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六个坚持”重要原则,是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在新的征程上,基层审计机关要认真理解“六个坚持”重要原则的科学内涵,贯彻落实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主线,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能,在促进“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协同发展上下功夫。
一、监督政府“有为”,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执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等方面进行审计,查处是否存在应放未放、明放暗不放、变相审批等问题,督促政府减少对市场的过多干预,做到公共权力不错位、不越位,促进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二是推动宏观政策落实落地。对国家的战略规划、财政、货币、产业等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审计,评估各项政策是否及时落地、财政资金是否精准直达、调控目标是否按期实现。及时反映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堵点、难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推动政策红利精准高效地直达基层和市场主体,确保宏观政策调控有效,有效弥补市场失灵。
三是推动公共资源优化配置。加大对重大公共工程、公共服务能力的审计力度,督促政府将有限的公共资源实现最优配置,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能力的供给质量与效率,筑巢引凤搭平台,为“有效”市场提供优质服务。
二、保障市场“有效”,维护公平竞争。
一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对政府在采购、招投标、市场准入、惠企补贴、产业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审计,揭露是否存在地方保护、歧视性待遇、行业壁垒等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通过国家审计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的各类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是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经济探头作用,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国有企业债务、金融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能源资源等方面进行审计,揭示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向市场传导扩散的苗头,推动建立健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筑牢市场稳定运行安全底线。
三是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保证金、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审计,严厉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的行为,保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协同发展。
一是揭示体制机制障碍。系统研究各类审计对象的时代背景、政策举措、改革方向,梳理总结发现的深层次问题,深入分析政府失能、市场失灵、政府与市场协调失效的体制机制原因,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前瞻性建议,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优化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从源头上促进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协调发展。
二是促进监管模式创新。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进行审计,揭示是否审批过多、执法过严、监管过细影响市场效率的行为,推动政府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倡导“包容审慎”监管,为新业态、新技术、新产业、未来产业发展留足空间,平衡好“放活”与“管好”的关系,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三是服务国家战略协同。在对区域协调发展、产业链安全、科技创新等领域审计中,系统评估政策是否既激发市场活力,又保障国家战略安全。同时评估政策是否引发市场扭曲,平衡政策扶持与市场公平竞争的关系,使国家审计成为连接“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润滑剂,真正实现“宏观调控有度、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金显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