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0年重点工作一季度完成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011337151/2021-1792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布机构: 咸宁市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0年重点工作一季度完成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为切实推进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近期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0年重点工作一季度完成情况进行了督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8.6%(预期目标7.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0.0%(预期目标8.3%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2.7%(预期目标10.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0.5%(预期目标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6.7%(预期目标10.5%);进出口总额增长-17.5%(预期目标6%);居民消费价格涨幅5.1%(预期目标控制在3.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2.36%(预期目标控制在4.5%以内)。
(二)报告中确定的其他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提升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5%。经初步测算,一季度全市规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预计为11.43亿元,同比下降54.3%,其中,文化制造业下降56.3%,文化服务业下降43.3%。
2.确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25%。截至目前,我市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2家,市级创新平台235家,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比例达23.6%。
3.实现年度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均增长11%以上。一季度,我市专利申请总量654件,同比增长-14.73%;发明专利申请量116件,同比增长-43.13%。
4.完成科技成果登记60项,转化科技成果60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5亿元以上。一季度,完成省级科技成果登记7项;完成成果转化5项,转化金额70万元;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227项,合同成交总额10.58亿元。
5.抓好3个省委、省政府督办项目,150个省、市重点项目,56个10亿元以上续建和新开工项目。一季度,我市150个省市重点项目、784个入库在建项目、106个季度新开工项目已全部复工开工。
6.全年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超过3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超过10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超过100个,新开工产业项目超过100个。一季度,全市共新签约项目90个,合同总金额127.84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30个、总金额98.35亿元,10亿元以上项目2个、总金额26亿元。
7.实现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一季度,全市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改项目306个,总投资160亿元,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6.3%,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93.2%。
8.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24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5%。一季度,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224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0.95亿元、占GDP比重13.45%。
9.新增上云企业不少于200家。按照《咸宁市“万企上云”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落实了企业上云奖补政策,研究制定了《咸宁市企业上云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引导企业管理上云、业务上云、设备上云。
10.整治51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保障乡镇污水处理稳定运行。制定了《咸宁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2020年重点工作清单》,组织对51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形成了问题清单,正在有序推进整改。
11.新增7个生态乡镇、50个生态村。对照创建指标和规程,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拟定了年度创建工作计划。
12.精准划定“三区三线”空间格局,严守285万亩耕地红线。全市生态红线评估及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市域生态红线总面积约3400平方公里。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5.58万亩。初步划定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正在对相关成果进行优化。
13.力争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10亿元。一季度全市共降低企业成本达10.8亿元,其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4116.62万元,为中小微工业企业优惠燃气费用629.37万元,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免费政策。
14.力争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5万户。一季度,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4153户,同比下降37.96%。
15.积极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行农作物秸秆回收和农用地膜资源化回收利用,综合整治215个建制村生态环境。开展2020年化肥农药减量行动走访调研行动,制定了《咸宁市2020年“两精两减一增效”实施方案》,开展农药化肥减量使用培训行动。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将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有机肥生产、生态农业建设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截至3月25日,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6.62%。开展全市农用地膜资源化回收利用调研。
16.新建“四好农村路”“美丽农村路”1000公里。一季度,共新建“四好农村路”“美丽农村路”129公里。
17.用于民生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在78%左右。一季度,初步统计各地通过向上争取、调整支出结构投入防疫资金4.5亿元,预计民生支出占比比预算高出2个百分点,比《政府工作报告》目标高出0.3个百分点。
18.新增城镇就业3.7万人。截至3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39人。
19.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推动94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季度,全市2019年启动的7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面复工,完成投资2653万元;2020年启动89个项目正在进行可研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59个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支持资金已提前下达9492万元,谋划了77个项目纳入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库,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4.3亿元。
