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1年重点工作第一季度完成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011337151/2021-1794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室
名       称: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1年重点工作第一季度完成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为切实推进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近期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1年重点工作一季度完成情况进行了督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一季度,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8.3%(目标1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5.0%(目标1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6.7%(目标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5%(目标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3.4%(目标15.5%);进出口总额增长187.9%(目标10.5%);城镇登记失业率3.52%(目标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0.9%(目标3%)。
(二)报告中确定的其他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不少于3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亿元以上项目100个;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00个。一季度,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3个;引进中国500强企业投资项目1个;引进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2个。引进亿元及以上项目68个,10亿元以上项目24个;新开工亿元及以上产业项目36个。
2.培育互联网融合发展平台2家,省级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总数达30家。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制造业领域广泛深入应用。重点支持厚福医疗装备、稳健医疗、嘉麟杰纺织、福人药业、瀛通电子、华源包装、立邦涂料、平安电工等骨干企业创建“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3.新建5G基站1000座。一季度,全市新建5G基站236座。
4.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印发了《咸宁市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召开了2021年工业经济“开门红”暨全市工业技改项目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推荐全市58个项目申报2021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一批技改项目。一季度,全市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47.4%,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同比增长428.6%,全省排名第四。
5.培育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家,新增科创企业100家,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300家。举办了咸宁市创新创业大讲堂第十二期暨创业服务培训活动,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负责人150余人参加。一季度,全市新增科技创业企业32家。印发了《2021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全市计划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20家,通过认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300家。
6.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5家,建设科技创新平台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40%。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21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全市计划建设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0家、市级科技创新平台60家,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40%。
7.新增城镇就业3.7万人。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我选湖北·志在咸宁”等招聘活动,一季度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193人。
二、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筑牢发展基石。
1.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完善月调度、季考核、半年拉练、全年结账项目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项目督办检查方式,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计划全年安排1-2次项目观摩活动。一季度,全市集中开工项目132个,总投资441.7亿元。
谋划推进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通城药姑山中医药产业园等立市立县大项目,滚动实施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强力推进省、市重点督办和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必要性论证已通过评审。通城药姑山中医药产业园园区道路和药姑大道正在施工,园区内瑶族风情体验区、创客孵化园、康养休闲公园和中医药加工产业区四个项目已完成招标。一季度,全市上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2个专项391项、总投资256.5亿元,申报资金54.2亿元。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62个、总投资320.6亿元。
建成赤壁长江公路大桥,加快推动赤壁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蒲圻电厂三期、咸宁-九江高速公路、赤壁长江公路大桥东延段高速公路、簰洲湾长江大桥及接线高速公路、通城-修水高速公路、嘉鱼-崇阳高速公路、通山黄荆口水库、王英水库引水二期工程等重点项目。赤壁长江公路大桥已合龙,完成总投资的91%。赤壁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蒲圻电厂三期项目正开展前期工作。咸宁-九江高速公路累计完成投资2.8亿元。赤壁长江公路大桥东延段高速公路施工许可报告已完成,各项专题报告正在积极推进。簰洲湾长江大桥及接线高速公路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通城-修水高速公路正在编制投资合作方案。嘉鱼-崇阳高速公路进入路线方案论证阶段。通山县新建黄荆口水库正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王英水库引水二期工程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加快释放消费潜力。
