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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 011337151/2026-22988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审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关于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28日

2026826日在咸宁市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咸宁市审计局局长 王能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亲临咸宁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市经济发展保持稳中向好、进中提质、后劲充足的良好态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聚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财政收支运行平稳有序。锚定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目标,纵深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亿元,同比增长9.0%;向上争资223.75亿元,同比增长3.1%;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争取项目数量、资金总额分别增长2.3倍和1.4倍;发展类投入资金增长7.5%,“五大行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消费提振等各项工作安排全面落实。

——聚焦普惠兜底民生投入,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2025年十大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78%以上。重点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明显,中小学食堂餐费下降8%、公立医院例均费用下降30%,筹集保障性住房1627套,完成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1320户。全市整合15.11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67亿元,持续强化创业就业扶持保障力度。

——统筹发展与安全底线,财政风险防控扎实有效。分类推进五类存量债务化解,全市债务余额控制在法定限额内,到期政府债券本息按期足额偿还。落实对咸安区监管兜底、县(市)“三保”监管帮扶责任,全市“三保”底线全面兜牢。持续完善“年预测、月分析、日监控”的库款预警机制,保障财政库款平稳运行。稳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高息存量债务置换,每年节约利息支出1.1亿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健全全链条审计整改格局,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增效。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整改的审议意见要求,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和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深化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行业监管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类型,分类施策推动整改工作。2025年,全市审计机关强化整改全过程监督,促进整改问题资金10.46亿元,推动采纳审计建议721条,制定整改措施972项,建立健全制度99项。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级决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等情况。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2498万元、支出9324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4448万元、支出7044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638万元、支出106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78483万元、支出461319万元,年末滚存412566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增收节支、财政改革、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预算统筹管理不规范。失业保险基金少编预算227.1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多编预算46.49万元;预备费安排的14个项目资金下达不规范,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二是财政收入管理不到位。存量地临时利用收入534.2万元未上缴国库;将项目结转结余资金28.28万元作为利息收入核算。三是支出核算管控有待加强。咸宁高新区项目资金6170.34万元通过实有资金账户收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50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6家部门及所属18家单位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并对市直71家部门及所属59家单位落实“过紧日子”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4家单位动用以前年度结转、实拨账户资金1893.28万元未纳入预算;4家单位8个项目预算编制及资金分配不科学,导致资金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1702.5万元;5家单位6个项目发生变化,预算未及时调整,造成资金闲置86.52万元;4家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涉及资金31.7万元;9家单位15个项目未实施或推进缓慢,3865.69万元资金未有效发挥效益;2家单位决算编报不完整,涉及金额172.44万元。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5家单位公务租车管理不规范,存在未经审批租车、公车闲置情况下租赁社会车辆等问题,涉及资金9.62万元;11家单位油卡管理不规范,存在超需求预存油费、油卡资金闲置等问题,涉及金额42万元;3家单位超需求预存水电费8.97万元;4家单位“四费”报销不规范,存在违规购置办公用品、接待公函不合规等问题,涉及资金2.29万元;2家单位举办活动购置的资产使用一次后闲置,涉及资金25.43万元;3家单位项目结余资金172.18万元长期滞留实有资金账户,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三)项目绩效和财务监管存在薄弱环节。6家单位29个项目绩效管理不规范,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自评不真实等问题;7家单位项目资金用于与项目无关开支31.81万元;6家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4家单位在无营运资质的公司租用车辆;10家单位财务内控执行不严,存在大额支出未询价、超进度支付等问题,涉及金额552.45万元;4家单位11个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第三方承办活动、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问题。

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政策落实审计情况。抽查20242025年市本级“两重”、“两新”项目12个,资金47387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2个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资金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2322.58万元;1个项目因场地正在建设中,新购置设备闲置未投入使用。

(二)重大项目审计情况。对市本级公共卫生重大疫情信息平台、市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管控不严。4个项目多计工程款2421.56万元;3个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涉及金额2575.57万元;4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程序,涉及金额3857.11万元;5个项目存在未按图纸施工、多计进度款等问题,涉及金额3773.11万元。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3个项目存在超结算支付工程款、以收据入账违规列支项目进度款等问题,涉及金额2786.26万元。三是项目投资效益不高。3个项目因设备系统闲置、未正常运营等原因,导致既定投资效益无法实现。 

