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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151/2020-21230 文       号 : 咸政发〔2020〕10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16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咸政发〔202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

咸宁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发〔2020〕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瞄准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发展定位,广泛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统一、大转变、大落实”活动,科学谋划“十四五”发展,抢抓中央支持湖北发展重大政策机遇,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用,聚焦公共卫生体系、交通、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施、城市、产业园区提升、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环境等十大领域,用三年时间实施一批打基础、补短板、强功能、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项目,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推动咸宁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十大工程”

(一)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刘复兴;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1.三年目标。县(市、区)依托现有综合医院建立传染病大楼或传染病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承担传染病收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每个县(市)至少要有2家核酸检测实验室。完成医疗机构可转换病区、重症监护病区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完善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完成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2.主要任务。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健全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重点推进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市疾控中心建设P2+实验室并具备突发急性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险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中心建设P2实验室并具备辖区常见健康危害因素和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

(2)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升疑难重症救治能力,重点抓好“四个基地”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系统和信息系统等。新建鄂南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置重症监护病房和负压病房,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能够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按照平战结合要求,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做好传染病隔离病区建设储备。市级依托1—2所区域内综合能力强的医疗机构、各县(市、区)选择1—2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ICU)。通过建设,可转换病区床位从疫情前的不足1000张增加到3000张,能够满足重大疫情发生时医疗救治需求。以市中心医院为龙头,以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以专科协作为纽带,构建鄂南急危重症诊疗体系,市中心医院新建传染病急危重症救治大楼。县(市、区)依托现有综合医院建立传染病大楼或传染病医院,加强发热门诊、急诊、感染、重症等科室标准化建设或改造,配备隔离诊室(病房),加强CT等相关设备配备。提升监测预警能力,重点加强医疗机构标准化发热门诊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满足疫情防控需求。承担传染病收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市中心医院建设负压型P2实验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设P2实验室。

(3)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统一指挥调度和应急救援机制,打造医学救护“1小时急救圈”;完善院前急救系统,市级中心城区打造“10分钟急救圈”,其他非中心城区打造“15分钟急救圈”;县市打造“30分钟急救圈”。依托咸宁市区域医疗联合体,积极开展航空医疗救援服务,形成全市航空医学救护“1小时急救圈”。 设立独立的指挥型全市急救中心,各县(市、区)建立独立的指挥型急救中心。市急救中心及有条件的县(市、区)急救中心可建立直属急救站点,也可依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急救站点;各乡镇(街道)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立1个急救站,值班救护车实行24小时值班。到2022年,实现城市地区每5万人口1辆救护车、农村地区每5万人口1辆救护车、边远地区每3万人口1辆救护车的配置水平,其中负压救护车比例不低于15%。

(4)加强基层防控体系建设。发挥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中统筹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整合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服务等作用,当好城乡居民健康“守门人”。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73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和远程视频终端、生化分析仪、DR、彩超等常规医疗设备,强化预检分诊、隔离观察、协同转运、应急处置等功能。为983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所有车载设备、医疗设备、智能服务包与县级医院联通,实现乡村检查、县级诊断,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5)加强重大疫情信息平台建设。构建重大疫情信息平台,推进与电子政务、公安、民政、医保、人社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实现全市医疗资源信息一屏知家底、疫情和特殊病情一网全监测、资源调配一个平台管全市、指挥调度指令一键达基层,织密织牢保障人民健康的信息“天网”。依托政务云建立全市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纵向贯通国家、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横向连接公安、人社、医保、交通、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加强大数据联通整合、挖掘分析和评估使用,保障信息采集及时、准确、完整。同时,通过规范发展互联网医院、加快建设远程医疗服务网等措施,力争让人民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够享受到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2020—2022年拟实施项目182个,估算总投资151.4亿元。重点推进65个在建项目,总投资40.7亿元;加快推进91个项目前期工作,估算总投资68.1亿元。

(二)交通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熊享涛;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1.三年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新增内河高等级航道14公里,赤壁港车埠港区节堤作业区综合码头基本建成,内河航运优势进一步发挥。建成一二级公路330公里,其中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100%。新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完成危桥改造522座。建成过江通道一座,新增高速公路里程13公里。全力提升客货运输服务水平,打造4座多式联运枢纽园区,建成3座冷链物流园。加快推进咸宁智慧铁路物流园区建设,完善公铁水多式联运,谋划推进武汉至咸宁至南昌高铁,优化区域路网布局,提升客运网整体运输效益,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