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打造便民消费圈。对温泉购物公园、温泉第一街等进行了现场摸排。及时对已改造完成的农贸市场进行验收,帮助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加快开业,完善便民消费圈。在全市建有消费维权服务站204个;已建成消费纠纷在线解决的ODR企业20个。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进城”工程和“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支持电商与邮政、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积极推荐崇阳县申报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推进上报了5家电商直播基地和村播学院。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推动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交通等资源整合,鼓励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选择配送,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
3.深化对外开放合作。
“一县一策”制定市场开拓方案,大力建设咸宁外埠展示窗口。精心组织参加上海进博会、广交会、厦洽会等国家级展会。持续推进外贸“三项工程”,重点支持进出口总额亿元以上企业做大做强。完成了《咸宁开放窗口建设总体方案》、“咸宁馆”平面设计方案、咸宁优品组织投放专项方案、选址建设运营专项方案等项目方案。召开了咸宁开放窗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温泉谷、三江森林温泉等14家文化旅游企业参加第三届世界大健康博览会。组织企业积极参加中国进博会、上交会、广交会,组织企业入驻香港云展会等线上展会。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定向培育、重点帮扶,截至目前,全市出口1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出口总额达8.5亿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47%。
深度开展与友城合作,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继续办好赤壁青砖茶产业发展大会。以“百展行动”计划为基础,重点围绕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和“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一季度,我市对“一带一路”国家出口总额达8.4亿元,同比增长138.9%,占全市出口总额的36.2%。拟定了2021年赤壁茶行业宣传推介和市场开拓计划,继续办好赤壁青砖茶产业发展大会,成立了工作专班,初步拟定了工作方案。
加强与港澳台交流,开拓东南亚、中东、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扩大文旅、中医药、健康养老等领域特色服务贸易。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开拓东南亚、中东、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一季度,我市对非洲、拉丁美洲和东盟出口同比分别达457.5%、328.3%和82.5%。努力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力争在文化、中医药等特色服务出口有新的突破。
(二)扎实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发展布局。
1.加快武咸同城。
建立完善武咸协同联动推进机制,高标准建设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嘉鱼武汉融合发展区,谋划推进“武汉南大学城”建设,打造武汉功能拓展重要承载区和重大产业转移“桥头堡”。成立了“武咸同城”发展领导小组。先后多次赴省直单位、武汉市对接武汉城市圈工作。分别梳理了全市对接武汉的重大项目和事项清单137项、51项。配合武汉市发改委先后三次布置武汉城市圈发展《实施意见》《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度工作要点》的征求意见工作。在我市“十四五”规划中将建设“武汉南大学城”纳入咸宁重要战略规划。
加强咸宁高新区同武汉东湖高新区深度对接,积极融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积极组织南玻光电、三胜工程、香城机电研究院、百米生物、浩华生物、厚福医疗等6家企业申报光谷创新大走廊科技创新专项。湖北香城智能机电研究院设立武汉分院,南玻光电与武汉理工大学共建实验室。正在编制《咸宁市光谷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和《咸宁市光谷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召开了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启动了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建设工作。
加快打通武咸快速通道,基本建成107国道咸安绕城段,大力推动武汉-咸宁-南昌高速铁路、咸宁-黄石货运铁路、咸宁机场、市城区南外环高速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打造咸宁长江综合门户港,构建铁水公空多式联运体系。武咸快速通道天子山大桥环境影响评价等环评资料正在审批。107国道咸安绕城段正在进行路基及桥涵结构物施工。武汉-咸宁-南昌高速铁路项目正在进行预可行性研究修编工作。咸宁机场项目已进入机场场址优化方案阶段。市城区南外环高速路线方案已完成。出台了《长江综合门户港及公铁水联运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2.突出市区引领。
坚持统筹谋划、组团发展、协同建设,推动市主城区、咸安区、高新区一体化发展,打造竞争力、吸引力、带动力更强的中心市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科学划定城市功能分区,提升城市发展能级,主城区大力发展城市经济、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在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结合市主城区、咸安区、高新区一体化发展的目标,明确了“一主四辅”的功能组团。依托咸宁资源禀赋特征,构建“一城十区”的主城格局,“三带三轴”的城乡格局、“一带两片”的农业格局、“北湖南山”的生态格局。目前初步划定咸安区城镇开发边界约235平方公里。
优化高新区发展机制,支持咸宁高新区打造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建设全国50强高新区。走访调研华锐、波利玛、三胜等企业,指导企业申报军工资质;组织民参军企业开展军民融合企业认定工作;组织军工企业填报军民融合重大项目。高质量推进咸宁高新区2021年火炬统计考核工作,聘请长城战略研究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加强火炬数据填报指导工作,召开2021年火炬统计工作推进会,开展465家入统企业2021年火炬年报线上培训。加快实施科技部双创特色载体项目,拨付香城机电研究院、启迪之星等5个双创孵化平台1447.3万元,提升双创平台专业化服务能力。
坚持市区联动,支持咸安区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大健康产业。推进智能制造产业园和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一季度咸安区规模以上高端装备制造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7.29亿元,同比增长143.65%;大健康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82亿元,同比增长76.4%。
3.壮大县域经济。
支持咸安区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中国桂花城核心区。咸安区全力打造10个续建乡村振兴示范点。目前官埠窑嘴渔乐湾、汀泗星星陈家沟、马桥建国畈等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振兴示范点正在抓紧建设。正在起草《咸安区中国桂花城建设实施意见》,全区桂花新造林1000亩,开展古桂资源保护,落实管护主体;国家(湖北咸宁)桂花种质资源库项目正在申报;江南桂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金桂湖低碳示范区桂花产业园项目已开展前期策划。
支持嘉鱼县建设湖北经济强县,打造滨江公园城市。嘉鱼县拟实施项目196个、估算总投资395.3亿元;加快推进130个项目前期工作、估算总投资415亿元。全力推进嘉鱼滨江生态环境提升示范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近6亿元,完成投资率60%,其中马鞍山矿山生态修复、长江岸线修复等项目预计2021年6月基本完工,小湖综合整治、陆码河综合整治、马鞍河综合整治等项目预计明年完工。
