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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来   源: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主题分类: 经济建设

发布单位: 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7日

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和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着力激活各项市场要素,着力供给侧改革,着力创新驱动,积极有效应对了经济下行压力,实现了全年经济平稳较好发展。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107.9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4.34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527.81亿元,增长6.4%;第三产业增加值395.78亿元,增长11.1%。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6.6:47.7:35.7,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比同期提高了1.6个百分点。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4027元,增长6.8%。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上年上涨1.7%。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3.8%,衣着类上涨1.3%,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3.9%,医疗保健类上涨2.2%,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3.4%,居住类下跌0.8%,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跌0.8%,交通和通信类下跌0.4%。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与上年持平,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上涨2.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指数下跌0.4%。

全年市场主体15.87万户,与上年持平。其中,企业类户数3.9万户,增长8.1%。全年新登记户数3.3万户,下降28.0%。其中,新登记企业类户数9590户,增长27.5%。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78%,比上年末提高0.38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01万人,比上年减少0.63万人。

二、农业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634.74万亩,比上年下降1.1%。其中:粮食作物面积317.61万亩,下降2.0%;经济作物面积317.13万亩,下降0.1%。茶叶、楠竹、油茶“三大百亿产业”稳定增长。其中:竹林面积159.52万亩,增长6.0%;油茶籽面积65.71万亩,增长12.7%;茶叶种植面积43.14万亩,增长7.5%。

全年粮食产量96.45万吨,比上年下降11.9%。其中:夏粮5.73万吨,秋粮90.72万吨。在经济作物中,药材产量1.69万吨,增长22.0%;茶叶产量4.60万吨,增长19.8%。

全年肉类总产量25.86万吨,比上年下降6.9%。其中猪肉产量20.33万吨,下降3.6%;年末生猪出栏271.10万头,下降3.6%;家禽出笼2956万只,下降21.2%。

全年水产品产量26.54万吨,比上年增长0.5%。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473.1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0%。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长5.0%,集体企业下降15.6%,股份合作企业下降1.4%,股份制企业增长7.5%,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下降2.0%;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增长4.0%;分行业看:采矿业下降13.7%,制造业增长8.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下降3.9%。

在规模以上工业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比上年增长5.1%,纺织业增长13.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8.0%,金属制品业增长16.3%。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分别增长41.6%、17.7%、13.9%和21.1%。六大高耗能行业增长4.3%,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611.80亿元,比上年增长4.1%;利润总额100.80亿元,下降0.9%;产销率为97.4%。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98.35亿元,增长9.9%,占GDP比重为8.9%,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55.1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6%。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115家,比上年增加10家;建筑业总产值138.39亿元,增长3.9%;房屋竣工面积566.98万平方米,下降2.4%。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63.49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38.29亿元,增长17.6%。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完成103.49亿元,增长17.6%;第二产业完成657.57亿元,增长9.5%;第三产业完成677.23亿元,增长26.2%。全年民间投资935.13亿元,增长4.3%,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5.0%;工业投资643.16亿元,增长7.3%,占固定资产投资投资的比重为44.7%。

全年房地产投资56.99亿元,比上年下降4.9%。商品房施工面积1181.97万平方米,下降12.5%;商品房销售面积307.02万平方米,增长4.9%;商品房销售额106.25亿元,增长14.2%。

全年施工项目个数1681个,比上年增长5.3%。其中,新开工项目个数1209个,增长7.0%。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42.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分地区看:城市消费品零售额298.10亿元,增长10.3%;农村消费品零售额144.44亿元,增长10.4%。分行业看:批发业零售额49.42亿元,增长8.9%;零售业零售额309.52亿元,增长9.7%;住宿业零售额30.08亿元,增长15.7%;餐饮业零售额53.51亿元,增长12.8%。

在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中,占比重较大的粮油、食品类比上年增长11.4%,汽车类增长17.0%,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8.3%,石油及制品类下降12.5%。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等新型消费分别增长14.4%、39.4%和129.6%。

全年四上企业电商平台实现交易额2.49亿元,比上年增长74.4%。

六、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值42940万美元,比上年下降11.3%。其中:进口总值13766万美元,增长121.9%;出口总值29174万美元,下降30.9%。

在出口额中,分商品类别看:机电产品5752万美元,比上年下降38.8%;服装纺织产品11425万美元,下降17.8%;医保产品2571万美元,下降8.4%;轻工产品1490万美元,下降18.2%。分企业类别看:国有企业1079万美元,下降33.5%;三资企业1875万美元,下降12.9%;其它企业26220万美元,下降31.8%。

全年实际利用外资699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8.1%。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货运量8932万吨,比上年增长7.4%;货物周转量105.29亿吨公里,增长8.0%;客运量6033万人,增长2.1%;客运周转量34.20亿人公里,增长2.4%。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20.61亿元,其中:邮政业务总量(含快递服务企业)5亿元,电信业务总量15.61亿元。快递业务收入(含快递服务企业)1.41亿元,比上年增长70.1%;发送快递1453万件,增长46.6%。固定电话年末用户39.90万户,下降3.4%。移动电话年末用户228.35万户,下降8%。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54.95万户,增长26.7%。

