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 011337151/2024-2334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审计 发布机构: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2024年8月28日在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咸宁市审计局局长袁国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23年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六届市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统筹安全和发展,经济运行呈现稳定向好、稳中提质的态势。
--财政运行稳健有序,经济大盘持续做强。全市财税收入始终保持同口径正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6.97亿元,同比增长11.4%。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市本级“三公”经费在上年压减15%的基础上又压减超10%。
--惠民富民多措并举,民生底线持续筑牢。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 78%以上,全省“十大民生实事”咸宁41个子项目圆满完成。发布 “免申即享”政策清单564项,拨付资金11.8 亿元,惠及3191家企业、124.5万人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资金5.46亿元。
--审计整改走深走实,监督效能持续提升。认真做好审计的“上半篇文章”和“下半篇文章”,推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制度逐步落实。2023年,全市审计机关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7.68亿元,被采纳审计建议628条,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共474项。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级决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等情况。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2307万元、支出8523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9043万元、支出4390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699万元、支出769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7266万元、支出453915万元,年末滚存389165万元。
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加强。主要包括:部分代编预算未下达;非税等收入6568.57万元未按规定及时缴库;1427.49万元资金长期结存在财政专户、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统筹盘活;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2000万元专项资金闲置。
(二)暂付性款项清理不够严格规范。主要包括:高新区未按照规定对2018年底前形成的暂付性款项制定分年度消化方案;高新区2019年后新增暂付性款项超过规定比例。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大数据审计分析,对市直78家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全覆盖,其中重点审计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国资委等6个部门单位,对部分事项延伸追溯到以前年度。
(一)预决算编报不够完整准确。4家单位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45.1万元未纳入预算;1家单位使用往来资金49万元未纳入预算;3家单位动用实有账户资金241.12万元未纳入预算;1家单位使用上级奖励资金764.16万元未纳入预算调整;1家单位可预见项目经费7.40万元未纳入预算;1家单位项目资金连年申报连年结转,多编预算118万元;1家单位一次性申报跨年度实施项目预算,多编预算37.75万元;3家单位项目当年不具备实施条件,多编预算154.3万元;3家单位未及时调减项目预算,导致资金831.08万元未使用;1家单位部门决算编制不规范,涉及金额1.29万元。
(二)过紧日子要求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2家单位未收取收入75.33万元;3家单位未将收取的收入291.93万元上缴财政;2家单位坐支75.37万元用于冲抵单位工作经费等支出;3家单位违规列支费用4.34万元;1家单位未达付款条件提前支付宣传费5万元;1家单位审核把关不严,重复支付企业维修费0.51万元;2家单位12个项目竣工后未按规定编报财务决算;2家单位4个项目违反政府采购程序,资产先采购后计划备案,涉及金额55.24万元。
(三)项目绩效管理仍有待加强。4家单位12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存在绩效指标编报不完整、不细化,目标设定不科学、不合理等问题;2家单位42个预算调整项目的绩效指标未同步进行调整;1家单位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不准确;9家单位9个项目进度缓慢,项目绩效目标未能完全实现,资金659.64万元无法及时拨付使用。
三、民生领域政策执行和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义务教育、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乡村振兴等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咸安区2020年至2022年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义务教育政策执行不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4所学校师生比低于规定比例,部分学校校舍闲置或被用于其他用途;1所小学改扩建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薄改资金计划使用与实际投入不一致,涉及金额221.43万元;滞留欠付薄改资金和校舍资金1687.33万元;1所学校食堂应收账款账目不清,涉及金额16.76万元;6所中小学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1624.23万元。三是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截至2023年6月,咸安区3所学校以前年度审计反馈的8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二)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市本级2022年至2023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稳就业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劳务派遣许可机构底数不清,10家劳务派遣许可机构未纳入统计范围;6家劳务派遣单位未向市人社部门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未及时清退17家已超过1年以上未开展活动的见习单位。二是稳就业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就业补助资金3872.79万元拨付使用缓慢,未及时发挥效益;向5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就业培训补贴4.43万元。
(三)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21年至2023年赤壁市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投资49.32万元安装的污水处理设施未纳入村级资产管理,村集体投资收益4万元应收未收。
四、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各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对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2022年末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决策风险管控不力。2016年以招商项目名义对民营企业出借资金423.5万元至今未能收回;2020年保前尽职调查不到位,形成代偿款及其他债权509.40万元。二是财务管理工作仍需规范。少计提职工教育经费31.71万元;少计提折旧110.05万元;划拨、购置的资产1143.94万元未入账;未及时收回园区企业租金391.41万元;部分会计科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荣盛置业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461.86万元。三是资产管理体系有待完善。划转资产未办理资产移交及过户手续;部分房产未办理产权证,面积76330.16平方米;1处房屋权属存在纠纷,无法办理过户。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管理、使用、处置等情况,促进资产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资产账实、账账不符。5家单位已处置的6处房产、28台监测设备、8辆车辆未及时下账;4家单位5处资产、11辆公务用车、93.32万元办公设备等未及时入账;1家单位4处资产已无实物,但该中心未下账,账实不符。二是部分资产清查不及时、录入不准确。4家单位未对所管理的6处房产进行产权登记;1家单位3处资产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变更;1家单位持有的1个门面未录入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涉及面积3410.54平方米;1家单位重复录入房产未及时更正,涉及金额322.92万元。三是部分资产使用效益低下、管理松散。3家单位2处面积2422平方米房产、6台空调闲置;1家单位1处房产无偿出借,涉及面积91.39平方米;1家单位违规将该院创业基地5个门面无偿提供给5名已毕业超过2年以上学生使用,涉及面积200平方米;1家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未经审批。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湖北赤壁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湿地公园管理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湿地资源监管缺位。劳务公司未全面履行湿地巡护义务;未按期完成湿地资源调查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陆水湖4个考核断面中有2个断面水质不达标。二是森林资源保护不力。陆水林场树木栽植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三是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项目虚假招投标,涉及金额265.72万元;改变126.1万元项目资金用途;工程量不实;施工单位将工程项目违规转包,涉及金额12.25万元。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政府债券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对2023年市本级发行的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4家单位、63个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建设程序存在薄弱环节。3个已投入使用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二是部分项目财务管理或合同执行不严。62个已竣工项目未按规定编报财务决算;2个项目绩效自评不真实、不准确。