支持赤壁市建设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市,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编制了《赤壁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及城市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规划新型城镇化补短板项目159个、总投资463.9亿元,其中2021年投资54.8亿元。目前,南环大桥、赤马港北干渠渡槽综合利用、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重点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立项等工作;采取“座谈+实地调研”的方式,对现有232家规模工业企业和有望“进规”企业进行摸底,召开了赤壁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和统计业务培训会。
支持通城县建设全国“回归创业示范县”、全国中药产业大县,打造湘鄂赣区域协作先行区。积极打造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初步形成了1000多家电商实体企业和实体店的电商产业链,吸引返乡创业、就业农民工13100人,其中回乡创业4571人、占35%。截至2021年3月,通城县共登记市场主体27645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2739户,近13000户是返乡人员创办。目前,通城县正在全力推动中医药健康产业加速发展,药姑山中医药产业园正在加紧建设,目前该产业共有4家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6.4亿元,营业收入5.69亿元。加快促进县域商贸业合理布局、模式创新,防止低层次重复建设,推动各板块商业多元化、差异化发展。
支持崇阳县打造“两山”理论实践示范样板、山区乡村振兴引领区,建设全国应急医疗物资保障基地。制定了《崇阳县“十四五”茶叶产业规划》《铜钟乡关于推进一、二、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产业规划,全面推进五大振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宜居,打造引领全省山区乡村振兴的“崇阳样板”。崇阳县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中心项目总投资1亿元,目前项目建议书已完成审批。
支持通山县打造国家新型能源之都,建设国家全域旅游强县。积极谋划光伏项目,重点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启动建设,与中广核的清洁能源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已经通山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持续开展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酒店、农家乐等服务品质提升工作,鼓励企业常态化开展旅游培训。积极推进旅游与文化、农业、康养等方面融合。加快九宫山、隐水洞景区创5A景区步伐,支持九宫山景区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三)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发展质效。
1.做强特色主导产业。
壮大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等五百亿产业集群,引进培育更多头部企业、瞪羚企业、金种子和有终端产品企业。对食品饮料、节能环保、纺织产业链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及时对接申报,将我市重点项目和重点园区纳入省政府十六条产业链建设内容,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成立了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经信系统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座谈会。重点支持瀛通电子、三赢兴科技、南波光电、平安电工、维达力实业等骨干企业发展壮大,着力打造细分领域龙头企业。
鼓励中小微企业进入龙头企业供应网络,支持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将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转型发展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对成功申报省级、市级制造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补。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择优向省经信厅推荐了16家企业。
2.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快培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特种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支持通城县打造百亿电子线材产业。开展医药生产企业和节能环保企业调查摸底,形成了《咸宁市医药产业发展报告》,向省经信厅报送了29个节能环保项目。将高端线材产业作为重点纳入《咸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推动通城经济开发区调整功能,支持通城县依托瀛通电子、永豪电业、汇鼎电子等,持续引进线材产业“建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3.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实施“两化融合”示范工程,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管理、节能减耗等领域应用。支持厚福医疗装备、稳健医疗、嘉麟杰纺织、福人药业、瀛通电子、华源包装、立邦涂料、湖北平安电工等重点企业创建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推动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制造业领域广泛深入应用。
4.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实施“万千百”质量提升工程,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健康、养老、育幼、文体、物流、家政、物业等服务行业品牌,支持国家苎麻纺织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创建质量强市。开展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共抽检烟花爆竹27批次,罚没5.57万元。组织开展全市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印发了《咸宁市2021年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和《咸宁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暨质量提升2021年度行动计划》,启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支持通山县争创质量强省示范县。南玻、奥瑞金、景源生物、赤壁市公交集团等4家企业获评第十届咸宁市政府质量奖。引导湖北玉立砂带集团和嘉鱼官桥八组争创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省市场监管局将于近期对国家苎麻纺织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进行预验收。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多式联运短板,打造华中网络货运物流总部基地,推进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创建工程,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加快推进捷利泉都现代物流综合产业园、通山县物流仓储分拨中心、京港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等物流项目。咸宁行者(中国)物流储运服务基地项目已签约入驻咸宁。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咸宁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奖补办法》,“一园五心六十末端”三级配送节点框架已初步形成。