2.主要任务。

(1)水运发展。重点推进赤壁陆水河车埠港区节堤作业区综合码头、嘉鱼港潘家湾港区核电兼民用码头等项目建设,启动陆水河节堤枢纽至长江段三级整治项目,积极谋划嘉鱼港簰洲湾临港经济区开发项目、淦河流域航道整治工程,加快补齐水运发展短板。

(2)多式联运。重点推进咸宁现代公路港物流园建设,启动赤壁市现代物流园疏港公路、赤壁市蒲圻公铁物流中心、京港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湖北官埠智慧物流园等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咸宁至黄石货运专用铁路、咸宁智慧铁路物流园区、陆水河港区铁路专用线和陆水河港航物流中心等集疏运项目。进一步优化运输结构,提高公铁水联运效率,显著降低物流成本。

(3)干线公路。重点实施G106、G107、G351、G353、S208、S209等普通干线公路的升级改造,策划项目总投资约75亿元;全面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南三县、幕阜山贫困地区低等级普通干线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加快市域内国道穿城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分离过境交通,提升过境路段道路服务水平。

(4)四好农村路。抢抓湖北省“四好农村路”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机遇,建设高质量的“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体系。提升旅游路、产业路等农村公路等级,带动区域旅游、产业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服务体系,将“四好农村路”与周边的重要农村风景区、特色小镇、历史文化村落、农家乐示范村等串联起来,促进休闲农业、旅游观光等产业融合,打造美丽公路经济带,实现互促共进、协调发展。

(5)旅游交通。5A级景区实现两种以上快速通达方式,4A级以上景区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其他景区通达等级以上公路。结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重点打造咸宁风景道970公里;结合现有道路增设步行骑行综合道、骑行道、自驾游道功能,沿线布设房车营地、公路驿站、景观点、观景台;分路段展示交通公路文化、地方文化,推动文化与交通融合。

(6)高速公路。加快赤壁长江公路大桥建设进度,推进咸宁至九江高速公路、赤壁长江大桥东延段高速公路、武汉都市区环线高速咸宁段等项目前期工作,抓紧谋划嘉鱼至崇阳高速公路、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公路延长线等一批高速公路项目。重点完善咸宁市内高速路网结构,形成覆盖面广的高速路网体制,提升市域路网通达的便捷度。

(7)铁路项目。以咸宁智慧铁路物流园区纳入国铁集团二级铁路物流基地规划为契机,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和可行性报告编制,促其早日开工建设。推进武汉至咸宁至南昌高铁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调整修编预可研,适时开展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

(8)民航机场。加快谋划和推进咸宁机场前期项目,争取早日建成首座民航机场,填补民航领域空白。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2020—2022年拟实施项目62个,估算总投资404.4亿元。重点推进29个在建项目,总投资192.4亿元;加快推进77个项目前期工作,估算总投资657.6亿元。

(三)水利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谭海华;牵头部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1.三年目标。围绕全市防汛抗旱、人饮方面存在的短板,启动新一轮水利补短板工程,治理崩岸25.5公里,进一步完善长江防洪工程体系,确保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标准达到10—30年一遇,主要湖泊防洪标准达到10—50年一遇;增加排涝流量45m³/s,进一步增强重点易涝地区排涝能力,改善、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20万亩,提高灌区现代化水平;新增或改善农村供水人口65.69万人,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主要任务。

(1)防洪提升工程。开展陆水、富水2个主要支流和8个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实施长江崩岸治理项目1个;对斧头湖向阳垸堤防实施防洪治理工程;对3个大中型病险水库和2条重点山洪沟进行加固治理。

(2)骨干水源工程。推进通山黄荆口、崇阳木三李、通城鹰嘴岩三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

(3)灌排提升工程。实施和争取百丈潭、东冲、青山、双黄等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对余码头、老河、望山等3处重点大中型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增效扩容;对余码头大闸、马桥闸2座大中型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

(4)农村供水工程。启动6个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2020—2022年拟实施项目34个,估算总投资35.3亿元。重点推进11个在建项目,总投资8亿元;加快推进67个项目前期工作,估算总投资184.9亿元。

