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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22年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索引号 : 011337151/2022-0925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咸宁市2022年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六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的部署,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紧扣我市“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和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为咸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作出审计贡献。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紧扣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从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按照我市“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审计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促进咸宁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

(二)聚焦主责主业。心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市之全局”,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力度,精准发力,增强审计监督针对性、穿透力,注重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加大案件线索移送力度,切实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注重审计情况分析,推进一体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三)统筹整合资源。坚持全市审计“一盘棋”,集中全市审计力量,统筹整合审计资源,打破专业、层级和地域限制,合理使用审计力量。积极推进“三审融合”,充分运用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资源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三、具体审计项目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以维护中央权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促进政令畅通为目标,重点关注我市“十四五”规划、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关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二)财政审计。

2.市本级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草案审计。

以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强预算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四本预算”执行、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绩效、非税收入征管、存量资金、政府债务管理和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使用、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3.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财政财务收支、部门绩效管理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资产管理、债券资金使用、非税收入征管、正版软件、重要领域国产密码应用、网络安全建设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六条意见”、政府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4.中央和省财政直达资金审计。

以促进财政直达资金“及时、直达、精准、安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资金分配、拨付下达、管理使用及发挥绩效等环节,着力揭示资金分配不合理、拨付不及时、投向和使用不精准,相关政策未落实到位等问题。

5.专项债券资金申报管理使用审计。

以提升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实施效果,揭示专项债券项目投向不合理、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项目实施效果不佳,以及大量债券资金闲置等问题。

6.市本级政府债务审计。

以规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为目标,重点关注各类债务管理、申报发行、拨付使用及项目建设效果,揭示债券申报发行、资金投向和拨付使用是否合规高效,项目建设管理是否规范、实施效果是否达到既定的效益目标,项目收支平衡方案是否实现、是否存在漏报和新增的隐性债务、举债资金使用和偿债资金来源不合规等问题。

(三)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7.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以促进国有建设资金使用规范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规划的执行、投资政策的贯彻落实、项目资金运行轨迹、项目建设管理、征地拆迁等情况。

8.2022年政府投资备案监督项目审计调查。

以促进内部审计单位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对13家市直单位完成审计的50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备案监督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履行、工程施工、征地拆迁、工程结算及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9.咸宁市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审计调查。

以促进咸宁经济平稳运行、转型发展为目标,对2021年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开展审计调查,重点关注项目计划完成、程序规范、项目进度、资金筹措使用等方面的问题。

10.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

以促进温泉县对口援疆资金和项目规范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援疆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援建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四)民生审计。

1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审计。

以推动完善乡村建设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和落实涉农资金绩效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乡村规划与建设脱节、任务目标脱离实际、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管护机制未建立,以及虚报套取、侵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问题。

12.高标准农田项目审计。

以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重点关注高标准农田任务目标未完成、项目建设质量不达标、建后管护机制不健全,以及虚报套取、侵占挪用和损失浪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等问题。

13.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

以推动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重点关注就业政策落实、相关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重点人群就业、职业技能提升、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1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审计。

以推动我省农业保险规范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为目标,重点关注农业保险政策执行、农业保险体制机制建设及运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保险理赔、扩大重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面等情况。

15.水利专项资金审计。

以推动我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促进乡村振兴为目标,重点关注水利政策执行,资金归集管理分配使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等情况。

16.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

以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共资金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余规模、交存情况、管理使用、保值增值等情况。

17.优抚安置资金审计。

以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市优抚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优抚安置对象底数、优抚安置政策执行、资金管理分配使用等情况。

(五)企业审计。

18.市属国有企业审计。

以深化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企业债务风险、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国有资本运营和国资收益上缴等情况。

19.涉企发展环境专项审计调查。

以助力打造行政效率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重点关注各地区各部门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亲清政商关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六)资源环境审计。

20.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推进、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履行、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七)经济责任审计。

21.地方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地方、乡镇(场、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以及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民生保障和改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22.市直部门、县(市、区)重要部门和副县级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部门(单位)事业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减税降费、对所属单位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23.县(市、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推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落实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八)涉外审计。

24.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项目财务收支和执行情况,项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管理情况,项目进度、投资完成和预期目标实现情况,以及贯彻落实“稳外资”等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树牢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意识,聚焦“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认真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过程管控,高效完成任务。严格执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审前调研、谋划,进一步明确审计目标、重点,厘清审计思路,编制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服从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审计,加强审计过程管控,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延伸调查等行为。

(三)树牢创新理念,提升审计质效。树牢创新理念,推进审计思路、方法、模式、机制创新。优化审计资源配置,采取融合式、嵌入式等组织方式,着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深入运用大数据审计方式,加强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有机结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将研究理念贯穿于项目立项、现场实施、审计评价、成果利用、审计整改等审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四)加强审计整改,打通“最后一公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逐项对账销号。对难以整改和“屡审屡犯”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以改革的视角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完善制度机制。

(五)依法文明审计,树立良好形象。坚持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纪律要求,自觉树立良好审计机关形象。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加强审计现场资料、数据、电子设备和人员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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