以发展乡村旅游为突破口,建设万间农家旅舍、千间农家旅馆。组建了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工作专班,起草了《咸宁市实施“万千百”工程助力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2年)》。开展了全市重点旅游民宿、特色餐饮摸底调查。目前正在对乡村旅游客房、现有闲置房屋、旅游特色餐饮、地方特色菜品进行摸底。
(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开放,激发发展活力。
1.全面深化改革。
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组织各县市区上报2021年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需求。起草了《咸宁市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选定7个市级试点村、13个县级试点村先行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经验。
统筹供销社综合改革。召开了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发展暨推进全面从严治社工作会议,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扩大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业务,一季度已贷款10户、贷款金额996万元。
大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成立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培训班1期。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和编报绩效目标的通知》,先后两批次对31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调整完善《咸宁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严格项目初审,共上报新增债券需求26.24亿元,142个项目成功纳入省级储备库。一季度,全市已争取债券资金17.29亿元。
巩固信用咸宁品牌。市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完成平台模板建设,正在归集数据。统筹推进信易贷、诚信文化、联合奖惩等重点工作,提升我市在全国信用监测排名,3月我市信用监测排名全国第三十八位,位列全省第二位。
细化投融资模式改革,加快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起草了《咸宁市市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方案》。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加强投融资事项监管,定期监测跟踪分析企业债务风险情况,维护咸宁国企良好市场信誉和咸宁金融市场稳定。
2.加快创新步伐。
建好“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召开了咸宁市“科创中国”试点工作座谈会,起草了《咸宁市2021年“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任务措施及责任分工》。在市人民调解中心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成效。一季度,完成科技成果登记20项、完成全年目标25%;完成技术合同登记63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5亿元;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5项。
支持更多企业多渠道挂牌上市。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全面摸排的通知》,新增了中天云母、黄袍山、炳彰科技等后备企业。协调解决三赢兴报辅阶段有关问题,支持企业按计划推进辅导工作。
3.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印发了《2021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正在按程序审批申请经济奖励的机构和个人资料,兑现《咸宁市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证照分离”,深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大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印发了《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召开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推进会,取消审批19项,审批改为备案10项,实行告知承诺59项,优化服务442项。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出台了《关于做好营商环境市人民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咸宁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至3月31日全市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7次,检查各类主体479户。召开了“互联网+监管”专题培训会,我市在省“互联网+监管”事项中覆盖率达到87.57%。推行容缺登记,减少申请人重复往返现象,切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率先在全省探索性开展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发了《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加快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推进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就近可办、异地可办”。印发了《咸宁市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涉及事项1111项。我市承诺件法定办结时限总数为154107日,承诺办结时限总数为51240日,实现压缩比例66.75%。完成省定9项“一事联办”工作任务,累计收件5400余件。推进镇、村两级业务整合,推行“就近可办”,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线上服务大厅”与“线下服务中心”无缝对接。打通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壁垒,推行“异地可办”,目前我市已与湖南省岳阳市实现39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通城县已与深圳市宝安区、崇阳县已与岳阳市临湘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审批服务业务“跨省通办”。
积极培育全省民营经济100强企业。在市政府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维达力实业(赤壁)有限公司和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新入围的全省民营经济100强企业进行了表彰。截至目前,我市上榜的湖北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企业共有6家,其中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入围全国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
(五)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转换发展路径。
1.加强生态修复治理。
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已开设专题培训班两期。对中央、省核拨的一次性补助资金、过渡期补助资金规范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出台了《咸宁市渔具生产及销售试行管理办法》,集中销毁电鱼机、地笼网等各类禁用渔具800余台(套)。推行暗访、举报和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接到举报信件、电话共50余件次。加强全市渔政执法力量建设,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山县已组建渔政执法队伍。