(三)重大风险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市本级以及崇阳县、通山县、通城县等3个县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市本级及2个县9个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未发挥效益;1个县1个已竣工结算项目,结余资金1992.24万元滞留共管账户。二是项目管理不规范。1个县5个项目未招标提前拨付资金;2个县4个项目未履行报批程序,改变资金用途204.11万元;1个县2个项目拖欠工程款497.39万元。三是项目偿债能力偏弱。3个县5个项目完工后未运营或运营后无收益、收益低,利息无法通过项目收益偿还。

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一老一小”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保障等4个方面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一)“一老一小”服务保障项目审计调查情况。对市本级及6个县(市、区)20212024年“一老一小”服务保障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6个县(市、区)幼儿园教师资源配备不均衡;市本级及5个县(市、区)学位安排不合理;3个县(区)18家托育机构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二是项目建设管护不到位。6个县(市、区)28个项目采购不规范;3个县(市)7个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4个县(区)5个项目存在违法转分包、出借资质给个人承揽工程等问题;5个县(市、区)10个项目存在未按图纸施工、工程质量缺陷等问题;市本级和4个县(市、区)24个项目效益不佳,存在资产闲置、未投入运营等问题。三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县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闲置、违规调剂用于其他支出等问题,涉及金额27.12万元。

(二)乡村振兴审计情况。对通城县、通山县、崇阳县20222024年度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不到位。2个县出台文件审核不严;2个县村级制度执行缺位;2个县高标准农田和耕地“非粮”“撂荒”问题仍有发生;1个县专项资金未按政策要求倾斜,脱贫村占比低。二是项目采购环节监管缺位。3个县6个项目存在设定特定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等问题;2个县部分项目存在违规发包、将劳务发包给无资质企业、先实施后采购招标等问题。三是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混乱。2个县存在挪用资金、多计多结工程款、村级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涉及金额1847.96万元;2个县3个项目建成后闲置。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对市本级2023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务清算管控存在漏洞。市本级职工医保支出户少计利息收入10万元;医保基金清算复核不严,多拨付5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3.99万元。二是基金支付监管存在短板。2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限制性药品、将非医保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统筹结算,涉及医保基金37.38万元。三是医疗机构收费监管有待加强。9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串换收费项目等方式违规收费310.14万元,涉及医保基金170.42万元。

(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保障资金审计情况。1所学校20222025年办学保障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办学政策执行不力。在校生、班级规模超标,7成以上班级学生数量超标,师生比低于规定比例;超核定数评定高级岗位教师;未严格执行自定招聘条件聘用顶岗教师。二是内控管理仍需完善。网络安全工作制度缺失;重大事项未充分记录;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招标不规范;学校食堂、游泳馆闲置未发挥效益。三是财务监管有待规范。食堂盈余餐费4.54万元未清退;超范围列支非教学劳务派遣人员及中层干部课后服务费51.56万元;在职干部通过第三方领取兼职劳务费13.34万元。

