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咸宁市审计局202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审计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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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25年度重点工作和省审计厅工作要求,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以高质量审计保障服务支点建设,经六届咸宁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咸宁市审计局202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正式印发全市审计机关执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十二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六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以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地见效为审计主线,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科学规范开展审计,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推动支点建设整体提升,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咸宁实践中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谋篇布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科学谋划和战略部署,紧盯“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市之要务”,把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把握准、领会透,把审计话语体系融入到党委、政府的话语体系之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针对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点任务、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问题、影响生态环境和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有悖社会公平正义的焦点热点问题、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实践要求,谋划安排年度各类审计项目,充分发挥项目计划的“龙头”引领作用。
(二)坚持分类研究精准立项。严格落实“把立项当课题研究”要求,所有项目均围绕项目背景、问题导向、成果目标、实施管理和资源配置等5个方面开展立项研究。根据“上级组织项目”和“本级安排项目”分类别、分领域、分行业、分专题开展研究,明确审计重点。对于上级组织项目,更加侧重研究立项意图、政策背景、战略规划、改革方向,确保审计目标重点与审计署、省审计厅对齐;对于本级安排项目,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重点研究项目安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严把项目立项关,提升项目安排的精准性,对于立项研究深度不够、论证不成熟、成果预期不充分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
(三)坚持科学规范实施审计。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同,在一个审计年度内对同一个单位、同一地方的审计尽量安排同一审计组实施,防止多头重复、集中扎堆、频次过高。优化项目布局,既量力而行,更尽力而为,充分考虑“需要”与“可能”,控总量、压数量、保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特点合理确定项目数量和参审单位,不搞“一刀切”。深化全市审计“一盘棋”,集中力量干大事、干要事,统筹整合全市审计力量,推动形成全市上下联动的审计监督合力。优化完善“上审下”“同级审”“交叉审”“模块化审计”等组织方式,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测算审计人力需求,力求项目安排与人力资源相匹配,在项目安排上留有一定余地,确保能够完成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任务。
(四)坚持前瞻研判成果预期。把“心中有报告”贯彻审计全过程,开展试审、调研,深化问题研究,明确如何把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典型问题找准、查实、写清。坚持成果导向,将审计成果开发关口前移,加强对预期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研判。针对项目特点合理设定审计成果,充分评估审计专报、审计综合报告等成果的数量和内容,沿着“资金-项目-政策-政治”分析提炼,从改革的思维和角度明确拟提出的审计建议、推动解决的问题,以及推进管理和深化改革的对策,提升审计成果的广度、深度和精度,保障最终形成的审计成果服务于审计目标,以更高水平、更大范围服务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
三、编制依据和主要内容
相关处室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对接省审计厅年度项目计划,积极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控制总量、压缩数量、保证质量,科学合理谋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坚持研究先行,围绕项目背景、问题导向、成果目标、实施管理和资源配置等5个方面,加强审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坚持成果导向,加强审计成果预判,确保审计成果跟着项目走,与项目同步。经项目征集、调查研究、分析研判、核定审批后,最终确定形成了2025年拟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包括:
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10项:税收征管审计,工伤保险和生育支持资金审计,省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主权外贷和援款项目审计,政府及所属国企投资基金运行管理情况审计,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市殡葬和公办福利机构管理服务专项审计调查,对口支援新疆发展项目资金审计,省综合交通体系武汉都市圈骨干工程建设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市州及辖内农商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风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市级统一组织审计项目16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市本级政府债务审计,重点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县级财政运行及财政管理审计,市直部门、县(市、区)重要部门、副县级单位和县级公检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市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县级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审计,乡村振兴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市“一老一小”服务保障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市本级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审计调查,市本级信息化项目审计,深化推进信创工作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审计项目执行到位,我们提出4条具体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审计机关政治属性和审计监督政治功能,坚决落实好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机制。二是深化研究型审计,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谋划项目实施,沿着“资金—项目—政策—政治”分析提炼,提出审计建议和推进管理、深化改革的对策。三是强化全过程管控,全面开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认真查摆和解决审计立项、实施、成果利用、整改、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严守纪律规矩,始终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审计的声誉和形象,守护好“国家审计”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