实施幕阜山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推进全域国土绿化,加强非煤矿山、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生态修复治理。幕阜山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一季度,全市完成新造林5.19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5.1万亩的101.73%。对取得矿权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绿色矿山标准建设。严格对全市8个建设用地疑似污染地块、6个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全市县级工业园区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
2.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建设一批国家级绿色工厂。围绕绿色创新等关键技术,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各县市区确定了2021年清洁生产企业名单。积极向上对接将咸宁符合条件产业项目纳入省储备绿色产业项目库。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使用绿色技术,积极参与绿色工厂创建。
新建一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2021年,国网咸宁供电公司计划新建投运充电站2座,已对14个城区充电站加装智能地锁装置。
探索“无废咸宁”建设试点,探索建立“禁塑”长效机制,抓实垃圾分类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423家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完成年度申报登记,目前全国无废城市试点工作基本完成。持续落实《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市城区共建成29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
3.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实施“绿色咸宁”标准体系,推动公园城市建设与国际标准接轨。推动“绿色咸宁”标准体系实施,起草了《开展公园城市建设指南标准实施评估活动方案(草案)》,完成了《公园城市建设指南》省级地方标准英文版的翻译工作,加快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标准体系建设,白水畈萝卜小镇田园综合体试点、孟垅村乡村振兴试点成功获批2021年省级标准化试点。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优化陆水河、斧头湖、西凉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对25宗2157.71亩闲置土地进行分类处理,基本完成整改8宗、收回闲置土地13宗、督促尽快动工建设4宗。积极落实《咸宁市陆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斧头湖流域碧水入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和《西凉湖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一季度,已完成31个考核断面(点位)3次水质采样监测工作和2020年斧头湖流域碧水入湖生态补偿奖励资金核算工作。
(六)坚持城乡双轮驱动,优化发展模式。
1.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积极推进城市补短板强功能工程,抓好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工作,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实施绿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彩色宜居文化咸宁。印发了《咸宁市城市补短板三年工作方案》。全力做好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工作,启动了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系统性优化建设项目。已完成对海绵城市达标评估工作,2020年市本级海绵城市达标率超过20%。一季度,在城区裸露地块播种三叶草7500平方米,摆花18万株面积2800平方米。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不断完善城区市政道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一季度,共刷黑维护道路10555平方米,更换井盖、雨水篦191块,维修流水板、路缘石、人行道920平方米,雨水管、支管清淤264处。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前2020年94个小区改造已全部开工,已完工27个;2021年计划实施改造的145个小区中已开工13个。
2.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产业提效、产品提质、生态提升行动,加快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步伐。推荐嘉鱼县莲产业申报省级特色产业优势集群项目,推荐通山县大畈镇(枇杷)和通城县大坪乡(中药材)申报农业农村部产业强镇项目。成功组织推荐赤壁青砖茶、黄袍山茶油两个优质区域公用品牌上央视。一季度,新建中药材、水果等特色基地3000亩以上。正大集团与崇阳县签订10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积极向省科技厅推荐鄂东南地区设施蔬菜品种选育及设施智能化高效栽培技术研究等5个农业类科技项目,争取上级部门立项支持。推动鄂南特色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加快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科技创新步伐,咸宁杨畈农高区农业高新技术研发试验区基本建成,茶叶、猕猴桃、笋用竹种植示范区已启动优良新品种引种筛选。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高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展“非农化”“非粮化”专项调研。对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我市2020耕地“非农化”疑似图斑进行现场核实和举证,认定属于耕地“非农化”图斑77个。截至目前,全市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个、53个标段已全部完工。全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个、40个标段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5%。各地积极开展2021年度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启动“擦亮小城镇”行动,推动“三乡”工程,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目前市本级、各县市区均已印发了“擦亮小城镇”工作方案。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高质素农民培育计划和“三乡工程”。启动“南鄂专业技术英才”支持计划。完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抓好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培训。印发了《关于开展“抗疫情讲卫生 促健康迎新春”行动的通知》,开展“村庄清洁日”行动,常态化开展“五清”行动。把乡风文明建设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在咸宁宣传、云上咸宁、香城都市报等多个媒体平台推送《咸宁市文明祭扫倡议书》。已建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890个,覆盖率达100%;各县市区全部挂牌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覆盖率达100%;乡镇(街道办事处)共建有新时代文明实践所63个;村(社区)共建有新时代文明实践站814个。
主动调整完善扶贫工作体制机制,加强防止返贫监测,扎实推进产业、就业、消费扶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试点,目前崇阳县已起草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职工爱心消费助农兴农工作的通知》,春节期间全市共销售扶贫产品2166.49万元。印发了《咸宁市“保灾+保价”助农兴农双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继续为贫困户发展的小微产业提供保险保障。起草了《咸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七)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共享发展成果。