(四)能源提升工程。(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1.三年目标。加强城市电网供电能力建设,提升全市电网供电水平;加快清洁能源建设,新增风电装机18万千瓦、光伏装机310万千瓦;加快推进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新增油气长输管道里程80千米。全市能源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能源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

2.主要任务。

(1)加快清洁能源建设。积极支持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建成白云山风电10万千瓦、罗家山风电8万千瓦;推进实施华润西凉湖、斧头湖300万千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装机310万千瓦以上,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

(2)提升城市供电能力。围绕外电疏散、电源接入、断面卡口、网间联络,推进赤壁500千伏、城区220千伏和110千伏主网工程建设;围绕工业园区、重大项目用电需求和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推进10千伏及以下城乡配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加快配电网提档升级。新增变电容量465万千伏安、各电压等级线路5400千米,着力解决“卡脖子”“低电压”问题。

(3)优化油气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储气设施集约化、规模化建设运营。推进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新增天然气长输管道里程80公里;重点建设华润城投天然气利用工程、咸宁高新区三期市政燃气管网、通城县乡镇燃气中压管道、通城LNG储气调峰设施、 崇阳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嘉鱼经济开发区中压燃气管道、中铁加仑咸宁200万吨LNG调峰储备库等项目。

3.重大项目投资测算。2020—2022年拟实施项目20个,估算总投资197.2亿元。重点推进8个在建项目,总投资41.1亿元;加快推进13个项目前期工作,估算总投资178.1亿元。

(五)新基建工程。(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1.三年目标。全市建成2800个5G基站,县(市、区)主城区5G网络全覆盖,5G网络覆盖率和建设水平跻身全省前列。加快推进武汉至咸宁至南昌高铁项目谋划建设。新型基础设施规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

2.主要任务。

(1)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以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包括加快部署5G网络、推进信息网络升级、建设高标准数据中心、打造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广电与5G一体化发展等。

(2)推进融合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升级的基础设施。包括智慧能源、智慧市政设施、智慧医疗教育、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广电等。

(3)推进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包括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等。

(4)高速铁路。推进铁路设施智能升级,加快推进咸宁智慧铁路物流园区建设,谋划推进武汉至咸宁至南昌高铁,完善公铁水多式联运,优化区域路网布局,提升路网整体运输效益,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

(5)交通新基建。开展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扩容交通数据中心,提升交通云数据中心的运行承载能力、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及行业服务能力。重点搭建咸宁市区出租车动态视频监控平台,启动咸宁市5G+智慧交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推动出租车营运管理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6)智慧城市建设。着力解决传统基础设施比重过高、信息化技术应用不足、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不高,以及投资主体多元、建设周期较长造成的地下基础设施底数不清等问题,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智慧网联汽车基础设施和智慧管网、智慧水务、智慧市政、智慧城管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建设。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2020—2022年拟实施项目139个,估算总投资456.2亿元。重点推进15个在建项目,总投资25.4亿元;加快推进34个项目前期工作,估算总投资137.2亿元。

(六)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施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谭海华;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

1.三年目标。全力争取申报第二批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完成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补齐县域冷链物流设施短板,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打造1个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物流园),6个县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

2.主要任务。

(1)谋划储备1个国家冷链物流基地。积极培育和有序推进以咸安、嘉鱼、赤壁为基础的冷链物流基地储备建设,在现有50万吨库容基础上,力争新增冷库库容50万吨。

(2)补齐县域冷链物流设施短板。针对我市农产品丰富、但反季节产品储备不够的特点,加强县域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配建理货、分拣等冷链配送设施,保障农副产品全程冷链保存和运输。2020年重点支持我市5个县域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建设,2021—2022年重点补齐南三县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短板,新增冷库库容30万吨。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设至少1座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和2个县级物资储备库,弥补我市粮油、蔬菜、肉类、医疗等救灾物资储备量不足的短板,建设市、县两级应急保障中心。

(4)新增及改扩建低温(准低温)仓,提高粮食存储能力。整合资源计划新增原粮准低温仓库15栋,仓容为7.5万吨,全市国有储备企业完成现有仓库的准低温仓改造,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新增市县两级原粮储备2万吨仓容;以“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和连锁店为主体,本地大型商超为补充,发挥资源优势,按山区、销区县每个0.3万吨的标准,计划新增成品粮油低温仓2.1万吨仓容;各国有粮食储备企业配套相应的粮油质量监测检验设施设备共7套,建设现代化粮油质检平台。