二、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实施好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高度关注处在贫困边缘的困难群众。召开了2020年度第1次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印发了《关于奋力夺取“战疫”与“战贫”双胜利的通知》,917支驻村工作队3959名驻村工作队员全部到村到岗,为市精准扶贫兜底保障对象55734人发放低保金1.81亿元。
重点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全市教育部门锁定建档立卡贫困学生56374人,实现资助全覆盖。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农村住房安全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正在进行入户走访并形成问题清单。贫困慢性病人口签约率为98.7%,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比例100%。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已达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安全或基本安全标准。
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迁扶贫、自主脱贫、驻村帮扶、保险保障等六大提升工程,总结推广“产业双保险”“防贫保”“135生态养殖”等经验模式。印发《咸宁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明确“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产业扶贫提升工程、就业扶贫提升工程等17项重点工作。印发了《咸宁市“保灾+保价”扶贫双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咸宁市“防贫保”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咸宁高新区已全部启动“产业双保险”和“防贫保”工作。2020年继续推广实施“135”林下生态养殖模式,计划第一批发放976个鸡笼,目前已发放370个。
2.提升文化软实力。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进“四馆三场两中心”建设。市非遗展示馆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咸安区文体中心3月20日已全面复工。赤壁市体育中心已复工建设。崇阳县文体中心主体工程已全面竣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通城县银山文化艺术中心一期主体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已完成深基坑建设。通山县非遗展示馆正在布展。全市已建成1136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了镇村两级全覆盖。
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创新旅游宣传推广方式,通过“咸宁闲游”官方微信推出“云游咸宁”系列栏目,共发布30余篇精美图文,并以“一网两微”、今日头条、网易、搜狐、一点资讯等10余家自媒体平台为发布渠道,全网扩散,点击量达350余万。
3.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攻克食品饮料、智能机电、砖茶清洁化生产等关键技术。组织咸宁南玻光电、咸宁海威复合材料、咸宁市三山川茶业等企业,针对新材料、青砖茶固体饮料研发等开展技术攻关,并积极推荐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同时,修订完善《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组织湖北香城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咸宁市农业科学院等单位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开展智能机电、现代农业方面关键技术研究。
大力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发挥市级科技特派员作用,指导、服务企业(合作社)开展春耕备耕、水产养殖、茶叶采摘等工作,为我市农业有效复工复产发挥积极作用。
(二)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1.狠抓项目投资。
推动咸宁核电综合码头投入使用,赤壁长江大桥加快建设,106、107、351、353等国道干线提档升级,咸宁—九江高速公路、赤壁长江大桥东延段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武汉—咸宁—南昌高铁、武汉—咸宁—平江高铁等项目进入国家规划。核电重件码头兼民用已通过方案评审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已发布轮胎式起重机采购公告。赤壁长江大桥累计完成投资20.26亿元,完成总投资的62.4%。106、107、351、353等国道干线提档升级正全力推进。咸九高速项目施工许可已完成,各专题稳步推进。我市已成立武汉至咸宁至南昌高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咸宁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已将咸宁机场项目纳入湖北省请求国家支持的一揽子计划。加快推进簰洲湾港区前期工作,目前嘉鱼港总规已上报省政府。通修高速已纳入湖北省“十三五”中期调整规划,目前项目施工许可初稿已完成,各专题工作抓紧推进。
加快推进500千伏咸宁变电站扩建和赤壁变电站新建工程,抓好城区充电桩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500千伏咸宁变电站扩建工程已于2020年4月1日开工。500千伏赤壁变电站新建工程已完成现场勘测。完成2020年度充电站建设规划,并启动咸宁市充电网络五年规划修编工作。加快充电站建设步伐,2020年已开工建设6座充电站,申报建站计划15项。咸宁城区由各类资本投资建成16个充电站共106个充电桩,主要县市区充电站覆盖工作基本完成。截至目前,2019年第四批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已完成43.8%,完成投资5900万元。2019年第五批计划因受疫情影响,物资到货27%,无法正常开工。
精心组织“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重大项目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发展规划。已制定“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印发征集“十四五”专项规划清单工作通知。在前期谋划“十四五”项目3.6万亿元基础上,进一步做深做实咸宁机场、咸宁区域医疗中心、咸宁核电、鄂南暴雨中心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重大项目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截至3月31日,已纳入省“三库”储备库项目437个。抓紧对接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计划,梳理申报重大政策20项,梳理重大项目100项,总投资3335亿元,争取纳入国家、省规划盘子。
2.促进消费升级。
加强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荆楚优品”工程,健全城乡流通网络体系。2020年已向省商务厅申报15个供应链项目,受疫情影响,目前省商务厅尚未进行评审。一季度,全市物流基础设施完成2020年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目前市城区已有三家改造完成。及时与省交投对接“荆楚优品”第二批申报企业评选情况。全市共成立3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6个电商基地。
全力打造中医药强市。打造药材种植、研发、加工、销售、文化和旅游全产业链。疫情期间,通城县的中医药产业一季度实现销售额5.2亿元,上交税收580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3%、4.5%。
启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调整市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嘉鱼官桥田野乡村公园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通山县大畈镇省级旅游名镇、通城县内冲村省级旅游名村、赤壁市羊楼洞明清石板古街省级旅游名街顺利通过省级公示。