1.完善民生保障体系。
财政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全市2021年预算安排民生支出221.48亿元,同比增加28.12亿元,占预算支出的78.3%,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一季度,全市民生支出57.28亿元。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落实好各项民生惠民补助政策。制定了《咸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筹备方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系统2021年1月1日上线运行。一季度市直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资格集中评审301人次,集中评审取得门诊慢性病待遇资格人数215人;一季度医保门诊慢性病评审绿色通道办理104人。一季度,共为全市城乡10.7万低保对象发放资金1.01亿元;为全市城乡10102名特困对象发放资金3215万元。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全市共慰问困难群众2244人,发放春节慰问金及物资共计147.47万元。
2.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扩大公办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市城区义务教育三年提升计划,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顺利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销号清零工作,全市完成65个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将提供学前教育普惠性学位1.7万个,起草了《咸宁市城区义务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规范发展,新建市第一高级中学,办好职业教育、老年教育,推进特殊教育。完善《咸宁教育“十四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管理的意见》。成立工作专班推进新建市第一高级中学工作。筹备2021年度全市中职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市老年大学开设书画、声乐、舞蹈等22个专业、75个教学班,在校学员3000余人。2021年全市共争取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283万元。
全面推动健康咸宁建设,促进中医药振兴,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咸宁样板”,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加快建设市第二人民医院。起草了我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核病、心脑血管病等开展健康知识宣传。起草了《咸宁市推进中医药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开展了全市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印发了《
加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力度,加快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养。起草了《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责和工作制度》,抽调48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创文工作。起草了《创文重大项目清单》和《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铸魂行动、立德行动、养成行动、筑基行动、绣花行动、便民行动、振兴行动等“七大行动”。起草了《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2021年度责任清单》。下发了各片区联系单位创文工作任务清单,对建成区内的41类创文点位进行抽查式督导和全面摸底,发现问题126个,现场解决69个,建档编号问题5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积极推进《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咸宁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咸宁市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活动;开展“我身边的雷锋”征文活动;组织推荐1—4月份湖北好人15人。
谋划建设向阳湖中国文创产业聚集区,加快市档案馆、文化“四馆三场两中心”、体育“一场两馆”群众性文体设施建设。成立了向阳湖中国文创产业聚集区项目领导小组,先后6次深入向阳湖进行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5次。咸宁市档案馆项目四层主体工程已完工。将生态体育中心项目纳入到咸宁市体育“十四五”规划。新建的梓山湖香城书房、金叶社区香城书房已投入试运营。市非遗展示馆已建成。通城县银山文化艺术中心一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赤壁市体育中心场馆主体结构已完成。咸安区文体中心主体建筑已封顶。
3.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
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巩固疫情防控决定性成果。加强返乡人员管理,春运期间我市累计返乡人员40余万人,未发生异常情况。加强重点人员管理,一季度累计排查出中高风险地区返咸人员3958人。组织全市疫情处置综合演练,一季度完成应检尽检22万余人,全市共采集和检测集贸市场、大型商超、宾馆等外环境样本91036份,重点从业人群21733份,医疗机构环境样本12996份,公共场所18366份,未发现阳性样本。全力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截至3月31日全市累计接种265930剂次。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行森林防灭火县、乡、村、组四级包保责任制,深入开展乡村森林防灭火能力“十有”建设。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实行地质灾害“四位一体”网格化防范管理责任制,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测预警、会商调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建立“一情况两清单”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覆盖工作机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将150家较大及以上风险企业纳入市级重点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组建公安、武警、消防、民兵等4支综合应急队伍和道路、医疗等12支专业应急队伍。
推进市县乡综治中心和人民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小区业委会、村湾理事会、“一村一辅警”全覆盖,依法化解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市级、各县市区综治中心全面建成,落实事业编制36个。全市新建、改造乡镇综治中心59个,覆盖率84.29%。整合村(社区)综治中心973个,覆盖率91.6%。积极推进市、县、乡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工作座谈会,开展了全市乡村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专题调研。740个行政村落实专职“一村一辅警”,落实率83.2%。截至目前,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我市的502件重复信访事项,已上报化解331件,其中:省委信访局审核通过325件、待审核6件,另有信访“倒流”4件,化解率64.74%。
