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开展全民谋项目全域谋项目全员抓项目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151/2020-09881 文       号 : 咸政发〔2020〕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开展全民谋项目全域谋项目全员抓项目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2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咸宁市开展全民谋项目全域谋项目全员抓项目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开展全民谋项目全域谋项目全员抓项目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2020〕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0〕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开展全民谋项目全域谋项目
(一)充分发挥政府谋划项目主体作用。落实市直部门牵头抓总责任和县(市、区)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主体责任,统筹当前和长远计划,既考虑应急的、紧迫的任务,又考虑“十四五”长远发展目标,推动形成项目建设有序衔接、滚动实施的储备机制。依托“三库”管理平台,市直(咸宁高新区)每年谋划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0个,北三县每年谋划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40个,南三县每年谋划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5个。每年能审批、能开工、能争取的项目不低于储备项目数的30%。
(二)充分调动企业谋划项目的积极性。发挥市场与政府“两只手”的作用,引导企业从宏观上把握形势,从中观上掌握政策措施,从微观上分析短板、优势和特色,研判行业、产业发展趋势,做实“一转一”转型升级项目、“一加一”强链项目和“一引一”补链项目,优化提升现有产业竞争力。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每年谋划企业投资项目规模和数量不低于纳入“三库”储备库项目的50%,每年能开工转入建设库项目数量不低于30%。
(三)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项目谋划。鼓励各地各单位建立智库,充分集中领导干部、智库专家、企业家、行业协会、第三方咨询机构的力量谋划项目,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集思广益、集智共谋,为推动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抢抓政策机遇谋划重大项目
(一)围绕中央投资方向谋项目。围绕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9大领域27个专项谋划筛选更多前期手续完备、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争取更多新增债券额度支持。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8个领域66个专项,中央特别国债支持的4个领域32个专项,特别是应急医疗救治能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级医疗诊治能力、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医废危废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短板弱项,按可准入、可落地、可申报、可持续的“四可”要求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及时推送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二)围绕“十四五”规划谋项目。坚持规划引领,全力做好“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工作,谋划一批立市立县重大产业发展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大盘子”。聚焦科技创新领域,注重中小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在上规模、上水平、上能力过程中谋划一批项目;聚焦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围绕5G基建、特高压、高速铁路和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加强新基建项目储备;聚焦关键产业发展领域,围绕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进关键元器件、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材料自主化,谋划一批“芯屏端网”项目;聚焦传统基础设施国家投资重点领域,谋划一批重大交通(公路)、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聚焦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谋划一批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循环化利用项目;聚焦社会民生领域,谋划一批就业、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社区、养老、托育项目,重点谋划推进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聚焦国家安全保障领域,谋划粮食、能源、网络等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三)围绕行业领域发展前沿、新经济谋项目。聚焦强龙头、补链条、创品牌,大力谋划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转型升级项目;聚焦新冠肺炎疫情催生的“宅经济”、在线教育、无人零售、智能配送、智慧医疗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谋划一批新经济项目。
(四)围绕培育壮大特色产业谋划项目。根据省委赋予咸宁建设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的定位和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推进咸宁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统一、大转变、大落实”活动,深入研究分析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围绕一县一特色、一县一规划,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开展项目谋划,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三、抓实项目前期工作
(一)建立重大项目评估制度。组建专家库,对谋划的重大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对纳入年度省、市重点建设计划的项目实行专家评估;对纳入市级储备库和年度重点推进计划的项目实行专家评估,促进项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在论证基础上,制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事项、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地各部门负责研究编制本地本单位重大项目规划或行业建设专项规划,对重大项目提出初审或审核意见,落实土地、资金等建设条件,明确项目法人或筹建机构,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做好协调服务。
(二)深化项目前期工作。遵循项目提出、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开工准备四个步骤,分阶段做好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编制、论证、审核,以及发展规划、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资金筹措等开工前的各个环节前期准备,具备申报上级资金、专项债券条件。
(三)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对审批类项目,要在初步论证基础上尽快立项,同步开展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评价手续,及时报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涉及报建审批的阶段实行并联审批;对核准类项目,要提前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对规划、用地、环评、节能等前期工作实行并联审批;对备案类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均实行并联办理,要盯紧办理环节,实行清单管理、对口服务、逐项完成。
(四)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重大项目遴选论证、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论证、规划设计等前期手续办理和项目建设考核奖励、省级重点项目工作经费补助及重大项目谋划等工作需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计入项目投资总概算,依规列入项目年度预算。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每年要安排一定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确保项目谋划和各类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四、全员抓项目,实行挂图作战推动项目建设
(一)政府投资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020年6月底前必须全部开工;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020年8月15日前必须全部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政府投资效益。市重点投资项目办、市发改委会同市直相关单位,分行业、分领域、分批次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督查,对前期工作无实质性进展、建设资金不落实、按照时间节点难以开工或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视情况提请相关部门对项目单位或日常监管单位进行问责。