3.提高开放水平。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组织实施2020年“百展行动”计划,积极动员、发动和组织企业参展,主动开拓东南亚、中东、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一季度,我市对东盟出口2.21亿元,同比下降8.2%。
推进外贸“三项工程”。重点培育一批竞争力优势明显和带动力强的产业龙头企业,壮大市场规模主体,增强我市外贸发展后劲。一季度,我市医护物资生产企业累计出口同比增长221.5%。
支持湖北·通城万雅进出口商贸交易中心发展。截至目前,一期进口商业街18栋商业多层主体工程全部完工,万国商业街5万平方米已经通过主体结构验收,正在进行附属设施装修。
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建立长江经济带建设项目库。咸宁高新区正在积极谋划现代冷链物流产业园。崇阳县加强绿色发展项目的谋划、储备和推进。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全力推动28项重大事项和88项重大项目复工达产。
(三)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加快建设特色产业。
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咸宁行动方案”。引导主导产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设备换新”和“机器换人”,提高企业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引导企业提高节能改造和高效利用水平。
做大咸宁军民融合产业园、赤壁军民融合应急产业园,壮大12个省级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确保智能机电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通过国家验收。发挥咸宁海威作为湖北省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联盟理事长单位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军民产业招商,与6家企业或机构进行了意向性洽谈。支持一批“军转民”和“民参军”项目进入军民融合产业园区。以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为契机,发展应急特色产业,推进湖北省军事后勤军民融合发展重点区域建设。依托湖北省智能机电工业设计研究院,提高我市智能机电产业集群工业设计发展水平。
2.大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建设华中电子信息基础材料基地和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以建设华中电子信息基础材料基地和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为目标,以瀛通电子、三赢兴等骨干企业为重点,加强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建设,强化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壮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截至3月份,全市共有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58家,完成产值14.45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1亿元。
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发展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计划2020年推荐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250家。全力抓好《咸宁市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五年规划(2017-2021年)》实施,推动互联网平台建设,促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
深入实施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加大政策推介力度,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具备参与行业竞争的排头兵企业。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对龙头、骨干企业通过人才培育、技术改造等政策资金的引导,支持企业专注于细分产品领域精耕细作,对符合申报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和“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企业,指导其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3.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积极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布三批次可供免费试用的云产品和服务目录名单,推动制造业企业在线办公、网络办公。进一步落实“云服务”政策,督促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等通信运营商为企业提供3-6个月的免费云上办公服务和提速服务,积极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推进“两化”深度融合。通过两化融合在线评估诊断、线上培训服务、开展试点示范等方式,培育一批“两化”试点示范企业和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截至3月份,全市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24家,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3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4家。
全面实施5G商用试点。加快推进5G建设,重点谋划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项目计划投资4.9亿元,已完成投资6812万元。
(四)加快建设美丽咸宁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大气防治联防联控。积极谋划2020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任务,制定了咸宁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下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环境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咸宁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考核评分细则》《关于做好春耕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截至2020年3月31日,市城区PM10累计浓度均值47μg/m3, 较2019年同期下降26.6%,全省排名第二;PM2.5累计浓度均值37μg/m3,较2019年同期下降31.5%,全省排名第三;空气优良率95.6%,较2019年同期上升 17.8%,全省排名第三。
统筹推进陆水河、淦河、富水河、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等水系治理,构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印发了《咸宁市2020年斧头湖水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方案》和《咸宁市2020年斧头湖水污染防治强化攻坚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斧头湖、陆水河巡查。组织对2019年陆水流域、斧头湖流域生态补偿奖励资金进行了核算。1-3月,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4个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100%,5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80%。
加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力度,做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和风险管控工作。下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环境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咸安区、通城县2个土壤污染治理试点项目已编制了实施方案,启动了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后即抓紧完成治理修复。
