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宁市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011337151/2025-0840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审计 发布机构: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中共咸宁市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审计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5月23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的通知》(咸纪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坚持“高”站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高频调度督促,多次组织分管领导、牵头科室探讨整改思路,对整改措施和推进情况总体把关,坚持“一个具体问题、一名分管领导、一个牵头科室、一套整改措施、一抓到底推进”的“五个一”推进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做足“实”功夫,从严从细解决问题。梳理反馈意见中的重点问题,举一反三,细化问题128条形成《巡察整改工作清单》,明确7个牵头科室对照任务台账逐条梳理排查,围绕“改什么”“谁来改”“怎么改”等关键问题明确责任和重点任务,找准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对巡察反馈的系统性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研判,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思路,将审计工作与巡察整改一同部署、一体推进。
(三)发挥“聚”合力,用好用活巡察成果。坚持以警示教育聚魂,突出靶向思维,注重分层分类施策,采取精准化、差异化、特色化的方式,推动警示教育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坚持以廉政教育聚气,全局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巩固拓展。代表湖北省、咸宁市接受了由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组成的中央党纪学习教育调研组的检查,相关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问题1:学习抓的不够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给南京审计大学专业硕士国际班留学生的回信》和《“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纳入计划,并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三次集中学习中进行了学习。充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在各类工作方案中增加了审计元素,体现审计特色。17名党员干部补写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在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中每名党员撰写了心得体会。
问题2:表率作用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市审计局党组制定印发了《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集体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县级干部和各科室负责人在第五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学习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三次、四次全会等内容。
问题3:落实上级审计政策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第六次、第七次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推进全省审计工作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成果共享管理办法》,深入学习了上级审计政策,加强政治审计意识。二是根据审计工作融合发展意见,收集整理形成了《咸宁市审计局落实〈关于促进审计工作融合发展的意见〉情况报告》。三是完善审计整改督促机制,将督促整改工作纳入审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责任清单,形成长效机制。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2016年以来85个审计发现未整改到位问题开展了联合督查,促进问题整改到位56个,市政府督查室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四是出台了《咸宁市审计局审计成果共享管理实施办法》等,保证审计成果共享管理切实可行;起草更新咸宁市审计局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以下简称“三合一制度”),保证文件资料按规定归档。
问题4:坚持依法审计原则还需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树牢法治思维,局党组第五次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九次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有关内容,向全局各科室局发放了《下达审计决定应关注的问题研究》。二是开展专项清理,对2021—2023年审计报告中的问题进行清理,对近三年审计建议书制发情况进行了梳理分类,收集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书采纳落实情况。三是修订了《咸宁市审计局审计建议书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咸宁市审计局审计事项移送会商记录》。
问题5:统筹谋划审计工作安排还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审计对象大普查,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审计对象库;对2014年至2024年开展的审计项目进行盘点和梳理,编制了2025年至2029年审计项目全覆盖安排规划和五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建议表,对审计项目进行五年滚动安排。二是对未审计单位进行梳理,形成未审计单位名单,并提出2025年至2029年国有企业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名单。三是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安排,结合《咸宁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黄盖湖镇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编制审计方案、使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评价。四是从规章制度上加以保障,出台《咸宁市审计局经责审计、资环审计项目评分细则》,对落实情况进行评分考核。
问题6:推动实施审计质量控制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咸宁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办法》《咸宁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办法》《咸宁市审计局审计质量控制责任清单》《咸宁市审计局经责审计、资环审计项目评分细则》《咸宁市审计局经责审计、资环审计项目参审人员评分细则》等制度机制文件,将审计质量责任细化到项目、到个人。二是对涉及的审计项目,相关审计组认真清查核对了项目资料,补充完善遗漏缺失的审计资料,提交了情况说明。三是通过工作约谈等方式举一反三,让全体审计人员得到了教育,增强了依法审计的自觉性。
问题7:指导县级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向两县市下达《巡察整改督促函》加强整改。两县市落实专人专岗工作要求,委派一名副股长专职负责审计办各项日常工作;二是督促县市严格执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办法等工作制度,加强了对县市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管理;三是多次与县市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沟通协调,支持市县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申请成立单独审计办秘书机构;四是督促县市审计办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了《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问题答疑》等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县市区提出的问题实时解惑答疑加强沟通指导。
问题8:落实内设机构整合优化要求不够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经市委组织部备案批复同意,局党组免去了4名整合优化的科室负责人正科级领导职务,明确了整合优化后的科室负责人。二是调整了领导分工,分管领导召集分管科室人员集中谈话,就人员和工作整合优化作出了具体安排。三是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按照整合优化后科室职能和人员重新进行了安排。
问题9:推动审计工作创新融合发展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信息化审计项目工作方案,将信息化项目纳入常态化开展审计,以单独立项或与其他审计项目融合的方式开展一批部门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二是进一步研究三审融合工作,整合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力量开展审计监督,制定了审计工作方案,将“三审融合”理念融入审计项目,在审计项目中予以应用。三是将撰写大数据审计创新案例纳入经责审计、资环审计项目评分细则,作为“创新‘一’个审计方法”要求开展大数据审计。四是制定了《咸宁市审计局审计成果共享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审计成果共享的方式、范围、渠道和途径。五是积极参加了省厅大数据分析团队,经申报市审计局共有15人被确认为省厅数据分析团队成员,1人入选省厅专家组成员。