(二)重点项目提速提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省、市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出台要素保障倾斜性政策,优先安排建设进度快的地方、部门和项目。建立省领导督办重大产业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市级重点项目、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四张清单”,对各地重点项目个数占比、投资总量占比、每月投资量环比等情况进行排名,推动项目提速提效,力争前100天补缺口、后100天冲刺赶上去年进度。
(三)新开工项目“比晒亮”专项行动。通过集中开工、现场办公、进度晾晒、拉练观摩等方式,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形成项目开工建设接续有力的良好态势。市发改委依托“三库”项目管理平台,建立全市投资项目谋划建设工作台账,每月通报各地项目谋划转化情况。
(四)“四督四促”专项行动。对2020年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从储备、审批、开工、竣工、达产全生命周期进行分级分类督查督办,按照“四督四促”要求,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提速。督项目转化促开工建设,依托“三库”项目管理平台,督开工转化,促进项目尽早开工;督续建项目促建设进度,对照2020年亿元以上续建项目年度计划目标,督项目进展,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督项目竣工促达产达效,将当年计划竣工、竣工后未达产或达产不足的重大项目纳入督查清单,推动项目及时发挥效益;督要素保障促环境优化,结合省政府季度督查,将项目审批和用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考核范围,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五、落实重大项目要素保障
(一)改革土地供给方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优先支持省级重点项目。鼓励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通过研究提出主导产业、项目方向、投资强度等相关指标,一次性公示出让条件,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2020年底前,国家级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出让的比例不低于5%;省级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出让的比例不低于5%。2021年,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其他工业园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
(二)完善能耗使用机制。优化能耗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式,保障2020年新开工和投产项目合理用能;对“十四五”重大项目,项目能耗需求在指标分解时予以优先安排;在保障民生用能的基础上,主要根据重大项目能耗需求分解能耗总量控制指标。2020年新建并于“十四五”时期投产的重大项目,按照国家产业布局规划、开工投产计划批准建设,可不受能耗总量指标约束。2020年投产的重大项目所产生的能耗量,待“十三五”规划执行结束后,结合能耗强度目标完成情况统筹处理。深化用能权交易试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技术改造和落后产能退出,为新上项目腾出空间。建立收储机制,通过收储关停并转产能削减的煤炭消费指标,做实本地区新上耗煤项目的减量替代来源。继续做好降低能耗强度工作,合理使用用能指标,做到存量指标稳中有降、增量指标集中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科学安排项目建设、投产时序,统筹兼顾全市协调发展的能耗需求。
(三)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定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支持项目建设的方式,区分项目建设轻重缓急,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减量替代是常态、等量替代是例外,压减腾退指标优先用于重点项目;鼓励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采取减排措施并发挥减排效益的单位,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
六、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市(县)级领导、市直单位、主导产业、重点区域城市“四个全覆盖”要求,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县(市、区)政府和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每人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30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房地产、特色小镇项目除外,下同);分管招商的政府负责人每人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20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其他政府负责人每人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10亿元左右的产业项目。
(二)创新招商方式方法。打造“线上招商局”,推行招商项目网上洽谈、网上跟踪,简化签约审批程序,搭建网络签约平台,实现网络化、可视化签约;强化网络推介平台建设,更新完善电子宣传资料,实现推介项目上网、招商政策上网,深入推进网络招商推介活动。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结合各自产业布局,明确重点产业,针对目标产业和企业,制定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和招商地图,推进产业精准招商。全市纳入推介项目库项目不少于100个。
(三)推动政策创新。系统梳理我市当前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标先进地区进行全面优化,制定出台产业招商专项政策。对就业、经济发展、税收、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在规划、土地、物流运输、环境容量、用工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提供政策配套和保障服务,形成政策洼地。
七、高位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加强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重大项目谋划和推进日常工作。建立领导挂帅推进重大项目工作机制,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由市领导挂帅包保;对重大前期项目,成立由分管市领导担任指挥长的项目建设指挥部,在市直有关部门设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协调督办工作。市本级(咸宁高新区)每年确定不少于10个10亿元以上重点推进项目,北三县每年确定不少于8个10亿元以上重点推进项目,南三县每年确定不少于6个10亿元以上重点推进项目,项目推进包括审批、规划及用地许可、环评审批文件等办理情况。
(二)提高审批效率。推行“容缺受理”“先建后验”,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及民生等公共服务项目,在取得土地、规划手续的前提下,对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审批单位提出明确意见,项目单位提出书面承诺,依法组织工程招投标并开工建设,工程竣工前完成所有审批手续。创新项目中介服务管理模式,整合评估评审事项,采取“统一受理、统一编制、同步审核、统一审批”模式,积极推行“多评合一”。
(三)严格项目考核。将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范围,保持20%以上的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靠前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实行项目建设工作经费奖励;对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需向市政府提交书面剖析材料,市直单位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岗位调整。
附件:咸宁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咸宁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远鹤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复兴副市长
吴刚副市长
肖天树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熊享涛副市长
谭海华副市长
成 员:王勇市政府秘书长
熊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道远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办主任
张善猛市发改委主任
黄四生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陈礼高市教育局局长
熊武华市科技局局长
郭冰生市经信局局长
陈红卫市民政局局长
鲁恩旺市财政局局长
毛秀君市人社局局长
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龙文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葛军市住建局局长
金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中英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黄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傅火金市商务局局长
王芳市文旅局局长
郑耀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林勇市国资委主任
吴炳贵市林业局局长
李华平市卫健委主任
袁国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陈进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朱华市人行行长
李军平市城发集团董事长
张建群市高投集团董事长
汪双鱼市绿投集团董事长
王兴电市金投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善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行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