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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咸宁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解读单位: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9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解读)咸宁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为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提升全市公路桥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咸宁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继全省实施完“455”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后,再次启动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由省、市、县三级联动,用3年时间(2020—2022年)开展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消除存量、遏制增量、提升质量,全面消除公路危桥安全隐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普通公路现有危桥加固改造任务,实现桥梁基础资料数字化、危桥加固改造科学化、桥梁养护规范化、经常检查专业化,推动全市普通公路桥梁由应急管理转入常态管理,确保公路桥梁安全运行,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三、工作内容

主要抓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

1、桥梁普查。对纳入2019年公路统计年报的全市普通公路线路上的所有桥梁进行普查,系统收集桥梁基础数据。

2、桥梁检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交通运输部综合甲级或桥隧专项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危桥进行检测评定,并出具评定报告。按照“一桥一档”要求建立全市公路危桥电子档案。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建立桥梁“三年消危行动”项目库,并实行清单管理、销号管理、动态管理。

3、项目申报。根据公路桥梁检测结果编制危桥改造项目需求计划,向省交通运输厅申报危桥项目入库并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

4、桥梁设计。组织开展辖区内危桥改造的设计工作,选择设计实力强、市场信誉高、公路危桥改造设计经验丰富且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承担危桥改造设计工作。

5、设计审批。危桥工程可行性报告统一报送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统一报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批。

6、建设实施。采取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专业化实施、信息化管理、常态化养护等工作措施,提高危桥改造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科学、集约、优质、高效的推进公路危桥改造工作。

7、景观保护。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桥予以保护,根据周边环境和桥自身状况进行修缮改造,最大限度地保留古桥风貌。通过桥梁景观与保护,使桥梁成为当地的标志性建筑,充分展现小桥流水人家的温馨恬静形象。

四、责任分工

市人民政府是三年消危行动的责任主体,市交通运输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危桥改造工作的统一组织实施,审核上报项目计划,争取部省补助资金,审批设计方案,组织竣工验收。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危桥改造工作中涉及行业范围内的相关问题。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危桥改造项目负直接责任,负责具体实施,落实配套资金,以及各种协调工作。

五、保障措施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的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危桥资金采取中央、省级补助与地方自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地方自筹部分按鄂政发〔2019〕30号要求落实。市人民政府将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大对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约谈、问责和奖惩机制。

同时,加强桥梁安全保护区管理、桥梁安全管制措施、桥梁安全防护能力、公路治超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公路桥梁安全运行。

相关文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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