问题10:健全审计工作机制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市审计局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咸宁市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咸宁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咸宁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咸宁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和《咸宁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等制度。四项制度对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进行了调整变更,同时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自然资源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工作任务、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和联席会议运行机制,要求各成员单位需根据工作职责对审计成果加以运用。二是制定全局审计项目中长期规划。形成2025年至2029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建议表,其中包含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三是形成咸宁市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名单。市审计局全面梳理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对象名单,按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管理权限及其他规定,确立咸宁市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单位。四是组织学习《湖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实施意见》《湖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
问题11:规范审计档案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5月底前完成了归档立卷工作,目前局档案室已经完成未及时归档的审计项目档案收集归档工作。二是建立了档案“三纳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档案工作的管理程序、职责分工等。三是审计档案归档工作与审计项目实施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局机关下达审计工作计划、任务,同时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检查计划进度同时检查文件材料的形成情况;法规审理时验收鉴定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年度科室考核、评优评先时,档案室同时出具科室、审计组归档情况证明材料。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12:清廉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宣教月部分规定动作未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4年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清单,将机关党员思想动态分析、文明家庭评选、家庭助廉座谈会、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等纳入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设定活动期限。二是撰写了咸宁市审计局党员思想动态分析报告。三是开展了市审计局“两优一先”评选,评选出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1名优秀共产党员,为获奖者发放荣誉证书,并为“光荣在党50年”的老党员颁发纪念章。
问题13:抓基层党建工作还不够严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了对机关党支部的考核制度《中共咸宁市审计局机关委员会党支部考核实施细则》,机关党委加强了对机关党支部的督促检查,2024年5月27日,市审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党务知识培训,对党务工作进行讲解,明确了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
问题14:运用“第一种形态”主动性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中,重点学习了《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在职责范围内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按规定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报告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
问题15: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弱项,对年度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市审计局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二是对2022年收集问题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到相关单位的7条意见建议,在2023年的审计工作中均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中,将各类征求意见纳入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四是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工作制度,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必报内容。
问题16:清退违规费用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清退了资金3300元,清退资金已于2024年5月29日全部退入财政专户。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完善了《咸宁市审计局机关财务报销指南》,杜绝类似清退违规费用不够扎实的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17: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够细致。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补齐了接待清单上的来客信息。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自查。6月21日,局机关办公室全体成员集中学习了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公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报销手续,公务接待函实行专人管理,印制公务接待登记册。
问题18: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自查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清退违规领取的差旅费4588元并上缴财政。今后严格审查相关票据,不合规票据不予以报销。学习了咸宁市财政局印发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相关规定讲解》及《咸宁市审计局机关财务报销指南》,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问题19:违反财会管理规定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财政财务有关规定,清退资金141元,对现金使用单笔超过1万元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彻底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完善《咸宁市审计局报销指南》,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完善报销手续,加强财务报销复核监督。
问题20:公务接待公函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公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制公务接待公函并加强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函编号管理规定。
问题21: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清理,对资产全面盘点、核对,根据盘点信息,办公室和数据科更新了台账信息。已于2024年4月巡察期间,将部分固定资产信息进行补登;组织学习并完善《咸宁市审计局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资产管理人和使用人责任。
问题22: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结合现阶段实行的公车派车系统“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问题23: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清收了不规范支付的510元资金并上缴财政专户。2024年6月21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采购业务流程、《湖北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24:存在未按规定定期召开支委会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对出现问题的一、二党支部开展批评教育,在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中,指导2名党支部书记结合典型案例“备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做好党课讲授,用“活教材”警醒党员。完善了《咸宁市审计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制度抓落实,规范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程序和内容。