(二)水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围绕水利补短板建设、市级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等方面,重点对嘉鱼县2019年至2021年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不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未按要求制定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水利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280万元;未及时下达水利转移支付资金2521万元。二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违规签订工程补充协议,金额超原合同价款0.5倍;3个项目未按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分,影响评标结果有效性;未按合同约定计提质保金3.95万元;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三是安全饮水建设存在短板。10个已投入使用的农村供水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部分饮水工程项目未按图纸施工;部分乡镇水厂管理混乱。
(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相关单位推进“降费”政策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保证金、惠企奖补资金的拨付使用等政策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不到位。1家单位违规向企业转嫁罚款7万元;1家单位无依据收取文明运输保证金2.5万元;2家单位超标准预留质保金5.51万元;1家单位应奖补未奖补1家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奖补资金6万元。二是违规发放奖补资金112.76万元。1家单位把关不严,造成5家企业以相同设备重复申报获得奖补资金41.69万元;1家单位审核不力,造成1家企业以虚假验收资料通过评审获得奖补资金20万元;2家单位未严格审核,造成3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获得奖补资金51.07万元。三是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仍有发生。1家单位拖欠企业工程款87.56万元;1家单位未及时退还质保金1.28万元。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3年,市审计局围绕重大项目决策和扩大有效投资,对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出具审计报告7篇,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审计专报信息4篇。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共52个,涉及5家市直单位和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情况如下: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不及时。4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未按规定编制2022年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二是“三库”转换率不高。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库”转换率低于30%、未按规定调整更新等。三是入库项目预算管理不规范。5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未入库的81个项目安排政府投资。
(二)重大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进度缓慢。65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滞后或进展缓慢。二是合同及预算评审不规范。45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约定工程质保金比例、未按规定时间出具财评报告等问题。三是参建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2个项目施工、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2个项目跟踪审计资料不齐全。四是施工管理不规范。3个项目施工单位垫资建设;3个项目违规任用挂靠项目经理,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等。五是项目投资绩效不高。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弱电线缆入地”、“无障碍设施”等部分内容未实施。六是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备。7个项目存在未办理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未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未经审查开始施工等方面问题。
七、审计处理情况
对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查出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管理不规范或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加强研究、建章立制,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融合贯通。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强化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切实写好审计“下半篇文章”,不断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力度,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围绕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战略的核心,推动咸宁市高质量发展,将积极的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社会政策相衔接,发挥好财政工具箱作用,推动对乡村振兴、义务教育、水利工程和饮水安全等领域的政策落实落地。二是夯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积极发展社会事业,优化提升社会治理,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薄弱环节和重点群体倾斜。三是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落细,充分激发全社会发展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二)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速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开展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财政管理,打造程序规范、约束有力的管理闭环。二是进一步规范债券使用管理,促进债券使用与项目建设周期和用款需求相匹配,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强化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三是持续完善绩效管理内控体系,优化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监管全流程。习惯过紧日子,严格落实政府支出正面案例和负面清单,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不该开支、不必开支的一律不开支。
(三)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国有资源使用效率。一是完善国有资本财务管理和绩效管理。推动完善绩效考核挂钩机制,夯实国有企业上缴利润责任,激发国有资产增值活力;二是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压实各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及时清查并盘活各类闲置资产,合理调剂、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是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权责体系,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和利用率,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资产纵深推进咸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
(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一是加强财政风险源头管控。强化对财政风险的动态监控、预警、处置力度,完善基层财力保障机制,全面评估收支平衡趋势,强化“三保”等刚性支出能力。二是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体制。加强对地方金融风险的监测,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与融资策略,加强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管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推动金融企业充分评估业务风险,建立健全担保尽职调查机制、风险评估和审核制度。三是纵深推进系统监督。针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行业性、典型性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从源头治理的角度深化改革、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审计问题的标本兼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实践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