2.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
坚决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印发了《咸宁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2020年度重点工作清单》《2020年度咸宁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评估办法》《咸宁市2019年度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重点工作任务整改情况的通报》,拟召开全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现场推进会。
开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全力支持咸宁静脉产业园建设。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问题排查,建立了《咸宁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清单》,嘉鱼县高强锰业有限公司渣场、嘉鱼蛇屋山金矿尾矿库2个尾矿库制定了污染防治方案。持续推进“清废行动”,嘉鱼县完成了鱼岳镇主坝路废旧木材和生活垃圾堆存点环境问题整改。市老污泥坑项目顺利复工,一季度完成投资额约350万,转运污泥3000吨,市城区生活污泥处置率达100%。咸宁静脉产业园的垃圾发电厂、污泥处理中心已建成投产;餐厨垃圾项目已开工建设;渗滤液处理中心和建筑垃圾处理厂正在启动建设。
持续压实河湖库长责任。一季度,多部门赴河湖现场开展巡查工作,收集整理各类问题38个并通过“四单制”进行督办整改。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严格管控,持续推进清四乱工作“长效常治”。
完成“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任务。一季度,全市完成各类厕改任务共1224座。全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达标升级,57个新建项目干管设计总长276公里,完成271公里,占比98.2%;设计支管总长335.5公里,完成328公里,占比97.8%;完成接户数77907户,占计划接户数的92%。截至3月底,建成垃圾压缩站71座,日压缩能力2664吨,已实现村庄垃圾治理全覆盖。计划总投资21652.2万元,实施13个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可改善供水人口47.2万人,其中有5个项目已开工。全市完成造林绿化25.57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11.3%,造林面积在全省排名第二。其中完成精准灭荒造林12.45万亩。
3.优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资产总量,积极推进自然资源产权评价评估,正在起草我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相关文件,全面开展信用承诺书签订、信用平台录入和联合惩戒信息报送等工作。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市一季度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6宗。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森林、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全面启动我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全市拟申报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20个。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修订完善了《咸宁生态市建设(绿色崛起)考核办法》。落实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环评批复中明确排放总量指标,向5个建设项目提出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要求。2020年市审计局制定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计划有15个。
(五)全面深化改革创新
1.加大改革力度。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布了《关于抓好政策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的有关政策的公告》,及时宣传国家和省出台的系列政策。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一季度,改善民生类政策共减免税费6056.47万元,鼓励高新技术类政策共减免税费10634.59万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类政策共减免税费24143.08万元,节能环保类政策共减免税费4664.28万元,支持三农类政策共减免税费10817.27万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类政策共减免税费3876.45万元,支持文化教育类政策共减免税费1730.20万元,其他各项共37848.47万元。
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把控好房地产供给节奏,保障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区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我市商品房销售完成19.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6.4%;销售金额22.48亿元,同比下降54.9%;住宅库存增加17.8万平方米,上升到149.58万平方米,去化周期9.98个月。
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在全市推行《工商登记投资(任职)资格负面提示清单》《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经营范围登记负面提示清单》,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落地落实;推行容缺办理,对申请人缺乏非核心资料的,可以实行承诺后先行办理,切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
细化投融资模式改革,加快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成立了领导小组,稳步推进投融资模式改革,加快平台转型发展。积极推进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正在起草《关于稳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
2.支持创新创业。
以创新驱动发展,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打造富有活力的“双创”生态系统,建设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市。一季度,我市获批省级众创空间2家,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依托湖北省香城智能机电产业研究院,建设湖北省成果转化智能机电中试研究基地,大力创建成果转化示范市,重点围绕智能制造、汽车零部件、机器人等相关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目前已经完成3个项目中试研究。
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全国试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企业创新提供金融支持,支持平安电工、三赢兴电子等企业加快上市步伐。2019年我市成功申报湖北省第一批、2020年国家第二批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争取上级奖补资金4000万元,正在起草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创建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碰头会。积极对接瀛通电子、平安电工、三赢兴等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了解复工复产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三赢兴、平安电工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补报工作,支持企业获得专项再贷款政策。
