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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路探讨

来源:咸宁市审计局投资科(经贸科) 时间:2024-08-21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事业单位、国业主要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过程和结果进行审计评价。新时代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包括对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所管辖的单位或部门相关财务收支和“三重一大”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审计,而且要注重评价其对我国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社会责任等的落实执行情况

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范围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业务领域的高级管理人员。我国对国业主要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通常任期结束后或者调离岗位时,需要经过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或政府审计部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现针对新时代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现状谈几点思考。

一、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问题

1.范围过于集中在财务收支方面

财务收支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重点,因为它直接涉及资金。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极其重要,稍有不慎就会有漏洞可钻。因此,很多审计人员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首要想到的就是财务收支,而被审计对象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时,往往首先想到的也是财务收支将财务收支作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风险导向型审计来说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审计重点过于集中,反而会出现疏漏。作为被审计对象的领导人员往往对业务和财务都相对精通,账务上出现明显漏的可能性非常小,尤其是大额的往来更是很难发现端倪。而真正隐藏在账务背后的业务实质、商业逻辑应该成为审计关注的重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在财务收支以及内控方面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但是业务层面的知识比较欠缺,无法发现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无法提出比较针对性的建议。

2.先离后审或不离不审情况突出。

国有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中,由于领导人员的选拔和调任通常很难预知,即使在任期制的情形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可能随时出现调整,这就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在领导人员已经离任后才开始实施。或者某些领导的任期相当长,其间从未开展过经济责任审计,只在离任时才开展

无论是领导人员先离后审,或者是不离不审,这都会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质。在先离后审的情况下,领导人员已经离开了原国有企业单位,所有问题的认定、责任界定落实存在困难,即使有问题需要整改,也只能是继任者承担,经济责任审计变成例行公事。在不离不审的情况下,一旦领导人员任期过长,那么审计工作量就会非常大,而由于审计方式又相对后,即使在领导人员尚未离任前,短暂的时间内也很难有所发现。因此,这两种情况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除了满足程序上的合规性要求外,无法为领导人员的选拔考评提供依据。

3.成果应用不足或追责力度不够。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人,审计成果更多需要用到对人的评价方面,但是存在先离后审或不离不审的情况,导致审计成果难以应用。而且因为审计机构只能进行评价不能追责,如果审计成果对被审计对象不利,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很可能延后,时效性不足导致追责力度不够当前大多数国有企业在实际执行中,将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都作为一项例行公事。因为上级部门在做出领导人员离任和调任的决策时,经济责任审计尚未结束。所以审计结果对干部任命的决策影响很有限,后续的审计结论更多是作为对领导人员综合评价的项因素,但由于领导人员已经履职新岗位,旧的评价只是作为参考。

二、经济责任审计方向和思路探究

1.关注国家经济政策方针和发展规划的落实。

2021年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署发布了《“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审计规划》),这是中央审计委员会成立后发布的第一个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对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其中第十二条关于“”经济责任审计部分提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地区(部门、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制定、执行和效果。“十四五”规划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主要构成实体,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经济目标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主要力量,因此,新时代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方向需要重点关注领导人员对国家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规划的落实情况。即企业发展战略、路径选择、重大决策等是否与党和国家的部署方向一致,政策和规划是否转化为具体的任务举措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执行。

与过去相比,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需要站在更加宏观角度,从是否有利于国家治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层面评价领导人员的履职过程和结果,这要求审计人员必须要加强对国家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的研究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践行。

2.关注国有企业战略市场化和经营效能提升。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国有企业虽然承担着诸多经济和社会责任,但主要目的仍然是获得盈利,否则国有企业将无法生存,社会财富也将无法增加。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市场经济改革开启后,近三十年的时间国有企业一直在不断改革,让自身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然而很多国有企业在改革的过程中“计划”的典型特征迟迟无法去除,规模越大越僵化,收入越高亏损越严重,一旦失去垄断地位便江河日下。这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由企业本身的业务特性决定,但更重要的是企业的领导人员思路转变过慢或者从未发生转变。

审计方向必须以商业角度进行评价,一方面,要关注国有企业在战略决策中对市场的判断,即企业的目标客户是谁,客户的需求是什么,自身的产品和服务能否满足客户需求,产品、服务、商业模式与竞争者相比是否有优势等。另一方面,要关注企业的管理机制,即业务架构是否符合企业愿景和战略、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层次分明权责清晰、流程架构能否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等。

战略市场化和经营效能提升能够直接评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商业思维和经营水平,反映了其对市场化和企业运营的本质理解,同时也对审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须强化对业务逻辑的掌握,从经营角度去看待业务和实施审计。

3.加强对审计期间业务绩效的评价。

对于企业而言,合规固然重要,但企业发展壮大必须要提高业务绩效。有以往受制于审计的时间问题,无论是先离后审还是不离不审,都侧重于关注合规性问题。如果实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在审计时间较为充足的前提下,应当加强对业务效能的评价。具体而言,审计人员要从业务出发,将每项业务从客户导入到最终价值交付全流程作为一个审计样本,通过与过去比较、与目标比较、与竞争对手比较,评估企业的客户结构是否优化,是否取得与战略客户的合作,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结构是否更具竞争力,交付效率和客户满意度是否提高,业务和职能部门的协同性是否提升,以此来评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期间业务运营的业绩和效果,更加科学地衡量其经济责任的落实质量。

另外,当前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对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以及企业内控方面的审计质量较高,但是对于具有较突出行业性质的企业或者较陌生行业的企业审计质量欠缺。因此应鼓励经济责任审计人员通过轮岗、加强自主学习的方式拓宽知识结构,在组建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时,可吸纳具备业务、审计、财务等多方面综合性较强的人才,提升审计综合专业能力。(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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