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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审计整改  推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管理

来源:咸宁市审计局 时间:2023-02-05

近日,咸宁市住建局出台了《市城区住宅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使用管理办法》、《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组建指导规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住宅资金管理。

2022年上半年,咸宁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市本级商品房住宅维修资金审计调查,审计发现市住建局在住宅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未及时收缴住宅维修资金,资金使用审批不严、申报程序不规范,资金分摊不合理,对专户银行监督缺位导致银行未履行既定义务等问题。

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组建审计专班,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审计发现问题纳入常态化工作部署中,推进审计问题整改消号。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市住建局依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多层次、大范围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和现实需要,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咸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拨付使用流程》,从制度层面加强了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管理、使用全过程的规范监管和指导。二是建立整改台账及清单,加快整改进程。针对审计提出的楼盘欠缴住宅维修资金的问题,市住建局建立追缴对象名单、采取函告、约谈等方式,对相关项目、开发商下发追缴通知函,要求相关责任主体限期进行清缴,并明确告知相关惩处举措。截至目前,共追缴到位资金112万元;针对专户银行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市住建局与两家专户银行进行了约谈,并签订了《市城区住宅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两家银行全面履行相关责任义务。三是加强督办指导,提升小区治理水平。针对目前业委会发挥职能有限,未能充分保障维修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市住建局从规范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及共同利益、促进业主与业委会、物业公司形成三方和谐关系等方面出发,制定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组建指导规则》。(刘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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