深入实施“南鄂英才”计划、“院士专家咸宁行”活动、“招硕引博”工程,优化实施“回归工程”,激发创新活力。制定了《2020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做好2020年“南鄂英才”前期准备工作,加大2019年获评项目跟进服务力度。正在研究制定《2020年度“院士专家咸宁行”活动方案》。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人才需求情况调查的通知》,梳理汇总各单位申报情况并进行初审后。大力实施“回归工程”,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与在外学子、咸宁籍企业家等优秀人才保持联络,做好在外人才信息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3.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积极培育民营经济全省100强企业。召开了2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出台了《关于抓好政策落实 促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的有关政策的公告》,指导企业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政策,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表彰了金盛兰冶金、南玻光电、汉麻生物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
着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截至3月底,我市通过工改系统“不见面”办理了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等5个审批事项。起草了《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实行企业登记实名认证系统,建立“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机制,推行“容缺受理”审批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制度。全面实行“三十六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由“三级审批”改为“一审一核”。
(六)推进区域协调融合发展
1.扩大区域合作。
探索“武汉城区展示交易+咸宁仓储物流”和“武汉大型市场批发+咸宁中小市场就近配送”的发展模式,促进产品和服务供给升级。继续引入武汉企业在咸宁开设大型仓储式超市,并加快咸宁农副产品“进城”的步伐。目前,咸宁已有30多家企业与武商、汉商、中百仓储等大型商贸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全市的农副产品40%销往武汉。
推进科技创新一体化,实施“招商引校”,吸引武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来咸办基地、建校区,加强科技人才交流。武昌首义学院嘉鱼校区项目目前基本完成校区内主路网基础施工,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体育馆、实验楼、食堂等22栋有14栋建筑主体已完工。
推进区域城市合作一体化。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与江汉平原城市合作,畅通物流渠道,保障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装备原材料的充足供应。复工复产期间,加强与岳阳等地协调,促进了两地直通客车接驳返咸人员,对我市疫情防控及社会发展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2.高昂市区龙头。
突出“北上东进西展”,加快构建以咸宁宜居主城、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横沟科学城、凤凰新区为核心的城乡共融发展布局。《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总体规划》《咸宁市横沟科学城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和凤凰新区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中。
合理配置“科、教、文、卫、养、市、园、体”8类公共服务设施,加强道路微循环改善和小微停车场、小游园、小球场建设,构建“15分钟生活圈”。目前市第二人民医院规划项目选址、规划条件下达、方案审查已完成。泉都学校、银泉学校已完成方案审查,正在申报用地计划。正在开展15分钟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普查。
持续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城市地下管网,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一季度,完成城区污水管道铺设1100余米,完成货币工程量450余万元。市本级咸宁大道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雨污管线专项详查工作已全面完工。全市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尾水排放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所辖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完成率达到100%。督促市场化公司对已建成的15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加强管理与投放指导,对2020年拟实施垃圾分类的14个试点小区进行摸底选点。市本级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正在进行土方回填、挡土墙和厂区边坡支护建设。2020年规划新建东外环、咸安洞口2座垃圾中转站。
聚焦国家级高新区建设标准,大力推动咸宁高新区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做大做强饮料食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先进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一季度,咸宁高新区已组织申报科技部“百城百园”项目,已组织爱科医疗、金士达等17家企业申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个一批”重点企业,组织金士达、爱科医疗、宝仕康申报省发改委口罩扩能专项。继续重点支持三赢兴打造省级摄像模组产业基地。推进合加新能源与华中科技大学开展智能识别技术在新能源环卫车的应用推广。通过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已完成里得电科、诚丰智能家居、金士达医疗器械等7个项目签约,累计投资总额20亿元。
3.做强县域经济。
以“三带”建设为引领。推进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正在制定2020年工作要点和项目清单,正在完善《陆水河流域综合治理方案》《“两桥一路”区域经济发展方案》等方案。2020年,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计划完成续建重点建设项目32个,总投资32.4亿元,目前各重点项目建设均在有序推进中。推进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2020年拟实施重点项目23个,总投资4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9亿元。按一县一段,全线三段建设示范段的要求,目前共完成86.4公里,占全线里程288公里的30%。
推动县域经济争先进位。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为主体,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找准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加大力度建设12个省级成长型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挥县域经济考核指挥棒作用,督导各县市区对标先进县市区,找准发展的差距和问题。
(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
1.培植特色农业。
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2019年度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2.88万亩,总投资约2.6亿元,截至2020年3月底开工率达60%。
推进“1+6”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做好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考核验收工作。杨畈农业园区被列为全国82个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试点。支持其他6个县级农业开发区突出产业特色,争创省级农业产业园。开展农业科技项目集成攻关,推进咸安区精养鱼池尾水处理工程、嘉鱼长江流域露地蔬菜高标准科技推广园、赤壁市柳山湖镇稻虾科技产业园、通城县北港镇横冲—龙门绿色产业带、崇阳县白霓镇生态农业示范区、通山县大畈镇枇杷产业综合体等示范工程建设。