五、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国资国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等审计中,持续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资产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主要对1家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改革推进不到位。“僵尸企业”清理滞后;控股不控权;股权架构与管理层级不一致;党委会直接替代董事会决策。二是经营决策管理不规范。决策不科学导致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淦河游船等项目闲置未发挥效益;经营收益2886.14万元未及时收回;自行减免、隐匿车辆检测费、房屋鉴定费等经营收益8.66万元;72处资产存在账实不符、闲置等问题;“两金”比重过大。三是工程采购监管不足。供应商管理不严造成损失38.5万元;部分项目存在供应商无资质、未招先定、采购招标流程不规范、供应商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获取中标资格等问题。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部门预算执行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等审计中,发现资产管理使用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13家单位3台公车、3套房屋、131个摄像头等设备以及8个信息系统303.82万元未入账或未录入资产管理系统;3家单位6台公车、2处资产处置后未下账;2家单位1个软件、20台自行车及公车账有实无,资产原值17.73万元;2家单位5处在建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价值3003.94万元;3家单位固定资产系统登记信息未及时更新。二是管理衔接不畅,资产闲置浪费。3家单位7台车辆权属登记与编制管理不一致,调拨手续不完备;4家单位因机构改革资产划转推进滞后或未办理移交划转手续等原因,资产账实不符;3家单位3个信息系统存在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不一致、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11家单位154台资产、15台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5处房产闲置;市级公物仓账务管理缺失,资产借调及出入库管理不到位。三是资产处置和收入管理不规范。3家单位将道路多功能养护机、执法船等14台设备无偿给下属单位或企业使用,未履行相关手续;2家单位存在资产出租逾期未收回、租金应收未收及收入未上缴财政等问题,涉及金额23.32万元;1家单位120件损坏资产未及时处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1个省级开发区和全市6个乡镇共13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土地资源管控不严。1个开发区、1个乡镇建设用地共计949亩长期闲置;6个乡镇650.75亩耕地存在撂荒、非农化、非粮化问题;1个开发区用地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冲突,工业可开发用地占比不足50%二是生态管护与审批监管缺位。3个乡镇对辖区内重要河流湖泊、饮用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点设备等管护不足,存在污水直排、垃圾污染水面、设备故障频发问题;1个开发区、1个乡镇36个项目未依规办理环评、规划、水土保持审批。三是环境治理与专项资金管理薄弱。1个开发区、3个乡镇污泥、生活垃圾乱堆乱放;1个乡镇专项资金9.77万元长期闲置;1个开发区3个项目分别存在供应商串通投标、建设滞后、长期未竣工验收等问题。

六、审计处理情况

针对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对违法违纪线索,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20257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75件,涉及资金94305.92万元。有关县(市、区)、市直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预算治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质效。一是规范财政收支全过程管控。细化财政资金审批、拨付、核销全流程,严格划定资金使用范围;建立财政收入常态化核查机制,明确各类收入入账核算口径,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统一会计核算标准,及时纠正支出科目混用、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二是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摒弃重申报、轻绩效思想,做实项目储备,从严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精准测算资金需求,从源头减少资金长期沉淀闲置。三是长效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单位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将勤俭节约意识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强化对下属单位资金、项目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纠治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

(二)健全项目全周期管控,推动重大战略落地见效。一是加强投资项目“四库”管理。推动投资项目“四库”管理平台与“一张图”、国有“三资”管控平台互联互通,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投资质效,推动形成“有效资产有效债务有效投资新的有效资产”良性循环。二是从严规范工程招投标与施工管理。集中整治设置排他条款、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先施工后招标、劳务分包给无资质企业、项目偷工减料等问题,规范项目超概算调整审批程序,守住工程建设监管底线。三是构建专项债风险闭环防控体系。实施专项债全生命周期绩效跟踪监控,强化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投资收益与融资风险评估论证,杜绝重投入、轻收益短期行为。

(三)聚焦民生普惠保障,筑牢惠民资金安全防线。一是精准落地惠民扶持政策。常态化整治耕地撂荒、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涉农资源重点向脱贫村倾斜;均衡幼教资源,落实托育机构备案管理,严控义务教育班额师资标准,动态核验医保参保人员信息,防止资金错发漏发。二是健全民生资金全链条监管。严禁养老、学前、涉农资金滞留、挪用、超标准结算,完善村级资产台账,足额清缴应收租金;规范医保清算与利息核算,严查医疗机构违规收费串换项目;补齐校园内控短板,规范食堂、劳务经费列支管理。三是规范民生项目建设运维。统一工程招投标监管,整治规避招标、违法分包、施工质量缺陷等问题;常态化开展工程巡检,盘活闲置托育、养老设施、校园场馆等,提高公共资产使用效益。

(四)聚焦大财政体系建设,夯实经济安全发展根基。一是做实做细国有“三资”清理。加强对国有“三资”盘活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穿透式监管,全面厘清国有资金资产资源底数,统筹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资源闭环监管。二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加快国企改革任务落地,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企业投融资、生产经营流程;强化工程采购全流程监督,堵塞违法发包、无资质单位承接项目等管理漏洞。三是严守自然资源保护刚性底线。常态化开展耕地动态巡查,规范土地审批、生态治理项目实施流程,健全生态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全面提升国有资源综合利用效能。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以高质量审计护航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取得决定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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