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它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 2021建议提案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01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011337151/2021-17959 文       号 : 咸审内涵〔2021〕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01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咸宁市财政局:

现将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01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强提高我市国有企业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建议”方面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5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咸办发〔2018〕50号),意见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办金融机构、注册资本3000万元及以上,且下属控股子公司3家及以上的;按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有关规定,对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有明确要求的;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目前,市直共有18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中有4家国有企业(咸宁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咸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立)、咸宁市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内部审计人员17人(专职11人)。2020年度市直4家国有企业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共完成审计项目58个,审计发现问题金额1.28亿元,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国有企业积极整改,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其中,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制度》;市城发集团制定了《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咸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二、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设置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内审工作,于2019年成立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并出台了《咸宁市审计机关全员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业务工作制度》,将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机关各科室与全市97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开展结对指导,全员上阵对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内部审计计划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每年现场指导不少于2次,并将内审工作指导情况纳入科室责任考核内容。2020年我局与市委监委、组织人事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监督内审工作,将内部审计开展、内控监管情况作为必审事项纳入市委组织部授权的经济责任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内容,对应设未设置内审机构人员提出整改建议,有力促进内审机构开展内审工作。

(二)积极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内审队伍

一是组织培训。组织内审人员参加市局省审计厅举办的各类审计业务培训班,采取“以审代训”的形式,组织内审人员参加审计机关项目审计,有计划有步骤组织交叉审计,以审促训提高专业能力。2020年我局已组织20家单位24名内审人员参与到2019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全覆盖疑点核查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工作。

二是组织理论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围绕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审计质量和风险防控,相互探讨交流,解决相关问题,研究内部审计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共同提高。

(三)开展内部审计质量检查

为防范内审机构在审计程序上,执法上出现的错弊和审计风险,定期开展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要求市直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向我局报送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含中介报告)、审计整改报告进行备案,根据上报情况对上述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目前已对城发集团、高投集团等内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了复核、审查。

咸宁市审计局    

2021年5月2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