问题25:2023年,机关一、二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各党员均未对分管局长党组成员开展批评,用建议代替批评。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完善了《中共咸宁市审计局机关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在6月14日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对分管局长、党组成员开展了批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问题26: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补充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2024年5月27日,市审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党务知识培训,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全体党员干部中进行传达学习,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发展党员纪实手册,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合规合法。完善《咸宁市审计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问题27:存在未按规定成立临时党支部,未严格按规定开展学习活动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临时党支部建设,修定了《咸宁市审计局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2024年5月开始,外出审计组按规定成立临时党支部,严格按规定开展学习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将临时党支部建设情况纳入外出审计组人员评分细则。
问题28:2022年度未将基层干部主题培训纳入年度考核培训计划。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将基层干部主题培训纳入2024年度培训计划,依托法宣在线、湖北干部在线学习,邀请专家集中授课、“以干代训”等方式开展了基层干部主题培训150余人次。形成通报湖北干部在线学习进度机制,每季度在工作群发通知督促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完成湖北干部在线学习,每半年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问题29: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方面还有不足,存在“混编混岗”情形。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经市委组织部备案批复同意,调整部分干部职务。对全局开展混编混岗专项自查,清理其他混编混岗情况。局党组和人事科专题学习了相关条例,充分认识到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了与机构编制部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的沟通联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执行职数职级预审制度,认真做好报审工作。
问题30: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方面还有不足,重要岗位长期空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审计局党组按照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统筹谋划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任到需要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备案选拔任用了4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全面梳理了局机关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配备情况,对重要岗位的后备干部提前谋划人选。专题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梯次培养打造优秀年轻干部,做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保持干部队伍活力和战斗力。
问题31: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方面还有不足,违规破格提拔干部未及时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整改违规破格提拔问题,以“干部档案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制定《咸宁市审计局“干部档案提升年”活动方案》,全面开展干部档案查补工作,同时对全局科级干部是否还存在任职年限不足破格提拔、晋升职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制定了《人事档案审核指南》,今后以指南为指引对审核对象不同于一般干部正常成长规律的问题作为疑点认真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
问题3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方面还有不足,落实“凡提必听”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全面检查了2019—2023年选拔任用干部的“凡提必听”情况,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将听取派驻纪检组意见纳入流程图内,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规范程序开展。
问题33: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方面还有不足,开展民主推荐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全面检查了2019—2023年选拔任用干部的民主推荐情况,未存在民主推荐得票明显偏低的情况。加大轮岗力度,局党组扩大会决定对重要岗位干部进行轮岗安排。积极组织活动,为干部职工互相交流增进感情提供平台,增强干部职工的熟悉度和凝聚力。积极参与了由市总工会牵头承办的全民消防安全技能比武竞赛、第二十届市直职工乒乓球赛、与其他单位共同参加“歌唱祖国”咸宁市群众合唱比赛政府口专场等活动。
问题34: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方面还有不足,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全面清理全局干部人事档案,编制每个干部缺漏材料清单,列明问题、补充情况、遗留问题等,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档案查漏补缺工作,截至2024年8月31日已完成人事档案清理工作。出台《咸宁市审计局“干部档案提升年”活动方案》《咸宁市审计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指南》,严格规范今后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四)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问题35:落实巡察整改“四个融入”要求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谋划了审计体制改革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合理化的审计改革意见。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关口前移,区别使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约谈函询等措施,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的“预防针”作用,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对省审计厅、派驻纪检组、财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加强整改。巡察集中整改完成后,将建立完善的相关制度机制整理成制度汇编,每年局党组就进一步完善整改长效机制问题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指导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审计委员会内部机制和制度,确保审计委员会机制畅通、工作高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阶段,咸宁市审计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严格按照本次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民主测评结果和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及时开展问题“回头看”,防止同类问题反弹。进一步对标如臂指使、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三如”要求和审计精神立身、创新规范立业、自身建设立信的“三立”标准,主动担当、勇于担当,打造一支与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济监督“特种部队”,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作出审计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15-8256192;地址:咸宁市贺胜路366号;电子邮箱:xnssjjjjjcs@163.com。
中共咸宁市审计局党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