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持续推进千亿农产品加工工程。全市共有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24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55家。截至4月3日,全市龙头企业复工219家,复工率97.8%。开展了“千名干部联千企”服务农业企业复工复产活动,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做好政策宣传,为农业企业精准施策、纾困解难。
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监管执法1760人次,巡查检查430次,开展农资打假执法1123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15个,抽检农资产品727个,查处问题32起。积极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市共排查养殖场(户)20.1万次,排查猪4994.97万只;生猪交易市场0.33万次,排查猪14.1万只;生猪屠宰场2.1万次,排查猪52.03万只;生猪无害化处理场1.13万次,排查猪31.71万只,没有发现非洲猪瘟疑似疫情。免疫家禽1063.12万羽,做到了应免尽免。
2.建设美丽乡村。
巩固“五线五治”成果,创建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截至目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办、场)76个、村(社区)1094个,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431487人次,清理转运垃圾63906吨,垃圾无害化处理52460吨。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双百巩固”行动,目前方案正在起草中。积极完成2020年度示范村和整治村的申报工作。
推动农村公厕规范化建设改造和制度化管理养护。已完成2019年底的改厕数据锁定、整村推进到村核实及一季度农村改厕数据调度工作。做好农村厕所和粪污管控工作,增加农村公厕保洁和消毒次数,截至目前,农村公厕消毒面积151.20万平方米。
3.优化农村治理。
引导承包地“三权”分置,支持有经营性收入的村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全市943个改革村(涉农社区)和37个改革小组,已经全部成立经济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完成登记赋码,现有342个村级、37个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
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将乡风文明建设内涵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已建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883个,覆盖率达99.2%。制发了《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安度健康文明新春的倡议书》《2020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等倡议书,倡导疫情防控期间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推进移风易俗深入民心。
(八)更大力度办好民生实事
1.强化风险防控。
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违规举债融资等行为。一季度,已组织25家银行机构和28家保险机构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未发现银行保险机构或员工存在非法集资行为。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向消费者宣传金融知识,以案说法向公众揭示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严打电诈犯罪,破获案件142起,打掉团伙2个。拦截诈骗电话1179余次,劝阻被骗受害人1086人,成功止付、冻结涉案资金4682万元。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的提示函》,一季度全市化解存量债务5.43亿元。
着力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风险。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政治安全工作的通知》,累计收集报送涉稳信息169条,及时处置涉疫谣言、有害信息90条,打击处理112人。加强对全市邪教重点人员摸排管控,打击处理邪教反宣案件2起4人。查处涉政、非法传教、邪教案事件21起。动员组织全市政法系统3000余名干警在全市临时设立的145个执勤卡点、11家定点救治医院、108个隔离点、93家医疗机构发热门诊、85个驻医酒店24小时值守。没有发生一起殴打医护人员、扰乱医疗执行的恶性事件。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的通告》,依法惩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涉疫刑事案件。
聚焦治本,在大案突破、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方面持续发力,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主动出击、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15个,投案自首372人,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017起,刑拘2003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78108.84万元;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1件313人。
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和应用。市级“雪亮工程”指挥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共建成视频探头22454个。全市6个县市区实现了综治、公安、电子政务三大视频共享平台建成联网和数据对接。
2.加强民生保障。
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正在对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疫情期间全市医保系统实际累计垫付到医院的专项预付费用7670万元。开通了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绿色通道,实时受理药械生产企业备案申请71件。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季度新增上线经办5家、1265人。认真做好疫情期间养老保险工作,推行“不见面”办理服务,截至3月底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82亿元。扎实做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出台了《咸宁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推进农村低保、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制定了《咸宁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及时发放补助补贴,针对疫情期间因新冠肺炎隔离、治疗、罹难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出现返贫致贫现象的家庭,进行临时救助。一季度,全市共发放残疾人两补62529人13591200元。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推进咸宁市市场监管共享平台建设,截至3月底,共完成温泉城区、高新区餐饮服务经营者探头入网120户,信息录入179户。聚焦农贸市场,查禁活禽屠宰,共检查农贸市场2940个次,检查野生动物经营场所13175个次。聚焦网络食品监管,加大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力度。对全市药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68人次,检查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单位112家次。
3.发展社会事业。
