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审计部门将“四好农村示范路”项目列为审计项目重点对象,对A村村民委员会负责的“四好农村示范路”项目开展审计。“四好农村路”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关键工程,其财政资金使用规范与项目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
确定重点露疑点
A村“四好农村示范路”项目于2022年8月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A、B、C三家公司参与投标,最终A公司以390余万元中标,项目最终结算支付金额超400万元。审计人员在初步审查项目基础资料时,发现建设程序存在诸多异常。正常情况下,项目应先审批后建设,确保规划合规、资金来源合法,但该项目2022年8月签订施工合同,同年12月完工,直至2023年5月才被纳入建设预安排计划,2024年2月就违规拨付财政补助资金200多万元。这些异常情况让审计组敏锐察觉到,项目招投标过程可能存在严重问题,遂将招投标流程及资金流向列为审计重点。
常规手段难核实
为深入调查项目问题,审计组调取施工单位A公司银行流水,发现参与投标的B公司投标代理人靖某某、C公司投标代理人吴某与A公司存在频繁资金往来。这一异常现象虽提供了线索,但要确定围标串标事实,还需进一步核实投标代理人与A公司的关系。
审计组尝试通过调取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流水等资料来查证,然而,在要求相关单位提供资料过程中,遭遇诸多阻碍。部分单位以资料存档混乱、涉及商业机密等理由拖延提供,导致审计工作进度受阻。因审计时间有限,无法长时间等待资料提供,常规通过资料直接核实的手段陷入困境。面对困境,审计组与A公司法人代表及A村村委会相关人员进行沟通。A公司法人代表坚称资金往来属于正常业务合作,A村村委会人员也表示在投标人资格审核上已尽到职责。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审计组证明围标串标的工作陷入僵局。
紧盯疑点再追查
审计组组长凭借丰富经验判断,招投标过程存在重大围标串标嫌疑,决定另辟蹊径。重新梳理招投标关键环节,发现从人员劳动关系角度入手,或许能突破困境。
在审计组的强烈要求及多方协调下,A公司提供了职工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审计组将这些资料中的人员信息、时间节点、金额等内容整理成电子表格,结合招投标文件中的代理人信息进行比对分析。通过仔细核查,发现靖某某、吴某在2022-2024年期间的社保由A公司缴纳,工资也由A公司发放,劳动合同明确显示二人为A公司员工。这些证据充分证实B、C公司的授权代理人实际为A公司员工,其参与投标是为A公司“陪标”,至此围标串标的证据链得以完整构建。
此时,再次约谈A公司法人代表,在铁证面前,他们不得不承认A公司指使B、C公司围标,同时,A村村委会未严格履行审核投标人资格责任,对围标串标行为起到了放任作用。
A公司控制B、C公司投标,操纵磋商结果,违反《招标投标法》第32条规定,破坏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使诚信企业失去中标机会,损害行业健康发展;A村村委会未履行监管职责,招标流于形式,项目建设程序混乱,导致项目成本虚高,造成公共资金浪费,甚至可能隐藏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审计部门建议将案件移送主管部门处理,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将A、B、C公司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责令A村村委会全面整改,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审后思考
在后续审计工作中,应重点关注投标文件细节、投标代理人劳动关系及资金流向等隐蔽信息。通过比对投标文件格式、风格、内容等,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深入核查投标代理人与投标公司的劳动关系,杜绝“陪标”现象;密切追踪资金往来,发现利益输送线索。同时,强化对“竞争性磋商”等非公开招标方式的监督,制定专项审计方案,提高审计针对性与有效性。
管理建议
大力推行电子招标平台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投标人信息自动核验,整合投标人基本信息、资质证书、业绩记录等数据,提高信息审核效率与准确性,防范虚假投标、围标串标。建立健全“标后评估”机制,对已完成项目,尤其是存在异常的项目开展回溯审计,全面评估项目实施过程、资金使用及工程质量,追溯处理违规行为,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与监督,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程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