(5)新增粮油加工生产线,提升粮油加工能力。在粮油加工能力不足的部分县(市、区),新增大米加工100D/T生产线4条,200D/T生产线4条,新增米糠油、山茶油生产线3条,增加对粮油加工企业的科技投入和技术支撑,实现本地粮油品种多样化,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6)新增物流配送设备,完善应急供应体系。全市新增散粮运输设备14台(套)、散粮(油)中转及配套设施设备14台(套)、成品粮装卸工具(叉车、托盘等)7台(套)、配套5天以上电力(燃料)储备。建设市级快速中转仓6栋,仓容共计3万吨。新增应急供应网点15个,实现全市乡镇全覆盖,建设市级粮食物流园区和交易平台。

(7)建设粮油信息化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按各县(市、区)300万元的标准推进应急保障中心信息化建设,与各粮储企业信息化建设工程相衔接,实现互联互通。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2020—2022年拟实施项目27个,估算总投资41.6亿元。重点推进10个在建项目,总投资34.5亿元;加快推进19个项目前期工作,估算总投资187.9亿元。涉及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施补短板项目20个,估算总投资35.5亿元;实施粮食应急保障补短板项目7个,估算总投资6.1亿元。

(七)城市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吴刚;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

1.三年目标。全市县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市城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各县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比例达到95%以上;市城区和各县市全部具备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市城区具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市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市城区、赤壁市城区、嘉鱼县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市城区和各县市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9公里以上。市城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各县市城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易涝点整治全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260个以上,完工180个以上。市城区、嘉鱼县、通城县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5.8平方米、15.2平方米、14.1平方米,其他县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市城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2%以上,各县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全市城市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9%和98%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

2.主要任务。

(1)补老旧城区短板。着力解决城市老旧小区脏乱差、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谋划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原则上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条件符合的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实现老旧小区应改尽改。

(2)补排水防涝短板。着力解决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不完善,抽排能力不足、排水管道不健全、城市易涝点整治不到位等问题,谋划推进城市排水管网、排水泵站、调蓄设施、易涝点整治、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城市新区以及新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和河道整治等项目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方法,老城区结合旧城改造、易涝片区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逐步实施。

(3)补污水收集处理短板。着力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泥处理处置缺失等问题。谋划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配套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污泥处理处置、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4)补齐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短板。着力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足、收集转运体系不完善问题,谋划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老旧填埋场整治和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5)补供水供气短板。着力解决城市供水供气设施能力不足、管网老旧、供水管网漏损率高、备用水源地不足等问题。谋划推进城市供水厂扩建改造、老旧供水供气管网改造、供水分区计量、备用水源地建设、城市燃气储气调峰设施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6)补地下综合管廊短板。着力解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体系不完善、入廊率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马路拉链等问题,谋划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综合管沟等重点项目。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综合管廊,对老城区管网进行综合改造。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覆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设施。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

(7)补道路交通短板。着力解决城市路网密度不足、微循环不畅通、主次干道断头路、公共停车设施和充电桩不足等问题,谋划推进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快速路、公共停车场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8)补公共体育设施短板。推进一批公共体育场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力争全市所有县(市、区)达到“一场两馆”(1个标准体育场、1个不少于3000座体育馆、1个游泳馆)的标准,提升全市公共体育设施水平。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2020—2022年拟实施项目237个(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打包申报),估算总投资296.4亿元。重点推进262个在建项目,总投资134.5亿元;加快推进96个项目前期工作,估算总投资334.8亿元。

(八)产业园区提升工程。(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1.三年目标。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改造升级项目31个、科技和双创园区项目8个、生态园区项目3个、园区智慧化改造项目2个;完成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家省级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园区、2个农业产业强镇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等一批重点项目,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智慧化水平、创新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产业发展、整体实力得到明显提高。

2.主要任务。

(1)改造提升园区各类基础设施。进一步补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薄弱和配套不足短板,完善产业园区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园区发展质量和效益整体提升。

(2)着力打造智慧科技生态园区。重点组织实施咸宁高新区智能机电产业研究院、咸宁高新区文旅康养产业中心、咸宁高新区智慧园区、光谷南科技城、启迪之星、咸宁金融信息港、蒲纺创业基地、崇阳卫材应急物资生产储备基地等项目建设,构建高层次高水平的新型产业园区。

