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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全市2017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11337151/2017-1046692 文       号 : 咸审综发【2017】41号

主题分类: 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咸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全市2017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局:

根据市政府要求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部署,现将《全市2017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要严格审计执法,确保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成果,及时向市审计局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和审计结果。

咸宁市审计局

2017年4月6日

全市2017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2017年,全市审计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经济工作基调主线,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着力促进发展、改革、安全、绩效,为我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

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科学安排审计项目。在审计项目的安排中,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紧紧围绕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系统考虑安排各类审计项目,充分利用好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两个平台,加大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力度,进一步增强审计项目安排的整体性和宏观性,各项审计都要将稳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都要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推进实施情况,都要关注资金使用的绩效。

二是突出重点,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在审计项目安排中,大力推进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同时继续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环节,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损失浪费、重大政策不落实、重大管理漏洞、重大风险隐患和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质量和效益,努力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

三是整合资源,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在审计项目安排中,坚持全市审计“一盘棋”,加强计划统筹和资源整合,努力发挥全市审计机关整体合力。坚持“数据先行”,加大数据采集和分析力度,大力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积极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确定重点,锁定疑点,从严把握现场实施时间,着力提升审计监督的能力和效率。

四是量力而行,合理进行审计分工。在审计项目安排中,根据全市审计资源状况,科学合理进行审计分工。各单位承担的审计项目数量和审计工作任务强度原则上保持相对均衡,不盲目为扩大审计覆盖面而不顾审计质量,坚持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与考核制度,加大审计风险防控力度,力求提高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的规范性,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审计项目计划,增强计划的灵活性。

2017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共安排政策落实跟踪、财政、金融、行政事业、农业、社会保障、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审计事项9大类,共13个计划,123个项目。

一、   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紧紧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5个方面,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财政政策、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大众创业、万从创新,以及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减少财政资金存量、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和效果,揭示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组织方式】“上审下”与“同级审”相结合。由市局副局长付冬负责,从崇阳县审计局抽调1人,配合市局财政科组成两个审计组,一个审计组代表省厅对荆州市江陵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另一个审计组对市本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各县(市、区)审计局负责对本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咸安、嘉鱼只对本级二、三、四季度进行同级审,第一季度由省厅安排审计组审计)。

【审计时间】“上审下”时间:2017年2月13日开始实施审计,3月20日结束现场审计,3月24日前向省厅财政处提交审计报告。

“同级审”时间:每季度开展审计,各县(市、区)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市局财政科上报审计情况,市局汇总后于25日前向省厅财政处上报本季度审计情况。

二、财政审计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财政政策贯彻落实,促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公共资金安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目标,全面掌握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执行和本级年度决算草案相关总体情况,重点审查收支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合理、揭示预算编制不细化等问题,促进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资金预算体系加快建立;通过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分析预算追加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关注存量资金,分析影响资金长期闲置的因素,盘活资金存量,合理调动使用资金;关注资金分配环节,重点揭示资金分配周期长,资金使用低下的问题;加大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力度,实行市本级支出审计与转移支付审计并重;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保增长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提前告知的资金余额、分配依据等,把握整体性、宏观性,注重效益性、建设性,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局财政科实施对市本级预算执行的财政、税务等部门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和执行以及本级年度决算草案相关内容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3月25日开始实施审计,4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7月底提交审计报告。进入2017年人大报告。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市级预算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推进和加大预算刚性约束、强化法规政策执行、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收支预算执行结果及差异、部门资金存量、预算执行部门的结余(结转)资金以及项目预算编制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并对项目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绩效对比分析,包括资金使用进度、分配、效益和部门预算资金结余、结转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等;审查部门和单位决算上报数据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漏报、瞒报、错报等情况,以及审查总收总支数据、非税收入数据(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公车改革、正版软件、国产密码应用等情况;通过向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效果的“两头延伸”,揭示和反映预算执行部门(单位)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局财政科实施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市直预算单位2016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依托大数据分析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其中:对10家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进行“就地审”,90家市直部门预算执行进行数据分析疑点核查。

