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共中央,向参加全国两会的女代表、女委员、女工作人员,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女同胞、海外女侨胞,致以节日祝贺和美好祝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关心关怀妇女全面发展、谋划部署推进妇女工作,激励亿万妇女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昂首向前、奋斗逐梦。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妇女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新征程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今天,党建网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邀您一起学习领悟。
——2021年3月6日,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的讲话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需要全体人民团结奋斗,妇女的作用不可替代。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激励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2023年10月30日,习近平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
妇联要承担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工作,要对标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要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富有女性特色的建功立业活动,最大限度调动妇女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是当前全党全国的重要任务,妇联组织应该在其中大有作为。要把握妇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针对性地做好联系妇女、服务妇女各项工作,把更多注意力放在最普通的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身上,格外关心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留守妇女等困难妇女,为她们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
——2018年11月2日,习近平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
在21世纪的今天,开创美好生活离不开妇女事业全面进步,也需要广大妇女贡献更大智慧和力量。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我们要扫清障碍、营造环境,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妇女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她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和帮助妇女享有出彩的人生。
——2020年10月1日,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要关爱帮扶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要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
——2023年10月30日,习近平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
做好党的妇女工作关系团结凝聚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妇女,关系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要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促进男女平等,发挥妇女在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组织动员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
——2018年11月2日,习近平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
各级妇联组织要承担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激发广大妇女的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为推动我国妇女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重视、关心、支持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2021年3月6日,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的讲话
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行。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牢把握我国妇女事业的政治属性和妇联组织的政治定位,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023年10月30日,习近平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