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审计局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七项措施切实落实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推进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制度化、长效化。
二是强化学法工作。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紧密结合在线学习平台、审计业务培训会、法治培训班等,督促全体人员完做到应学尽学、应考尽考,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三是推进公开机制。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推进审计过程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设置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答复,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增强审计的公信力。
四是深化复核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压实三级复核责任,严格执行审计结果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规部门审理的审计项目不得出具审计结果类文书。执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复核审理在审计质量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做到各负其责、共同负责,切实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
五是持续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将全市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纳入年度法治工作要点,聚焦审计法律法规、省厅“1+8”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要求的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依法审计行为,倒逼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六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一是紧扣“三项制度”配套办法和审计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将落实情况纳入局机关岗位责任制考评办法,为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夯实基础。
七是坚持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持续聘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作用,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程宇红陈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