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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审计局召开2026年第12次党组会议

来源:咸宁市审计局 时间:2026-09-22

9月21日下午,市审计局召开2026年第12次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的讲话》,传达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中共咸宁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和六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关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投资审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能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的讲话》,深刻认识基础研究对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大意义,围绕科技资金使用、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加大审计力度,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见效。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要久久为功的重要要求,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将审计工作融入科技创新和增长极建设大局。要围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坚持因地制宜、求真务实,确保每项工作形成闭环,为推动增长极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贡献审计力量。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六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增强审计的政治属性与政治功能,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要紧扣“四个聚焦”,加大对重大战略落实、财政资金使用、风险防范、民生保障、权力运行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计监督质效。要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成果运用,真正达到审计一个项目、整改一类问题、规范一个行业、提升一个领域的效果。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投资审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严格规范执行,经济责任审计不得整体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独立实施,投资审计要恪守审计权力边界,不参与工程管理活动。要严格落实两办《规定》和湖北省实施意见要求,压实分级复核审理责任,规范审计程序,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和投资审计工作质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余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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