(3)提档升级乡村产业园。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牵引,推进园区、镇区生产与加工、科技与创新、品牌与营销的有机融合。以园区水、电、路、气、通信等设施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与综合实力,增强园区吸引力,集聚产业发展新动能,打造乡村产业振兴的主阵地和排头兵。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2020—2022年拟实施项目46个,估算总投资150.5亿元。重点推进20个在建项目,总投资78亿元;加快推进1个项目前期工作,估算总投资1.2亿元。

(九)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分管领导:谭海华;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1.三年目标。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48万亩,每年建设16万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100公斤以上。

2.主要任务。

(1)田。通过归并和平整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实现连片田块规模适度,基础设施占地率降低,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

(2)土。通过土壤改良,改善土壤质地,增加农田耕作层厚度。

(3)水。通过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广节水增效灌溉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

(4)路。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解决农田“路差、路网布局不合理”问题,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

(5)林。通过实施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解决防护体系不完善、防护效能不高等问题,扩大农田防护面积,提高防御风蚀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6)电。结合农村电网改造等工程建设,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备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满足现有机井、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等设施应用的电力需求。

(7)技。通过加快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肥料利用率、农林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8)管。通过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2020—2022年拟实施项目18个,估算总投资9.1亿元。其中,2020年完成16.07万亩,估算总投资2.6亿元;2021年完成16.12万亩,估算总投资3.2亿元;2022年完成16.62万亩,估算总投资3.3亿元。重点推进6个在建项目,总投资2.6亿元。

(十)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谭海华;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1.三年目标。各县(市)建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收运能力延伸到农村,健全全市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和利用体系。每年投入50亿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流域性着眼,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2.主要任务。

(1)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补短板。积极支持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提升医疗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配备充足的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将医疗废物收运延伸到农村地区。加快推动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处置利用设施建设,积极鼓励跨县(市)建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补齐县级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短板。对现有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窑进行改造,对正在建设的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窑预留医疗废物进料口等配套设施,形成充足的应急储备能力。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阳光堆肥房和资源化处理站,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实施河塘沟渠清淤疏浚为重点,建设微动力或无动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人工湿地等。对纳入城镇规划范围和各类园区周边的村庄,全面开展污水管网建设,统一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收集管网、大三格和人工湿地。对分散居住的农户,以农户厕所三格式化粪池建设为基础,采取自然净化和循环利用方式进行处理。加强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有效衔接,建立“厕所革命”粪污收集处理体系。持续提档升级乡村道路通行条件,推动通村路面加宽改造,推进“美丽乡村路”建设。统筹抓好乡村亮化,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夜间出行和公共区域亮化问题。结合农村“雪亮工程”建设,逐步实现村庄进出口、居民集聚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建设一批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3)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推动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系统思维,突出源头治理。建立生态环境警示片突出问题整改清单,支持与问题整改直接相关的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探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新模式,支持地方绿色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实施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系统工程。

(4)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流域垃圾和污水综合治理、河流底泥清淤、岸线环境整治等工程,不断改善流域水体质量。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2020—2022年拟实施项目67个,估算总投资171.9亿元。重点推进35个在建项目,总投资201.1亿元;加快推进44个项目前期工作,估算总投资270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统筹推进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市财政局要会同各牵头部门,在统筹各类资金的基础上,分别提出“十大工程”的筹资方案。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确定的三年目标、主要任务,结合工程实际和资金统筹安排情况,分别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滚动项目库,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国家和省直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加快推进政策落实、项目落地。

(二)加强责任落实。市直各牵头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是“十大工程”谋划和推进实施的责任主体,要相应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细化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要素保障和建设实施的全过程服务,确保完成“十大工程”规定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要素保障。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4号)要求,精准对接“十大工程”,全面助力灾后重建和高质量发展。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强与“十大工程”牵头部门的沟通衔接,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分配方面,重点保障“十大工程”资金需求。要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盘活各地财政存量资金,积极利用以往年度财政结余资金保障必要项目。市财政局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申报、使用、管理的培训和指导。市发改委要加强项目谋划指导,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人行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十大工程”项目的融资支持。各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对“十大工程”项目用地给予重点支持,更大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增加土地供给。各地项目审批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快速反应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将“十大工程”推进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对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地方,实施约谈问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十大工程”推进情况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的跟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定期通报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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