数据采集工作由财政科与计算机中心组织,其中:市直部门的数据采集与分析工作由计算机中心,六个县市区的数据采集与分析工作由财政科统一布置。

市局行政事业科、金融科、经贸科合并完成3个部门预算审计项目,各负责一个项目的主审。

【审计时间】2017年2月13日开始实施审计,7月1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7月底提交审计报告。进入2017年人大报告。

三、行政事业审计

(四)全省20所重点中学收费政策执行及财务管理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提高重点中财务管理水平为目标,在全面摸清20所重点中学基本情况、内部控制、收费政策执行以及财务管理情况的基础上,重点了解学校综合预算和经费保障管理情况,各项收支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各地财政是否按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到位;重点关注学校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有无巧立名目乱收费,各项收入是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有无私设“小金库”、违反八项规定支出以及乱发津补贴等问题;重点审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招投标政策执行、建设合同管理和执行、工程造价等基建审批程序是否到位,有无工程预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有无超概算、违反招投标程序和建设合同规定、转移输送利益等问题;重点检查学校教材、教辅资料、校服等采购过程中,有无违规收受回扣,侵害学校和学生利益等问题;重点审计学校债务情况,包括债务类型,审批情况、债务存量及化解能力,有无违规举债、违规集资、盲目扩大建设规模造成学校负担沉重等问题。通过审计。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为我省重点中学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

【组织方式】“上审下”和“交叉审”,由市局副局长廖志军负责,从赤壁市审计局抽调4人,配合市局行政事业科组成5人审计组,代表省厅对仙桃市进行审计。我市本级重点中学2015至2016年收费政策执行及财务管理审计由省厅安排鄂州市审计组审计。审计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其他单位。

【审计时间】2017年2月13日开始实施审计,4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5月中旬向省厅行政事业处提交审计报告。

四、农业审计

(五)全省扶贫资金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国家和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贫困县及贫困人口按计划如期脱贫为目标,在摸清全省27个扶贫开发重点县、8个享受扶贫连片开发政策县和57个插花县扶贫资金筹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资金整合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情况,揭示扶贫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中存在的重点不突出、对象不精准、整合不利、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严肃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滞留克扣、虚报套取、贪污私分、损失浪费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等问题,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扶贫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上审下”、“交叉审”,由市局副局长熊振兴负责,分两轮进行审计。第一轮从嘉鱼审计局抽调2人、通山审计局抽调5人,配合市局农业科、经贸科,共12人组成2个审计组,代表省厅对恩施州来凤、鹤峰两县进行审计;第二轮由市局统一组织,采取“交叉审”方式,对咸安、赤壁、嘉鱼进行审计。我市通城、崇阳、通山三县扶贫审计项目,由省厅安排其他市州审计组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第一轮2017年2月13日开始实施审计,3月31日前结束现场审计,4月15日前向省厅农业处提交审计报告。第二轮4月初开始实施审计,5月1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5月15日前向省厅农业处提交审计报告。

(六)2014至2015年度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水库充分发挥防洪、抗旱、灌溉等功能,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财政性资金投资效益为目标,在全面摸清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审计项目资金到位、管理与使用,项目工程计划实施、建设管理和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情况,严肃查处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我、违法转分包工程、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以及管理不善导致损失浪费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组织方式】“交叉审”,由市局农业科负责组织1个审计组,代表省厅到其市州县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9月1日开始实施审计,11月20日结束现场审计,12月10前向省厅农业处提交审计报告。

五、社会保障审计

(七)全省17个县(市、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维护各项低保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推动低保和医疗救助资金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保障广大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幸福湖北”为目标,重点关注城乡低保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政策落实和保障水平,以及城乡低保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低保对象和医疗救助对象的身份及条件是否真实合规,符合低保和医疗救助对象条件的是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是否在年初预算中按规定安排低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是否按规定从彩票公益金中提取资金用于医疗救助,是否按照上年度城市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5%在本级预算中安排城市医疗救助配套资金并划转到专户管理核算,是否将低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及专账核算;医疗救助对象是否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将低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直接发放给低保对象和医疗救助对象,严肃查处城乡低保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超范围、提高或降低标准发放、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虚列支出、超规定比例提取工作经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从制度上、机制上查找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合理化的审计建议。

