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由咸宁市审计局编制本报告。咸宁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咸宁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可下载电子版(网址:http://sjj.xianni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审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贺胜路366号,电话0715-826503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结合审计法定职能,依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公开发布本部门政府信息890条,其中通过网站发布信息727条;“今日头条”“云上咸宁”等官方账号发布信息38条;“咸宁市审计局”微信号发布信息123条。我局门户网站在2020年四个季度的政府网站抽查情况中均为“合格”等次,其中二、三、四等三个季度的网站合格率均为10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将门户网站作为官方权威发布政府信息的主阵地,发布本年度政府信息569条。更新了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及领导班子情况;主动公开政策类文件信息15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6条;发布我局年度工作规划2项;转发咸宁统计月报信息12条;公开了我局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等情况信息,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围绕审计职能和法治政府建设,在“其他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中公开决策预公开和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发布审计情况公示32条,审计结果公告6个;公开权责清单目录事项,每月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综合科为政务公开牵头科室,指定综合科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网站平台管理发布工作,电子数据科1名信息技术专员负责政务公开网站安全和维护工作,完善并修订了《咸宁市审计局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制定了《市审计局门户网站栏目内容更新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规范信息报送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应公开、宜公开的审计事项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在网上发布。
(三)完善政务平台建设。今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工作要求,对原“政府信息”栏目进行了规范升级,按照统一的模板、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要求进行栏目改版。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设置了“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依申请公开”等7个子栏目,同步完善了相应栏目内容,深入推进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我局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严格执行《湖北省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程序,本年度收到并及时按程序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
(五)加强公众互动和回应。2020年,我局门户网站咨询投诉栏目收到关于咨询审计资格考试、审计项目建议等诉求4条,回复公众诉求4次,回复满意率均达100%;开展“走进‘法治热线’直播间宣传内部审计”普法访谈节目一期;邀请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楚天都市报咸宁记者站等7家新闻媒体列席,召开2020年市审计局专场新闻发布会,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扩大审计结果公告范围,主动接受社会媒体监督;发布各类调查征集活动5次,我局11月5日开展了公开征集2021年审计项目计划建议的活动,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好2021年审计项目计划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收到各类意见建议32条。
(六)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与保障。我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管理、考核和监督,制定了《咸宁市审计局岗位责任制考评办法定》,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科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通过门户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和“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和救济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或转载)政府信息117条,其中转发政策文件9个,其他主动公开文件5个,发布了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由于审计权力清单中没有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故无此类事项办理情况。截至目前,我局没有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处理处罚信息,因此无这两类事项办理数据。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4 | 9 | 9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无 | 无 | 无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296.87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咸宁市审计局共收到自然人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咸宁市审计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故没有这方面的办理数据信息。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网站抽查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我局门户网站在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中获得评分98分,被评为“合格”等次,但被抽查发现问题2个。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整改措施从栏目设置和文件解读比例入手,落实网站抽查问题整改要求。一是优化栏目设置,规范原“单位职责”栏目名称为“机构职能”;二是对调整后栏目中的已解读和未解读文件进行逐一清理,对已解读文件重点检查其解读文件和关联文件是否准确,解读、关联链接是否有效,文件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对未解读文件重点清理,能解读的尽量解读,对来源不明确或信息不完整的文件一律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撤销,严格保证信息发布质量。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我局在促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上有了很大提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网站综合服务水平和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公众互动不强。针对问题,我局从规范“互动交流”栏目设置和多形式开展活动着手,不断增强网站综合服务水平。一是对“在线访谈”“调查征集”栏目按照具体要求进行规范设计和调整;二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结合审计部门职能,开展走进“法治热线”宣传审计、召开咸宁审计专场新闻发布会以及开展网上征集审计项目计划建议等形式多样的互动活动,进一步扩大审计的影响力,提升公众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其他主动公开内容”中设置“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发布了咸宁市审计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和2020年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70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咸宁市审计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