全年旅游收入242.70亿元,比上年增长17.8%。其中:旅游外汇收入932万美元,增长18.3%;门票收入6.82亿元,增长18.5%。全年接待旅游人数4750万人次,增长16.1%。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地方财政总收入117.84亿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34亿元,增长10.1%。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50.01亿元,增长5.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0.0%。在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16.1%、230.6%、-15.4%、9.3%和13.1%。全年基金收入45.62亿元,下降17.5%。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20亿元,增长13.2%。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203.58亿元,比年初增加168.14亿元。其中:住户存款684.54亿元,比年初增加91.62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288.20亿元,比年初增加56.18亿元。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20.83亿元,比年初增加91.86亿元。其中:住户贷款279.13亿元,比年初增加32.46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441.69亿元,比年初增加59.40亿元。

全年实现保费收入33.33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其中:财产保险实现保费收入8.75亿元,增长15.9%;人寿保险实现保费收入24.58亿元,增长15.2%。各项赔款和给付金额10.32亿元,增长34.9%。其中:财产保险4.77亿元,增长14.7%;人寿保险5.55亿元,增长59.0%。保险密度达到1300元/人,保险深度达到3.0%。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5322人,在校生14819人,毕业生5251人;普通高中招生13694人,在校生41848人,毕业生13088人;普通初中在校生79054人,小学在校生221740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05510人。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5%,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3%,高考录取率达91.3%。

全年申报登记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56项。按成果类型分:基础理论研究4项,应用开发研究52项;按成果水平分:国际先进10项,国内领先34项,国内先进12项。全年专利申请量2465项,比上年增加709项。其中发明专利804项,比上年增加378项;专利授权量1116项,比上年增加152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57项,比上年增加7项。申请PCT专利3件,为历年之最。

全市气象台站总数7个,卫星云图接收站点数6个,地震台站3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群艺馆、文化馆7个,艺术活动年表演场次1350场,举办群众文化展览个数39个;博物馆7个,参观人数566千人次。年末共有广播电台6座,公共图书馆7个,公共图书馆藏书94.84万册,总流通67.34万人次。全年出版各类图书52千册,各类报刊16843千份。年末共有档案馆7个,馆藏档案卷宗1006个,全年利用档案人次2.1万人次。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1298个,其中医院31家;卫生机构人员数2151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720人,注册护士7304人;卫生机构床位数13716张,其中医院9292张;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数1438万人次。每千人拥有床位数5.43张,每千人拥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6.7人。

成功举办了咸宁市第一届运动会、2016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赛、第八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山地自行车越野挑战赛等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市级以上体育比赛41次,参与人数3万余人次,共组队参加省级比赛26次,累计参赛人数近千人次。全市街道、社区、行政村体育健身器材普及率分别达到100%、78%、53%。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5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1.2%,比上年提高2.52个百分点。全年户籍人口为303.59万人,户籍人口出生4.78万人,出生率为15.82‰;人口死亡1.10万人,死亡率为3.65‰。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16‰。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699元,比上年增长8.93%。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39元,增长9.9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12元,增长7.30%。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2。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089元,增长10.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201元,增长12.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699元,增长7.3%。全体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76%,下降0.87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30.96%,农村为37.58%。

年末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260.49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9.8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03.2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09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5.3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3.8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6.3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5.81万人;参加新农合人数204.71万人。发放社保卡144.36万张。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3.52万人,其中城市低保4.61万人,农村低保8.91万人,发放资金3.68亿元;农村五保对象1.07万人,发放资金0.76亿元。全年开展医疗救助8.99万人次,开展临时救助3.71万人次。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300元-390元/月,调整到330元-42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2460元-4530元/年,调整到3200元-4530元/年。全年福利彩票销售3.79亿元,比上年增长12.5%。

全年启动扶贫项目9602个,受益贫困人口16.24万人,实现脱贫10万人,出列62个贫困村。

十二、节能减排、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为584.46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为0.5274吨标准煤/万元。

全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1100.86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374.16公顷,房地产用地260.17公顷,基础设施用地328.08公顷。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9.20万亩。自然保护区19个(含自然保护小区),其中国家级自然生态保护区1个(九宫山自然保护区),面积30万亩。

全年城区年均降水量1933mm,年均气温17.5℃。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5.90,比上年下降0.38,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为优。区域总体水质保持稳定,主要地表水体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点位比例为91.5%,无劣Ⅴ类水体,断面/点位水质功能类别达标率为87.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为75.6%,酸雨频率为6.1%,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72人,比上年增加42人。其中: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7人,增加6人;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63人,增加34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2人。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0.065%,比上年增长0.036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四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限额以上服务业;

3.规模以上工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资质以内建筑业:指三级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

6.限额以上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管理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指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行业指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

7.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年投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

8.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及自然增长率均按公安部门户籍人口计算,出生人口含往年漏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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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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