【组织方式】“上审下”和“交叉审”,由省厅社保处统一组织实施,我市由通山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代表省厅对其他市州县人民政府所属的民政、财政等部门实施审计。延伸审计或调查福利院、光荣院、医疗机构和低保经办机构及低保对象和医疗救助对象2016年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通山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省厅安排其他市州审计组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8月10日开始实施审计,9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10月30日前向省厅社保处提交审计报告。

(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全面落实,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2016年度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目标任务分解完成、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全面摸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规模和结构、保障房分配、棚户区改造等情况,全面掌握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保障水平、保障规划、准入退出、分配运行等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经济案件线索。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交叉审”和“同级审”,由市局社会保障审计科统一组织实施,市局社会保障审计科除审计市本级外,还组织对通城、通山、崇阳3个县实施交叉审计,通城县审计局审通山,通山县审计局审崇阳,崇阳县审计局审通城。咸安、赤壁、嘉鱼三个县审计局实施同级审。主要对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2016年度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项目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延伸审计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农业、林业等部门。

【审计时间】2016年12月10日开始实施审计,2017年3月20日前向省厅社保处提交审计报告。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九)专项资金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推动稳增长政策贯彻落实为目标,摸清全市卫计系统2012—201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工程资金是否按国家相关规定和计划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重点审查有无利用虚假申报材料套取上级补助资金、有无挤占挪用资金;重点审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计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强制性标准,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合理性;重点审查建设用地是否切实保障,有无影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等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上审下”和“交叉审”,由市局副局长廖志军负责,市局投资科统一组织分两个阶段实施审计。第一阶段:从通山县审计局抽调3人,配合市局投资科组成审计组,对通山县卫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试点审计。第二阶段:从咸安、嘉鱼、赤壁、崇阳、通城五个县(市、区)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五个审计组实施交叉审。

【审计时间】“上审下”2017年3月25日开始实施审计,5月25日前结束现场审计,5月31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交叉审”6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7月25日前结束现场审计,7月31日前向市局投资科提交审计报告,市局投资科8月5日前提交汇总报告。

(十)援疆资金及项目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援疆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的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和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援疆资金及项目的使用效益为目标。在摸清我省支持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的基础上,对具备条件的竣工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尤其关注民生项目的建设情况,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土地政策的执行等方面情况。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通过审计,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整改。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局对我省对口支援的新疆博州市和兵团第五师援疆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具体参审人员待定。

【审计时间】2017年7-8月开始实施审计,10月30日前向省厅派出投资处提交审计报告。

七、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经济责任审计(省定、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审计全覆盖为目标,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任期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等,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各项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客观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履职情况,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履责意识和正确行使公共权力意识,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服务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方式】“上审下”、“交叉审”,由市局经责局长陈卫军负责,全市共组织16人,配合省厅进行审计。市本级重点审计11个市直部门领导,实施审计项目11个。授权六个县(市、区)审计局对乡镇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各2个。

市局行政事业科与金融科合并完成2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各负责一个项目的主审。

【审计时间】2017年1—12月实施审计。

八、政府投资审计

(十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投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为目标,在全面摸清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揭示违背国家产业、土地和环保政策,严重铺张浪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突出关注宏观政策落实情况,关注工程质量和效益情况,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对策建议,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和有关政策的落实。

【组织方式】由市局政府投资审计局实施50个项目的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1—12月实施审计。

九、其他审计事项

关于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委市政府及其他上级领导机关临时追加的审计项目或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市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安排,各县(市、区)审计局要作好随时抽调人员协调配合的准备,市局机关各内设机构要作好最少承担一个临时追加的审计项目或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的准备。

点击下载文件:全市2017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表(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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