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双报到”制度,加快推广网格化管理服务“多网合一”,深入推进“一线协商”“村湾夜话”“星空夜话”。在咸安区的浮山、温泉、永安街道和赤壁市的蒲圻、赤马港、陆水湖街道开展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下发了《咸宁市深化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百日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动全市64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4.7万余名机关党员干部全部到小区(网格)报到。大力推广“村湾夜话”村组议事协商模式,下发指导意见规范协商程序与协商制度建设。着力加强村湾理事会建设,总结推广崇阳县“湾子夜话”制度。
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扫黑除恶”,推动“雪亮工程”升级,持续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坚持创建“双拥”模范城市。深入贯彻《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精神,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19名,破获案件13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000万元,打掉恶势力团伙3个。市、县两级“雪亮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全市建成并接入视频监控探头60340个。我市荣获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制定了《咸宁市2021年度双拥工作要点》,起草了《咸宁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
实施餐饮品质提升工程,不断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印发了《咸宁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2021年咸宁市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参加全省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线上公益培训课程。印发了《2021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2021年度咸宁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2021年度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加大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力度,一季度共检查经营中药饮片的零售企业278家、使用单位159家。开展疫苗专项检查,共检查经营单位10家(次),使用单位58家(次)。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首个议题”制度,一季度共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3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批示、指示,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工作本领。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了《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举办市城区中学生法律知识闯关赛的通知》《关于2020年“法治热线—部门说法”“上线”普法和“普法知晓率”网络调查情况的通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网络知识竞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集中普法宣传、“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展播等活动。印发了《咸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咸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审管理办法》,逐步规范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管理工作。正在起草《咸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改稿)》。
3.加快提升专业素养。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这条主线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来抓,大力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做好思想政治、综合业务、精神文明等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培训教育,着力培养干部职工六种思维,提高七种能力,增强八种本领。周密部署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4.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核减会议费和培训费3300万元、压减规划经费1120万元、减少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支出6160万元、暂缓信息化建设支出2.9亿元。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1至3月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680件,立案2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0人,依法留置21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今年以来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2个,处理92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51起,处理59人。《咸宁问政》推出《栏目问政》2期,内参问政1期,问政曝光并整改问题5个;“12345”热线及云上咸宁等平台收到群众诉求29431条,办结或处理28529条,发出《问政通报》34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督办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紧盯《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不放松,一是主要经济指标好于预期。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回补,增速快于全省,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进出口总额增速分别位列全省第五位、第二位。二是部分其他指标任务进展较好。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新增市场主体增幅位列全省第四位、第三位。三是部分重点工作进展较快。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等重点指标任务已完成全年目标。
下一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盯《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推动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加速回归常态,确保“开局漂亮、全年精彩”,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一是优环境。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强力推进“清、减、降”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继续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二是抓项目。紧盯市委、市政府“三重”决策部署,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围绕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持续开展“全民谋项目、全域谋项目、全员抓项目”活动,继续抓项目谋划、项目调度、项目推进、项目考核等工作。三是惠民生。严格落实各项援企、助企政策,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