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扎实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继续实施市城区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缓解城区“择校热”“大班额”难题。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从1月11日开始放寒假,至今未开学。受疫情影响,原计划进行全市项目审核及备案工作暂时搁置,截至3月底4个项目已完工,12个项目在建,45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抓好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印发了《咸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起草了《咸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分配实施方案》和《咸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分配表》。推进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咸安区平台硬件、软件建设已完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做好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办好咸宁市第二届运动会。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宁市第二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的通知》和《咸宁市第二届运动会的竞赛规程总则》,共设置6大类26项竞赛项目,初步制定了咸宁市第二届运动会赛程安排。
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下发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6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工作。各县(市、区)分别制定了400-600万元的普查预算。市人普办已下发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表。疫情期间,及时收集获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获得的人口基础信息、部门资料和大数据等,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为单位进行整理、汇总、归档。
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创建全国(省)双拥模范城。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征兵宣传工作的通知》,制作了春季征兵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全力做好双拥模范城创建考评验收迎检准备,正在加紧准备迎检资料台账、制作双拥宣传画册,准备迎检汇报材料、与电视台协调制作电视专题片等工作。
更大力度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赴秦皇岛市考察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验,撰写《学习考察秦皇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汇报》。对照《湖北省县(市、区)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收集、审核各县(市、区)2019年度县(市、区)域文明指数测评材料,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九)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打造忠诚型政府。全市政府系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以党章为基本遵循,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作为检验忠诚的根本标准。
2.打造法治型政府。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起草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编写了《战役法律手册-新冠肺炎相关法律知识50问》,在咸宁人民广播电台开办了《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普法栏目,邀请律师为公众解读《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卫生安全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截至3月20日共播出节目19期。“法润泉都”微信公众号一季度已累计推送信息90余篇,累计阅读量24292次。同时,还在市级报刊、头条号、微博等平台制作、编发以案普法、典型案例200余篇。
3.打造担当型政府。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工的通知》,全力开展援企、稳岗、扩就业工作,强化“六稳”举措。疫情防控阻击战发生以来,政府系统党员干部下沉一线,积极开展“亮身份、践初心、比作为”防控工作,开展卡点值守、入户摸排、测量体温、配送物资、筹集捐款等工作,用市级彰显政治意识,诠释责任担当。
4.打造服务型政府。推进数据共享与电子证照归集,目前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集340多个部门、数据量2.1亿条、数据目录数1100多项,全市共梳理证照810个。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截至4月市、县两级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共发布申请事项主项4678项,公共服务事项2188项,已发布业务办理事项9718项,可网办事项9708项,可网办比例为99.9%;支持全程网办事项的总数为9674项,占可网办事项的99.65%。承诺时间总和为法定办结时限总和的25.91%,压缩比例为74.09%。
5.打造廉洁型政府。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为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市财政局已初步拟订调整预算计划,一般性支出比例在上年已压减10%基础上,继续压减15%,预计可压减支出3650万元。制定了《咸宁市财政局监督检查操作办法(试行)》,开展了防疫资金检查,印发专报4期、通报2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初步确定了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92个,截至3月底已开始审计项目35个。积极推进2020年度市属国有企业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起草了《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咸宁市国资委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咸宁市国资委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督办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紧盯《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不放松,其中引进投资亿元以上项目、降低企业成本、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等重点指标任务已达序时进度,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要经济指标呈负增长,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压力较大。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经济运行影响较大,一季度我市主要经济指标均呈现负增长,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0%以上,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压力较大。二是部分其他指标任务进展不够快,需持续加大力度。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科技成果登记转化、工业技改投资、新建“四好农村路”“美丽农村路”、新增城镇就业等指标未达时序进度要求,进展不够快。新增上云企业、新增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等工作处于谋划部署阶段,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下一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盯《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化“六稳”举措,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总结,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将牵头组织一次实地督查,重点督办重大项目建设、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实、落实不力的相关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