、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乡村振兴(厕所革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和评价领导干部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管理、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情况,并对污染防治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题审计。

【组织方式】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为载体实行“1+N”审计,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以11个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为“1”,将重大政策落实(债券资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农村厕所革命)、自然资源资产、高标准农田、职业教育、担保公司5个专项审计嵌入实施。

省厅“上审下”。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陈卫军负责,市局抽3人、县市区各抽3人共计21人,按省厅要求参加审计。

【审计时间】7月上旬开始,9月20日前完成。

10.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2个单位)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单位)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减税降费、对所属单位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上审下”“结合审”。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陈卫军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科牵头,各业务科局具体实施,审计组长由局机关分管领导担任。重点审计10个市直部门、1个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和1个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市直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合进行。

【审计时间】3月开始,11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市局经济责任审计科于12月20日前完成市直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11.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乡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工作要求、重大改革任务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厕所革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上审下”“授权审”“结合审”。由市局经责局长陈卫军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科牵头,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局具体实施,抽各县市区审计人员参加,市局对6个乡镇(每个县1个)进行“上审下”,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合进行;授权5个县市区审计局对6个乡镇进行审计,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合进行。

【审计时间】市局“上审下”:第一批:6月至8月,抽县市区审计局4人参加;第二批9月至10月。县市区“同级审”:由5个县市区审计局自行组织,12月10日前向市局经济责任审计科提交审计报告。市经济责任审计科12月20日前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

1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4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和评价领导干部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管理、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情况,并对污染防治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题审计。

【组织方式】“上审下”“同级审”“结合审”。一是由市局经责局长陈卫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科牵头,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局具体实施,抽各县市区审计人员参加,重点对1个市直部门、1个经济开发区和6个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进行“上审下”。二是授权5个县(市、区)审计局完成6个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乡镇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进行。

【审计时间】市局“上审下”:第一批:6月至8月,第二批9月至10月。县市区“同级审”:由5个县市区审计局自行组织,12月10日前向市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提交审计报告。市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12月20日前提交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综合报告,完成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3.政府投资项目审计(15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推动稳增长政策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投资建设基本程序、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进度、项目管理和重大采购情况,投资项目投资控制和工程造价情况,招投标程序及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运营、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政府投资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法定程序同步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情况专题审计,并汇总其他审计项目中招投标审计情况。

【审计时间】结合实际情况,开展15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全年分批次安排。每个项目原则上审计时间2个月左右。涉及招投标有关情况由政府投资审计局汇总审计情况进入2020年人大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中心,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履行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进一步增强组织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勇于创新、奋发有为,持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融合理念,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结合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计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力争疫情防控和审计业务工作双胜利。树牢统筹融合理念,整合全市审计资源,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进一步完善“两统筹”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质量管理和人才培训机制,推动项目计划统筹谋划、审计资源统筹调配、审计实施统筹推进、审计成果统筹管理,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审计覆盖面。扎实推进“1+N”项目、整合审计,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三)强化大数据思维,增强审计监督效能。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大数据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着力提高审计监督效能。依托大数据分析平台,充分利用收集的各类电子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技术,深入开展各领域间数据的关联分析,提高审计发现问题、感知风险的能力,提升审计效率和数据利用水平。

(四)坚持依法文明审计,严控审计质量。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审计,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依法文明开展审计;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六个统一”审计理念,实事求是揭示和反映问题,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鼓励干事创业积极性;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严防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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